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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斯文赫定收集品的新刊楼兰文书
发布时间:2017-04-24 16:14:17   来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作者: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陈凌   点击:

  一、缘起

  楼兰是汉代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在古代中西交通史上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汉代的楼兰是西域南北两道的分途点。[1]《汉书·西域传》称:“楼兰国最在东垂,近汉,当白龙堆,乏水草,常主发导,负水担粮,送迎汉使。”楼兰的作用与繁盛由此可见一斑。东汉至十六国时期,楼兰作为是西域长史的驻所,在中原王朝经营西域的过程中扮演了引人注目的角色。此后,由于欧亚大陆整体政治格局的改变,塔里木盆地北缘的通路遂日趋重要,而位于南道的楼兰则日渐没落,千百年后竟陆沉于荒漠之中。

  1901年3月,斯文赫定意外地闯入楼兰城。从那时起,建构楼兰的历史,除了利用有限的文献记载外,更多的则是倚靠考古材料。其中,简牍文书占了相当大的份量。斯文赫定、斯坦因、橘瑞超等人先后从楼兰搜罗的文书有数百件之多。新疆考古工作者后来在楼兰找到的零星文书,已是斯氏等人的劫后之余。百年来发现的楼兰文书,经过学者们的整理,大部分已经刊布了。[2]不过,斯文赫定收集品中仍有一批文书正在整理之中,尚未公诸于世。[3]所幸的是,近年来我们终于有机会了解这批文书的一鳞半爪。

  1988年,日本学者福田俊昭到瑞典留学,时值斯德哥尔摩大学东方语言研究所罗森(S. Rosen)教授主持整理瑞典国立民族学博物馆(The National Museum of Ethnography in Sweden)藏赫定中亚收集品。罗森请福田氏帮助鉴定赫定收集品中的五件相当完整的汉语纸文书。这些文书用油纸精心包裹,封存于茶色纸筒中。福田认为它们大概是斯文赫定在楼兰城发现的文书。回日本数月后,福田做了报道,不仅给出录文,而且刊布了黑白照片。[4]事隔十年,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冨谷至教授发表了他们对新刊楼兰文书的最新研究成果,并首次公布了五件文书的彩色原大照片。[5]这就为人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极大方便。

  如所周知,在楼兰文书的研究存在相当多的争论。最纷繁的纠葛莫过于“李柏文书”出土地与西域长史驻所问题。日本学者刊布的五件楼兰文书,与业已刊布的楼兰文书有很多重要联系,因而为深入讨论上述问题提供了新线索。王国维先生曾对古代简牍检署制度详加考证,[6]而这批文书相当完整,且为简与纸并用时代之物。这就为研究古代尺牍制度的演化过程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实物资料。[7]现存魏晋书迹寥寥无几,象新刊文书这样完整的实物更属罕见。文书字迹魏晋气息醇然,略带章草意味,是研究古代书法流变的极佳素材,洵非近来冒称晋人索靖《出师颂》那样的伪滥之作可比。新刊文书可供研究的方面还有许多,这里不能备举。令人遗憾的是,自文书刊布以来,尚未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我们草成此文,权当引玉之砖,其中错误不当之处,还望方家不吝赐正。

  二、文书校注

  福田俊昭和冨谷至的录文解决了五件文书释读的大部分问题。由于部分文字迹过于潦草,不易辨识,他们的录文还有可以改进之处。笔者对文书重新作了校录,体例说明如下:

  1)[ ]表示该字已残,[ ]中的字是根据残剩的笔画所补;文书前后缺字数不详用////表示;文字上加==表示原稿涂抹。根据笔者对其内容的理解,加以现代标点。

  2) 福田俊昭、冨谷至的录文,分别称“旧录一”、“旧录二”。

  3) 厘定文字所参考的《淳化阁帖》,简称《阁帖》;唐人张彦远《法书要录》,简称《要录》。[8]传世魏晋诸帖,一般取前数字作为帖名。为避免烦琐,仅标该帖所在页码。

  4) 为便于检索楼兰文书原始编号和出土地点的关系,本文采用林梅村的编号,以“林※※”表示。[9]林书未收部分文书采用郭锋编号,以“郭※※”表示。[10]录文均据图版重新校核,与旧释不同之处,随文注出。

《急就章》残片(正面):褐色草纸,宽19.7厘米,高24.0厘米,楷书。

  录文

  1 [滿息充申屠夏修俠公孫都慈]

  2 仁他郭破胡虞尊偃憲義渠

  3 蔡游威左地餘譚平定孟伯徐

  4 葛咸軻敦錡蘇耿潘扈褚回池

  5 蘭偉房減罷軍橋竇陽始輔福

  6 宣棄奴殷滿息充申屠夏修俠公

  7 孫都慈仁他郭破胡虞尊偃憲

  8 義渠蔡游威左地余譚平定孟伯

  9 徐葛咸軻敦錡蘇耿潘扈

  注释

  【第1行】 旧录无此行。按文书自第4行“褚回池”起,重复书写《急就章》第六节的内容,可以推知第1行的内容,亦应如此。


《令狐晕信稿》(背面):行草书

  录文

  1 六月一日暈白:別已二年,相思

  2 之情,勞不可言。熱過差,想足

  3 下安善矣,·尊府君體力轉康健不?

  4 未知相見期,增結而已。自愛念。有

  5 示。令狐暈白。

  6 仆正爾不得時還,違離宦省,情

  7 常反侧。来时仓卒,无所有。

  8 仆正尔不得时还,违宦省,

  9 情常反侧。来时

  注释

  【第2行】 劳不可言:这句大意是两年的分别,相思忧扰,不堪言表。相近的如“诸疾苦忧劳非一,妹转佳庆不?及啼不?忆念奴,殊不可言”(《要录》页160);“向遣书……诸怀何可言”(《要录》页186),这类相近的说法都是表示心情的复杂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热过差:旧录一作“□□卷”,旧录二作“悲□差”。我们认为应作“热过差”为是。“过差”一词指过度,过分。例如“笃不喜见客……给领与公同,殊为过差”(《要录》页173,此句原点校有误)。《文选》卷四十三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阮嗣宗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至性过人,与物无伤,惟饮酒过差耳。”[11]《三国志》卷十《魏书·荀彧传》裴注引《平原祢衡传》:“衡字正平,建安初,自荆州北游许都,恃才傲逸,臧否过差,见不如己者不与语,人皆以是憎之。”[12]《三国志》卷三十六《蜀书·张飞传》:“飞爱敬君子而不恤小人。先主常戒之曰:‘卿刑杀既过差,又日鞭挝健儿,而令在左右,此取祸之道也。’”[13]可见“过差”是中古时代的常用词,按旧录则不可解。“热过差”,意思是天气太热。

