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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中卫出土汉代薏米等粮食作物

发布时间:2013-07-09 16:17:00   来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作者:王仁芳   点击:


薏米


大麻


棺底谷穗


  2012年我区考古人员在中卫常乐开展的汉墓考古发掘工作中,出土了一批农作物遗存。这些遗物分别发现于墓室随葬陶器、漆器、织物包裹以及铺陈于棺木底部,包括种籽、糠皮、谷穗及供奉死者的熟饭祭品,称重数量达数公斤。由于保存环境干燥隔潮,部分种籽出土时外壳完整,表面尚有光泽,与现存作物相似。经考古确认,遗物所属墓葬年代为西汉末新莽时期(公元8年至公元25年),这批遗物埋藏地下距今已有2000余年。近日,样本送经中国社科院考古所赵志军研究员及中国科学院科技考古系从事植物考古学研究的专家蒋洪恩博士等共同鉴定,确认为黍(糜子)、粟(谷子)、大麻、薏米等粮食作物。

  这几种作物都是原产于我国的粮食作物,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涵盖古人所谓“五谷”中主要粮食种类。其中粟、黍、薏米均属禾本科植物,前者在黄河流域栽培历史最为悠久,距今约7000多年的河南裴李岗和河北磁山遗址即有发现。在当时是我国北方地区首要的粮食作物。《汉书·食货志》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近年出土于西安南郊西汉汉宣帝杜陵的木牍记载当时关中地区“五谷”为“粟、豆、麻、麦、稻”。

  在我国,目前发现的较早的大麻实物遗存是甘肃省东乡县林家遗址出土的大麻籽,属于马家窑文化,距今已有近5000年的历史。麻的栽培利用技术在汉代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史记·货殖列传》有“齐鲁千亩桑麻,其人与千户候等”的说法。当时对大麻的利用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利用其纤维织布,时以桑麻并称。其韧皮的纤维可以用于纺织粗、细麻布,制造绳索、麻线等,或用于造纸;籽可以榨油,做饲料及入药治病。秦汉时期大麻子仍位列五谷,其排列顺序也显示其在当时人的饮食生活中居于较重要地位,是当时居民、尤其是下层穷苦百姓的主食之一。

  薏米古称薏苡,别名甚多。浙江河姆渡遗址出土的薏米种子表明其在我国最少有6000年的种植历史。薏米喜生于湿润地区,但能耐水涝旱碱,适应性强,种植简单,是我国古老的药食皆佳的粮种之一,具有丰富的营养和药用价值。汉代《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药物上品,述其有“轻身益气”的功效。古人列其于五谷之后,曾用它代粮。西汉王充《论衡》中就有“禹母吞薏从而生禹,故夏姓曰以女”。据《后汉书·马援传》记载,马援南征交趾时,获土人指点,常吃薏米解湿气,以胜瘴气。唐代时薏米被列为宫廷膳食之一。因此有民谣这样唱道:“薏米胜过灵芝草,药用营养价值高,常吃可以延年寿,返老还童立功劳。”

  这几种作物如今除粟、黍仍在宁夏地区有少量种植外,其他大麻、薏米等品种在当地已基本绝种。中卫汉墓出土的这批经鉴定确认的粮食遗存,为我们了解当时的农作物种类、农业生产技术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了珍贵资料。(王仁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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