  足:旧录一作“只”。

  【第3行】 下:旧录一作“不”。此字与上一行最后一字成“足下”一词,指收信对方。

  安善:安善乃当时的嘉语,例如王羲之《快雪时晴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就是近例。

  《文选》卷三张平子《东京赋》“京室密清,罔有不韪”一句,薛综注称:“韪,善也,谓无复疫疠,皆得安善也。”[14]可知“安善”有“无复疫疠”的意思。

  矣:旧录二释“无”,查图版可知不是草书“无”字。

  转康:旧录均原释为“康转=”,文意不通。按图版可知旧录是将原文书中表示文字顺序更正的符号“乙”误认作表示重复的符号“=”。“转……”的表达常见于魏晋书帖。如“知阮生转佳,甚慰,甚慰”(《要录》页162);“晴快,足下各佳不?长素转佳也,甚耿耿,故知问”(《要录》页173);“数得桓公问,疾转佳也”(《要录》页167);“卿转胜向平复也”(《要录》页161)。这里“转康”意思是“逐渐恢复健康”。

  【第4行】 未:旧录一作“在”。

  结:比喻心中有事未能释然。司马迁《报任安书》:“意有所郁结”正是这个意思。其他如《快雪时晴帖》“未果为结”、“未近见君,有诸结”(《要录》页161)、“旦书至也,得示为慰,云小大多患,忧念劳心,迟见足下,未果为结”(《要录》页172)、“念驰情,未异果为结”(《要录》页181)等,皆为此意。

  【第5行】 狐:旧录一作“独”。楼兰文书多处见到令狐氏,如令狐兴(林52)和令狐承(林538)等等。令狐晕者始见于该件文书。

  【第6行】 正尔:旧录一作“近尔”,旧录二同。“近尔”一词颇不可解,笔者尚未在魏晋隋唐文献中这种表达。相反,“正尔”一词却较常见,作“恰好”、“正在”解。例如:《三国志》卷六十四《吴书·孙綝传》裴注引《江表传》:“作版诏敕綝所领皆解散,不得举手,正尔自得之。”[15]《世说新语》卷下之上《容止第十四》“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条引《嵇康别传》:“康长七尺八寸,伟容色,土木形骸,不加饰厉,而龙章凤姿,天质自然。正尔在群形之中,便自知非常之器。”《北史》卷13《后妃传上·魏献明皇后贺氏》:“后乘车避贼而南,中路失辖,乃仰天曰:‘国家胤胄岂正尔绝灭也!惟神灵扶助。’遂驰,轮正不倾。”[16]《晋书》卷126《秃发傉檀载记》:“责躬悔过,明君之义,诸君何故从此小人作不义之事!殿内武旅正尔相寻,目前之危,悔将无及。”[17]因此我们认为,无论从字迹或从用法而言,这里释作“正尔”较妥。

  违离宦省:旧录一作“连离官”,殊不可解。我们认为旧录二作“违离宦省”是正确的。按《说文》:“违,离也。”“违离”意指离开,不在一处。文献中这种表达所在多有。晋帖之例如,“五月二十七日州民王羲之死罪、死罪,此夏复便半……惟违离,众情兼至,时增伤悼。”(《要录》页186),史籍中如,《魏书》卷八十三《外戚上·杜超传附杜凤皇传》:“世祖追思超不已,欲以凤皇为定州刺史,凤皇不愿违离阙庭,乃止”。[18]《晋书》卷九十八《桓温传》:“温上疏曰:‘……臣违离宫省二十余载,鞸革奉 戎务,役勤思苦,若得解带逍遥,鸣玉阙廷,参赞无为之契,豫闻曲成之化,虽实不敏,岂不是愿!”[19]同书卷一百二十九《沮渠蒙逊载记》:“(张)潜劝蒙逊东迁。(沮渠)挐私于蒙逊曰:‘吕氏犹存,姑臧未拔,硕德粮竭将还,不能久也。何故违离桑梓,受制于人!’”[20]《魏书》卷六十四《张彝传》载张彝表称:“未几,改牧秦蕃,违离阙下,继以谴疾相缠,宁丁八岁。”[21]《隋书》卷五十九《杨昭传》:“高宜尝谓曰:‘当为尔娶妇。’昭应声而泣。高祖问其故,对曰:‘汉王未婚时,恒在至尊所,一朝娶妇,便则出外。惧将违离,是以啼耳。’”[22]《隋书》卷五十七《薛道衡传》:“上不欲道衡久知机密,因出检校襄州总管。道衡久蒙驱策,一旦违离,不胜悲恋,言之哽咽。”[23]《隋书》卷五十《郭荣传》:“九年,帝至东都,谓荣曰:‘公年德渐高,不宜久涉行阵,当与公一郡,任所选也。’荣不愿违离,顿首陈让,辞情哀苦,有感帝心,于是拜为右候卫大将军。”[24]《北史》卷十六《太武五王·临淮王谭附元彧传》:“彧性至孝,自经违离,不进酒肉,憔悴容貌,见者伤之。”[25]同书卷五十七《宇文护传》:“区宇分崩,遭遇灾祸,违离膝下,叁十五年。”[26]由上引各例可知,“违离”一词在中古时代是常用词。其中《魏书·杜凤皇传》“违离阙庭”、《晋书·桓温传》“违离宫省”、《魏书·张彝传》“违离阙下”三例,和“违离宦省”的意思最为接近,因此我们认为旧录二是录文可从。

  宦省:旧录二注引《艺文类聚》卷五十九曹植《东征赋》“余典禁兵,卫宦省”为例证。《东征赋》中,“宦省”一词似指宫省。而《唐会要》卷65《内侍省》引魏征语“宦省之徒,古来难近”,“宦省”则指宦官。

  【第7行】 反侧:意指不安。如《三国志》卷64《吴书·诸葛恪传》:“恪乃著论谕众意曰:‘……每览荆邯说公孙述以进取之图,近见家叔父表陈与贼争竞之计,未尝不喟然叹息也。夙夜反侧,所虑如此,故聊疏愚言,以达二三君子之末。’”[27]又如“旦极寒,得示,承夫人复小欬,不善得眠,助反侧,想小尔”(《要录》页168)。文书这里的意思是,因为远离朝廷,所以心中常不自安。

  无所有:冨谷释为“无□有”。其中,“一”、“无”两字的笔画连在一起,而“无”字后当为“所”字。

  【第8-9行】 这两行草书中的“昨”字,估计是令狐晕书写“时”字的草书时写错了字,误写成“昨”字的草体。第8-9行,重复书写第6-7两行文字(其中字有脱讹),第8-9行草书“昨”字恰恰对应第6-7两行的“时”字。可知令狐晕是当成“时”字来写的。旧录把误写的“昨”字径直释作“时”,没有意识到令狐晕写了错别字。

  宦:旧录一作“官”。据文书第6行当读“宦”。


张超济信稿:淡黄色纸,宽19.1厘米,高22.7厘米,楷书。

  录文

  1 不知當以何時迎致·功曹神

  2 柩。念感。惟凶返,灼切之情,倍不

  3 可言。自別艱故,乃當如此!言

  4 增酸感。如何!卿體中恒自何

  5 如?洛、長安數有消息。不想惡賊已

  6 滅盡,太平在近也。有來人具示諸

  7 息秏,此一= =往信所具,不復多及。

  注释

  【第1行】 迎致:“致”字下有一墨点。“迎致”与迎接、迎请意思相近。史书屡见不鲜。例如:《后汉书》卷八十六《南蛮西南夷列传》:“其母后归,以状白帝,于是使迎致诸子。”[28]《三国志》卷六十九《吴书·诸葛恪传》:“(孙)权嘉其功,遣尚书仆射薛综劳军。综先移恪等曰:‘……故遣中台近官,迎致犒赐,以旌茂功,以慰劬劳。’”[29]《晋书》卷五十八《周访传附周虓传》:“虓竟以病卒于太原,其子兴迎致其丧”。[30]《晋书》卷六十三《李矩传》:“时刘琨所假河内太守郭默为刘元海所逼,乞归于矩,矩将使其甥郭诵迎致之,而不敢进。”[31]《周书》卷二十《贺兰祥传》(并见《北史》卷六十一《贺兰祥传》):“太祖初入关,祥与晋公护俱在晋阳,后乃遣使迎致之。”[32]这句的意思是:不知何时接回张功曹的灵柩。

  【第2行】 神柩:魏晋隋唐人用以指灵柩。例如:《蔡中郎集》卷六《济北相崔君夫人诔》:“既殡神柩,薄言于归。”《三国志》卷34《蜀书·先主甘皇后传》:“章武二年(公元222年),追谥皇思夫人,迁葬于蜀,未至而先主殂陨。丞相亮上言:‘……大行皇帝存时,笃义垂恩,念皇思夫人神柩在远飘颻,特遣使者奉迎。会大行皇帝崩,今皇思夫人神柩以到,又梓宫在道,园陵将成,安厝有期。……”[33]《晋书》卷四十八《阎缵传》载阎缵疏云:“今迎太子神柩,孤魂独行,太孙幼沖,不可涉道。”[34]《魏书》卷83下《胡国珍传》:“灵太后迎太上君神柩还第,与国珍俱葬,赠禭一与国珍同。”[35]这件文书“柩”字的写法,可参见《阁帖》页77锺繇《得长风帖》、頁63王羲之《四月五日帖》、页293《灵柩帖》。此处尊称张功曹的灵柩。

  【第3行】 艰故:意指丧亡。可举数例为证:《通典》卷一百二《礼典六十二·沿革六十二·凶礼二十四·改丧服议》引王肃云:“本有三年之服者,道有远近,或有艰故,既葬而除,不得待有三月之限。”同书又引范宣曰:“礼云一时,时逾思变,故取节焉。若道远艰故,不得时毕,则犹礼云久丧不葬,主丧者不除,可待葬讫而除。”《魏书》卷一百五之三《天象志一之三第三》:“既而晋太后李氏殂,桓玄擅命江南,仍有艰故云。”[36]《南史》卷六十九《虞荔传附虞寄传》载虞寄与陈宝应书称:“东山居士虞寄致书于明将军使君节下:寄流离艰故,飘寓贵乡,将军待以上宾之礼,申以国士之眷,意气所感,何日忘之。”[37]虞寄在侯景乱后到闽。按《虞荔传》:“初荔母随荔入台,卒于台内,寻而城陷,情礼不申,由是终身蔬食布衣,不听音乐。”[38]虞寄书中所称“流离艰故”当是指这段往事而言。可知艰故意指丧亡。

  倍不可言:更不可说。

  乃当如此:意思是“竟致如此地步”。

  【第4行】 言增酸感:这句大意是“提到这件事,更增加心中的悲伤”。传世晋帖多见类似表达。如,王羲之《频有哀祸帖》:“频有哀祸,悲摧切割,不能自胜,奈何奈何!省慰增感。”《平安帖》:“此粗平安,修载来十余日,诸人近集,存想明日当复悉来,无由同增慨。”“玄度先乃可耳……省君书增酸悲,大分自不可移,时至不可以智力救,如此”(《要录》页157);“若可得耳,要当须吾自南,但增感塞”(《要录》页161);“日月如驰,一女更弃背再周,去月穆松大祥,奉瞻廓然,永惟悲摧,情如切割。汝亦增慕。省书酸感”(《要录》页162)“痛念玄度,立如志而更速祸,可惋可痛者。省君书,亦增酸”(《要录》页163)。据上引晋帖诸例来看,似乎言及“增酸”之类的,都与凶丧事有关。这件文书的情况也不例外。

  体中:犹言身体、体内。魏晋时期,凡言及身体状况时常用“体中”一词。例如:《要录》页160:“七日告期……但昨来念玄度,体中便不堪之耶。”“体中恒自何如”,乃是问收信对方身体近来如何,此乃当时常用之书信问候语。《齐民要术》卷七《笨麴并酒第六十六》引《博物志》胡椒酒法:“若病酒,若觉体中不调,饮之,能者四五升,不能者可二叁升从意。”[39]《三国志》卷二十九《魏书·方伎·管辂传》裴松之注引《管辂别传》:“(孔曜)于是遂至冀州见裴使君。使君言:‘君颜色何以消减故邪?’孔曜言:‘体中无药石之疾,然见清河郡内有一骐骥,拘絷后厩历年,去王良、伯乐百八十里,不得骋天骨,起风尘,以此憔悴耳。’”[40]《晋书》卷七十五《王湛传》:“(王)济尝诣湛,见床头有《周易》,问曰:‘叔父何用此为?’湛曰:‘体中不佳时,脱复看耳。’”[41]以上诸例之“体中”指“体内”均较明白。至于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卷上之下《文学第四》“或问顾长康”条载:“宋明帝《文章志》曰:“桓温云:‘顾长康体中痴黠各半,合而论之,正平平耳。’世云有三绝,画绝、文绝、痴绝。””[42]其中的“体中”一词意义已有所引申。

  恒自:意即经常。例如,《南齐书》卷二十五《垣崇祖传》:“上谓朝臣曰:‘崇祖许为我制虏,果如其言。其恒自拟韩、白,今真其人也。’”[43]《周书》卷二十二《柳庆传》:“有贾人持金二十斤,诣京师交易,寄人停止。每欲出行,常自执管钥。无何,缄闭不异而失之。谓主人所窃,郡县讯问,主人遂自诬服。庆闻而叹之,乃召问贾人曰:‘卿钥恒置何处?’对曰:‘恒自带之。’”[44]《周书》卷三十七《裴文举传》:“(宇文)宪矜其贫窭,每欲资给之。文举恒自谦逊,辞多受少。”[45]文书这句是询问对方近来身体如何。

  【第5行】 洛:洛阳之省称。

  恶贼:指刘渊、王弥之流,详见后文讨论。

  【第6行】 具示:意为详细告知。例如《宋书》卷二《武帝纪中》载刘裕与韩延之书有云:“吾处怀期物,自有由来。今在近路,正是诸人归身之日。若大军登道,交锋接刃,兰艾吾诚不分。故具示意,并示同怀诸人。”[46]比照“并示同怀诸人”一句,其中“具示”之意更加明白。

  ▼注:《史记·天官书》东宫苍龙下称“市中星众者实,其虚则秏”,张守节《正义》曰“秏,贫无也。”(第4册,1296-1297页)。

  【第7行】 息秏:旧录作“息耗”,此据原文书图版改录。所谓“息秏”也作“息耗”,原意是消长,先转为善恶之意,再转为消息之意。《韩非子》卷六《解老》:“治乡治邦莅天下者各以此科适观息耗则万不失一”《淮南子》卷一《原道训》:“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益,通于不訾……”《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载董仲舒对策称:“若迺论政事之得失,察天下之息秏,此大臣辅佐之职,三公九卿之任,非臣仲舒所能及也。”颜师古注:“息,生也;秏,虚也。秏,音呼到反。”[47]这三例里“息秏”的意思是消长。王先谦《集解》:“惠栋曰:《仓颉篇》‘秏,消也’,董仲舒《对策》云‘察天下息秏’,师古注‘息,生也;秏,虚也。’《韩非子》‘适观息秏,万不失一’,《淮南子》‘息秏减益,通于不訾’,义并同。”[48]《后汉书》卷十上《章德皇后传》:“家既废坏,数呼相工问息耗,见后者皆言当大尊贵,非臣妾容貌。”唐李贤注:“薛氏《韩诗章句》曰:‘秏,恶也。’息秏,犹言善恶也。”而后,息秏引申为消息、情况之意。如,《晋书》卷八十八《颜含传》:“含二亲既终,两兄继没,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含课励家人,尽心奉养,每日自尝省药馔,察问息秏,必簪屦束带。”[49]《魏书》卷五十《尉元传》载尉元表云:“然彭城、下邳信命未断,而此城之人,元居贼界,心尚恋土。辄相诳惑,希幸非望,南来息耗,壅塞不达,虽至穷迫,仍不肯降。”[50]同书卷六十三《王肃传》:“肃还京师,世宗临东堂引见劳之,又问:‘江左有何息耗?’”此件文书“息秏”一词当件消息解。这句话大意是:有人来详细地告诉了这些消息。秏,又通眊。《荀子集解》卷二《修身篇》:“少而理曰治,多而乱曰秏。”王先谦集解引王念孙说:“眊与秏,古同声而通用。”[51]

  此一= =往信所具:“一”字和后面的双字重叠符,旧录都没有释录。“信”字仅存右半,旧录二也没有释录。旧录一将此句录作“息耗此所?往信所具”。

  多及:指多言。意思相近的例子如,《南齐书》卷二十二《豫章文献王传》载永明二年(484)齐武帝萧赜答萧嶷书曰:“凡诸普敕,此意可寻,当不关汝一人也。宜有敕事,吾亦必道,顷见汝自更委悉,书不欲多及。屋事慎勿彊厝此意,白泽亦当不解何意尔。”[52]在有些文献中,“多及”一词的含义虽与此相同,但是语气略有区别。例如:《魏书》卷二十一下《献文六王传下·彭城王传》:“高祖大笑,执勰手曰:‘二曹才名相忌,吾与汝以道德相亲,缘此而言,无惭前烈。汝但克已复礼,更何多及。”[53]这句的意思是:这些我在以前的信里都已经提到过,就不再多说了。


忠与马从郎君牋:淡黄色纸,宽11.7厘米,高22.5厘米。章草。

  录文

  1 忠惶恐死罪。所致即付之,入

  2 其人致少勿(物),不知是何等勿(物)也,成(盛)在革囊中,付廣。

  3 城校,至外田,不在須還。當往與

  4 到取之。囊摓(縫)上,墨□黑記爲信。

  5 相見,值信複白,忠惶恐死罪,死罪。

  6 所啓馬從=郎君所宜。

  注释

  【第1行】 致:送来。《说文》:“致,送诣也。”

  【第2行】 等:旧录一作“方”。

  广:旧录一作“庶”,旧录二作“厉”。

  成在革囊中:“成”通“盛”。按《要录》页157:“青李、来禽、樱桃、日给藤子皆囊盛为佳,函封多不生。”这里的“盛”字与新刊文书用法相同,类似的用法可参见林211号文书。“在”字,旧录二漏录。

  【第3行】 校:从上下文看,该字似为“郊”的通假字。

  往:旧录一作“住”,旧录二未释。“与”,旧录一作“互”。按这行最后三字与下行前两字连读作“当往与相见”。

  【第4行】 到:旧录一作“致”。

  摓:通“缝”。

  墨□黑记为信:“墨”下一字,疑为忠某的画押记号。旧录一作“墨□黑故为信”,旧录一作“墨书黑记为信”。

马厉致敦煌太守牋稿:土色纸,宽10.4厘米,高22.6厘米。草书。

  录文

  1 故吏太守從事掾[位]馬厲死罪白。近日得狀,誠受

  2 教敕。會當遠離,虔恪不備。昨日至府爲曹所

  3 處,坐前道路遇賊,不來治郡,更道東縣,·爲解言

  4 當行。問一百匹,職二等,署從事掾。絕休二更,伏自

  5 忖省,孤宦單持獨立,世朝无援,被蒙天恩,顯擢道府,孤

  6 負偏施,如集危木,大恩緒坐若□□有緣,白

  7 事治府,乞蒙见垂及。謹以陳聞。死罪==。

  8 □□□□□□□□

  注释

  【第1行】 故吏太守从事掾:太守当是敦煌太守。太守从事掾为马厉前职。“从事掾”:旧录一作“侍郎杨”,旧录二作“侍卿□”。“从事掾”一词亦见本文书第4行。在楼兰文书中,马厉称“从事马君”(林56)或“从掾位马厉”,而“从事掾马厉”在其他文书中似乎尚未出现过。“掾”字后面尚有一字,但是写后又被涂掉,看不太清楚,似为“位”字,旧录未释。关于从掾位,王国维《屯戍丛残考释》有详细解说,不赘述。[54]

  状:旧录一作“伏”。

  诚:旧录一作“奉”。按“诚受”二字写法参见林199号简。

  【第2行】 会:旧录一作“令”。

  虔恪不备:旧录一作“处忄若 可满”,不可解。按当作“虔恪不备”,即谦言自己不够逊敬。虔恪一词,史书多见,如《扬子云集》卷六《元后诔》:“允恭虔恪”。蔡邕《蔡中郎集》卷一《朱公叔鼎铭》:“制诏尚书朱穆:立节忠亮,世笃尔行;虔恪机任,守死善道。”《旧唐书》卷一二○《郭子仪传附郭鏦传》:“鏦恭逊虔恪,不以富贵骄人,士无贤不肖,接之以礼,由是中外称之。”这一句的大意是:近日得到您的来函,恰逢我要远行,因此礼数不够周全。

  曹:旧录一作“去”,旧录二作“甚”。按此字实为草书写法的“曹”兹,参见传《松江本急就章》第4节“曹富贵”一句“曹”字的写法。[55]

  【第3行】 此行旧录一作“处坐前慈诸遇奉示来陈郡更□东县为解晋”。其中“处”,旧录二释为“虔”。

  道路遇贼:旧录二释为“善诺遇诚”,不可解。

  不来治郡:旧录二作“不来郡”。

  更:旧录二释为“吏”。

  解言:旧录二释为“辞言”。

  【第4行】 旧录一释作:“当河问一百退□二寸署待令孤绝沐二更伏自”;旧录二释作:“当行□一百□□二等□待卿掾孤绝休二吏伏自”。“职”字,旧录均未释出,关于该字的草书写法,可以参看传智永《真草千字文》及唐怀素《小草千字文》中“摄职从政”一句“职”字的写法。虽然录文如此,但由于学识所限,我们对该句的意思还有不能完全理解的地方。

  【第5行】 旧录一释作:“恃省 单持独安□朝□媛被蒙天目一离擢□府孤”。旧录二释作:“忖省孤塞持独立世朝无媛被义天恩显擢道府孤”。

  【第6行】 旧录一释作:“□偏施如集危省大同一绪坐若护 有孙?忘”。旧录二释作:“疾偏施□矣危有大恩绪坐若□□为掾白”。“大恩”以下一句,原文书不易辨认,我们无法完全释读,暂时录文如此,留待将来进一步研究。这句的大意是:我心想,自己孤立无援,幸受大恩,被提拔到郡守府工作。我辜负了您的恩情,就好比站在危枝之上,心中忐忑难安。

  【第7行】 旧录一释作:“事诸病气见重及□□澡门死罪??”。旧录二释作:“事诣府今□重及谨以厉闻死罪死罪”。均不可解。

  “乞见垂及”,意思是:请您体察我的区区下情。

  “谨以陈闻”:《文选》卷四十阮嗣宗《为郑冲劝晋王牋》末云:“冲等不通大体,敢以陈闻。”与本文书“谨以陈闻”相类。


诗文残纸(No.5):茶色纸,宽7.1厘米,高25.5厘米。行草。

  录文

  1 郁郁张功府,积行修其身;与人有终始,布施

  2 远近人。危邦而不入,乱国而隐[居];静坐修其志,

  3 德行于山林。夷胡靡形服,声名迈青云;当世玅

  4 有双,秉笔及古人。

  5 即登此楼,望城阙,凉风过,炎暑热,思归不果心郁

  6 结。

  注释

  【第1行】 修:旧录一作修,旧录二作“随”,疑不确。此句典出《大学》“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第2行】 危邦而不入,乱国而隐[居]: 按此句典出《论语·泰伯》:“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邦不入,乱邦不居。”从文句结构看,“隐”字后显然有脱漏,可据前引《论语·泰伯》补入“居”字。

  【第3行】 夷胡靡形服:胡,补在“夷”字旁,旧录一此句作“夷朝靡所服”。

  玅: 即“鲜”的异体字,旧录一作“吵”,旧录二释为“少”。

  【第4行】 秉笔:即执笔。如,《乐府诗集》卷三十一唐李益《从军有苦乐行》:“一旦承嘉惠,轻命重恩光。秉笔参帷帟,从军至朔方。”此句意思是称颂张公府下笔能写好文章,不让古人。

  【第5行】 即:旧录二未释。

  不结果心郁:“结”字补在“不”字旁。果,旧录一将“果心”合录为一字。“结”参前文注释。此句意思是:想回乡却不能够,心中郁郁不平。

  三、《急就章》残片与《令狐晕信稿》的定名

  这件文书两面有字,冨谷至将信稿部分编为文书A-1,《急就章》一面编号为A-2。据图版,《急就章》部分前半部残缺,而信稿一面内容完整。可知是裁取写有《急就章》的字纸。依据两件文书的书写先后顺序,《急就章》当系正面,定名为《急就章》残片;信稿一面则为背面,定名《令狐晕信稿》。正面楷书还留有隶书余绪。背面前五行为行楷,后四行为草书,但是颇有章草的意味。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小学家类著录“《急就章》一篇,元帝时黄门令史游作”。传世《急就章》凡三十二节,每节六十三字。《急就章》残片所书是第六节的文字。按照宋晁公武的说法,“《急就章》杂记姓名诸物五官等字以敎童蒙。急就者,谓字之难知者缓急可就而求焉。”[56]所以历来有“汉魏以后,童子皆读史游《急就篇》”之说。[57]西晋夏侯湛《抵疑》略云:“今天子以茂德临天下,……乡曲之徒,一介之士,曾讽《急就》、习甲子者,皆奋笔扬文,议制论道。”[58]《北齐书》卷二十九《李绘传》:“绘,字敬文。年六岁,便自愿入学,家人偶以年俗忌,约而弗许。伺其伯姊笔牍之间,而辄窃用,未几遂通《急就章》。内外异之,以为非常儿也。”而“自唐以下,其学渐微。”[59]唐张怀瓘引用王愔的说法,谓“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之。汉俗简隋,渐以行之”。张怀瓘也说:“此乃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俗急就,因草创之义,谓之草书。”[60]他还进一步说明,这种书体只适用于“君长告臣下”的文书。因此,至少唐人眼里,史游作《急就章》所用书体是章草。

  既然《急就章》为童蒙之用,又可备缓急之用,原来通用本应是西汉通行书体——隶书。至于魏晋以后用作儿童习字的《急就章》,则应为楷书。而历代书法家写《急就章》所用不同字体,宜当别论。

  旧刊楼兰文书中林334亦为《急就章》残片,抄自第一节部分文字。[61]这件残纸是斯坦因在楼兰LA.II.x.号遗址发现的。楼兰所出《急就章》残纸表明,当地与中原教学取径并无二致。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通行本《急就章》的第六节文字为“褚回池,兰伟房,减罢军,桥窦阳,原辅福,宣弃奴,殷满息,充申屠,夏修侠,公孙都,慈仁他,郭破胡,虞荀偃,宪义渠,蔡游威,左地余,谭平定,孟伯徐,葛咸轲,敦锜苏,耿潘扈。”这件文书却有两处不同,一是将“原辅福”写作“始辅福”,二是将“虞荀偃”写作“虞尊偃”。为何有此不同,我们尚不明原因,也许是传本不同,也许是书写讹误。

  四、《张超济信稿》的作者与年代

  我们认为,这个信稿的作者就是楼兰文书中频繁出现的“张超济”,建议定名为《张超济信稿》。

  楼兰文书中有一些文书涉及张超济、超济、济、张济逞或济逞。它们不仅字迹相似,而且内容相关。日本学者小山满认为张超济、张济逞和“济”之书信,为同一个所写。[62]郭锋在整理斯坦因第三次考察未刊楼兰文书时,也遇到类似情况。他认为“文书中的‘超’、‘济’,在斯文赫定文书中也屡有所见,是一个名叫张济的人的不同简称,有时也称为‘张济’。”[63]孟凡人注意到,在楼兰文书中,凡提到“超济”、“张超济”,或“济逞”、“张济逞”的,都是纸文书,书体相同。甚至字句重叠和倒书手法也一致,而且事件相连,所以他主张“张超济、张济逞实为一人,“济”是其简称,为同人异名而已。[64]这些文书中倒书或重叠,其实是因为这些纸文书原件皆为草稿,弃置后用来练字,以致形成今天这个样子。据我们研究,与上述人名相关的楼兰文书可分四组:

  第一组:4件,林128、188、183号、郭128号文书。这组文书的提及的人名都是一个字“济”。

  第二组:4件,林179、35、172号、郭134号文书。这组文书的人名是“超济”或“张超济”,这两个人名无疑是同一个人。其中郭134号文书较为特殊,详见后文。

  第三组:5件,林42、34、106、184号文书。这组文书的人名是“济逞”或“张济逞”,这明显也是同一人。林106号文书:“////[济]逞言洛////”,原来各家均未录第一个字,查图版,可知当为“济”字。

  第四组:14件,分别是林80、46、47、48、49、82、83、658(《西域考古図谱》8号文书)号文书,郭127、131、132、133、137、138号文书。这组文书过于残损,没有留下人名,但是从字迹和内容判断,当与张超济文书相关。郭峰书中刊布的几件文书,他已发现与张超济有关。林80号文书是以前没有注意的一件与张超济文书字迹相似的残片。

  楼兰文书尚未全部刊布,已刊部分还有一部分无图版。估计还会有一些相关文书有待日后辨识。我们倾向于四组文书为同一人所书。对此,我们还可从另一个角度略作补充。郭134为褐白纸,正、背两面都有文字,行书。其背面文字读作:“1 ////舎人如常皆有////2 ////已付足////3 ////超府白卿所云////”。此外,该文书与林184、林35号文书也有关。林184号内容如下:

  【正面】1 此月十三日发郡奉姑臧十三日告

  2 云得世龙故月九日书夫人湌食如

  3 常以为欣慰烧奴日□□南昌兄

  4 弟甚大小平安临来养错□不

  5 得书疏此月九日发发发发发发

  6 顷来多事故不复不复悉发

  【背面】1 张济逞□□□还□□□□□□

  2 无□复□□□□□□□事

  3 舍人功甚已达主□□□南州告悉

  4 如常也烧奴□□□此月十四日发

  5 郡奉姑臧十三日郡内□□□平安

  6 □□□□故月九日书=夫人湌食康□

  7 酒泉□□万福烧奴□□□南昌兄

  8 ////□□康

  林35号文书内容如下:

  1 超济白超等在远弟妹及

  2 儿女在家不能自偕乃有衣食

  3 之乏今启家恉南州彼典计王

  4 黑许取五百斛谷给足食用愿

  5 约勅黑使时付与伏想笃恤无

  6 念当不须多白超济白

  研究者一般将郭134号文书背面第3行人名读作“超府”。其实,正确的读法应是“超”,林35号文书中张超济就自称“超”。这三件文书都涉及其家人恉南州从典计处取得食用物资之事。林35号内容是事先写信属托他人约勅典计王黑,让他务必按时付与,而郭134号文书则言“已付足”。由此可知,这两件文书不仅内容相关,而且郭134号书写时间当在林35号之后。郭134号背1行“////舍人如常皆有////”,而林184号背3行则称“舍人功甚已达主□□□南州告悉”。林35号第3行“今启家恉南州”,又与上引林184号背3行“南州告悉”内容相应。可见林35、184号和郭134号三件文书,皆出自张超济之手。《张超济信稿》多处与上列四组文书相关,如第5-7行为:“5 如?洛、长安数有消息,不想恶贼已/6 灭尽,太平在近也。有来人具示诸/7 息秏,此一= =往信所具,不复多及。”其中“息秏”一词的使用,恰与林188号文书相同。林188号文书正面1-2行读作:“1 济言即日东西未更有问此耕/2 种息秏弘举一=故不繁启济言。”文中提到的洛阳、长安发生之事,并见林172和106号文书。林172号文书第3-6行读作:“3 超济…数得洛长[安]////4 息云何乎///□更念闻////5 王弥刘渊等灭尽////6 极想此辈。”而林106号文书甚残,可复原作:“////[济]逞言洛[长安]////”。

  冨谷至注意到大谷收集品中楼兰文书残片有“///平在近///”(《西域考古图谱》8号文书),所以他将此句复原作“太平在近”。其说甚是。由此可证,这件新刊楼兰文书亦出自张超济之手。第一组文书中的“济”,必为“张超济”无疑。至于同一人为何使三种不同的署名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林128号中“羌虎”和“烧奴”,再次出现于郭137和林184号文书中。羌虎之“虎”,旧释“帝”或“ ”,而实际应是章草的“虎”字。例如:《松江本急就章》第十四节“系臂琅玕虎魄龙”一句中“虎”字就采用这种写法。

  目前学界对张超济文书的年代有不同看法。对林172号文书,郭锋认为“刘渊起兵反晋,史载在晋永兴元年(公元304年),永嘉四年(公元310年)病死。王弥为石勒所杀是在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则此信件写于刘渊、王弥未死(‘无尽’)以前,当在公元304—310年之间,时中原已乱,张超济流露出担忧的情绪。”[65]孟凡人认为写于329年刘矅死后不久,并提出林35号文书写于323—324年。[66]他还提出张超济在楼兰的活动年代的上限应在王弥死前的310年,因为楼兰前涼纪年简牍上限就在这一年,而活动的下限年代则在公元330年前后。主要理由是刘曜死于329年,而楼兰前涼纪年简牍的下限在330年。所以他提出林35号、172号文书的年代在310至323/324间的某一年。[67]事实上,林172原文应读作“王弥刘渊等灭尽”,而非“无尽”。[68]考虑到出土纪年简牍毕竟有限,不一定完全涵盖张超济在楼兰的活动时间。所以这件文书的年代有必要重新讨论。

  史载永嘉五年(311年)六月,刘曜、王弥等攻入洛阳。八月,兵入长安。十月,石勒杀王弥。林172号文书与新刊《张超济信稿》,或云“王弥刘渊等灭尽”,或云“不想恶贼已灭尽,太平在近”,可知时间一定是在永嘉五年(311年)之后。永嘉六年三月,张轨檄关中,共尊辅秦王司马业。在楼兰的张超济对此应当会有耳闻。此时,洛阳与长安都还在汉兵控制之下。而张超济的消息又得自洛阳长安,因此文书不可能写于永嘉六年三月以前。永嘉六年(312)四月,贾疋等迎秦王司马业至长安。刘曜虽多次进逼,但长安始终控制在晋愍帝一方手中。永嘉七年(313)正月,汉主刘聪杀晋怀帝。四月,晋愍帝司马业在长安即位,改元建兴。此后涼州张氏直至东晋还使用建兴这个年号。[69]此时算是长安情况相对较好的时候。建兴二年(314年)二月,晋封张轨为太尉、凉州牧,封西平郡公。五月,张轨死,张寔代立。十月,晋以张寔为都督涼州诸军事、涼州剌史、西平公。建兴三年(315年)九月,刘曜拔冯翊,转寇上郡。长安以西不复贡奉朝廷。建兴四年(316年)四月,张寔遣兵入援长安,且送诸郡贡计。诏拜张寔都督陕西诸军事,以张茂为秦州剌史。八月,刘曜逼长安。九月刘曜攻长安,张寔叔父张肃请击刘曜。张寔没有同意。[70]这些事情,张超济在楼兰当也有耳闻。十一月刘曜入长安,晋愍帝出降,西晋灭亡。建兴五年(317年)三月,司马睿即晋王位于建康。[71]

  据上述永嘉、建兴年间发生的史事,可知文书年代不会晚于建兴四年九月。所以林172号与No.2号文书的年代当在永嘉七年(313年)四月与建兴四年(316年)九月之间。《张超济信稿》“太平在近”当指司马业入长安称帝后的时局。所以与此相关的几件文书应写于313年下半年间。

  五、《忠与马从郎君牋》的定名

  蔡邕《独断》卷上说:“凡群臣之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独断》还提到表的格式是“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诚惶诚恐,稽首顿首,死罪死罪”。[72]这件文书的格式,前用“惶恐死罪”,后用“惶恐死罪死罪”,虽然与《独断》所言表一类的文书颇为接近,但实际上并非表文。因为上书的对象并非天子,而是“马从=郎君”。所以它应属于牋之类的文书。梁刘勰《文心雕龙》卷五《书记第二十五》云:“战国以前,君臣同书;秦汉立仪,始有表奏;王公国内,亦称奏书。张敞奏书于膠后,其义美矣。迄至后汉,稍有名品,公府奏记,而郡将奏牋。记之言志,进己志也。牋者,表也,表识其情也。”又“原牋记之式,既上窥乎表,亦下睨乎书,使敬而不慑,简而无傲,清美以惠其才,彪蔚以文书响,盖牋记之分也。”[73]可见行之于公府的牋与表有十分相近的地方,但是对象却有很大的不同。表是呈给皇帝的,而牋、启却是“于其长亦为之,非公文所施。”[74]《文选》卷四十所载牋的格式形式与表相近,前言“死罪死罪”,后言“死罪死罪”。该文书所致者是“马从郎君”,又不是“公文所施”,因此是牋。故定名为《忠与马从郎君牋》。

  我们注意到,出土于LA.II.ii号遗址的林103号文书有“////[忠]始安惶恐////”,而同一遗址出土的林105号文书有“忠惶[恐]////”残句,它们不仅与《忠与马从郎君牋》字迹相近,而且用语相同,当系同一人所书。那么《忠与马从郎君牋》很可能出土于楼兰LA.II.ii。

  《忠与马从郎君牋》提到的“马从郎君=”,也许就是楼兰文书常见的“马厉”。如果这个推测不误,那么该文书时代亦在晋武帝泰始至咸宁时期。详见下文讨论。

  六、《马厉致敦煌太守牋稿》的定名与年代

  从人名、字迹、职官看,此件的作者即楼兰文书中常见的“马厉”。该文书前言“故吏太守从事掾马厉死罪白”,后言“谨以陈闻死罪死罪”,是牋或奏记之类。《文选》卷四十谢玄晖《拜中军记室辞隋王牋》前称:“故吏文学谢晀死罪死罪”,同卷任彦昇《到大司马记室牋》末云:“谨诣厅奉白牋谢闻,昉死罪死罪”;阮籍《为郑沖劝晋王牋》末云“敢以陈闻”。皆与此件相似。[75]知此件可能也是牋。

  曹魏、西晋统治西域承东汉旧制,西域长史受敦煌太守统辖。[76]高昌设郡晚至东晋。此文书属西晋时期,因此提到的“太守”应指敦煌郡太守。类似的文书,如林189云“泰始五年七月廿六日从掾位张钧言敦煌太守”。[77]我们将此文书定名为《马厉致敦煌太守牋稿》。

  马厉在楼兰文书中频繁出现,如某曹马厉(林501)、主薄马厉(林350和531)、从掾位马厉(林291和296)等。所有这些马厉,显然是同一个人。

  旧刊楼兰文书中,除“马厉”或“厉”之外,还有“马君”。孟凡人认为所有这些“马君”都是马厉,甚至连“文泰”也是马厉。[78]侯灿则极力反对。[79]

  楼兰文书有马氏的有林35、39、51、54、55、56、67、59、70、273、291、296、307、308、350、501、532,凡十七件,可分两组:

  第一组,未明言马君为何人:林35、54、55、56、70,共五件。

  第二组,明确属于马厉文书:林39、51、59、67、273、291、296、307、308、350、501、532等,共十二件。

  第一组中的马君是否皆为马厉,目前不能完全确认。

  马厉文书中林291、296有明确纪年。林291为泰始五年(269年)十一月五日,林296为泰始六年(270年)三月十五日。两件中马厉都是楼兰的从掾位。林501背面“////六年三月八日”,孔好古推测残缺的年号也是泰始,研究者大多遵从他的看法。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林501正面马厉结衔是某曹,职位高于从位掾。[80]如果纪年在泰始六年三月八日,则马厉应还是从掾位,而非“某曹”。泰始前后纪年超过六年的年号有魏齐王曹芳的正始(240-249)、嘉平(249-254)、晋武帝的咸宁(275-280)、太康(280-289)、晋惠帝元康(291-299)、晋怀帝永嘉(307-313)和晋愍帝建兴(313-318)。其中最有可能是武帝咸宁六年或太康六年。不过究竟在哪一年,我们尚不能确定。不过无论咸宁还是太康,马厉在楼兰的活动时间至少要推后到咸宁六年三月(280年)。

  《马厉致敦煌太守牋稿》中原称“故吏太守从掾位”,可知年代不早于咸宁六年三月。文书第三行云“前道路遇贼,不来治郡,更道东县”云云,我们推想可能与当时河西鲜卑的反侧有关。曹魏时,邓艾以鲜卑降者数万置于雍梁之间,是为河西鲜卑。鲜卑一直是涼州地区不稳定的因素。晋武帝泰始五年二月以雍州陇右五郡及涼州之金城、梁州之阴平置秦州,以胡烈为剌史以镇抚。[81]次年,胡烈与鲜卑秃发树机能战败被杀。《晋书》卷八十六《张轨传》称张轨到官之前,涼州“鲜卑反叛,寇盗从横”。[82]张轨剌涼州在晋惠帝永康二年(301)正月。[83]而涼州地区到了张骏统治的时候(324~326)才比较太平,史称“自轨据涼州,属天下之乱,所在征伐,军无宁岁。至骏,境内渐平”。[84]这件文书与当时西域的形势的关系,我们拟另撰专文讨论,此不多赘。

  七、新刊文书的出土地点

  我们从文书之间的共存关系,来推断这批新刊文书以及斯坦因第三次探险所获楼兰文书的出处。下面是张超济文书、马厉文书出土编号一览表。

  从上表可知,除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的收集品外,张超济文书全出自楼兰LA.II.ii号遗址。[85]据前文所论文书之间的关系,可知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所获张超济文书和《张超济信稿》也出自LA.II.ii号遗址。既然目前所见马厉文书皆都出自LA,那么不妨可以推断《马厉致敦煌太守牋稿》亦出自同一地点。冨谷至教授引大谷收集品中林658号残片“///平在近///”,以为原文当据楼兰新刊文书复原作“太平在近”。这个证据再次说明大谷收集品的楼兰文书出自LA城。总之,作为同一批收集品之一的“李柏文书”无疑也出自LA城。关于李柏文书出土地点问题,历来争论纷纭,目前还存在有分歧,由于涉及内容较多,我们将拟专文另作讨论,在此不做过多枝蔓。

  八、结语

  我们为这五件新刊布的文书重新做了录文和定名,并就其中部分问题做了些简略的讨论。根据上述研究,我们认为文书应该属西晋时期之物,而且可能都出自于LA遗址。而且通过这几件文书,也为确认“李柏文书”出土于LA提供了新的证据。

  2004年1月11日

  注释:

  [1] 王国维:《屯戍丛残考释》,罗振玉、王国维著《流沙坠简》,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55~157页。

  [2] A. Conrady, Die chinesischen Handschriften und sonstigen Kleinfunde Sven Hedins in Lou-lan, Stockholm: Generalstabens Litografiska Anstatlt, 1920. 该书刊布了277件楼兰文书(36件/组纸本文书和121组/件木简)。沙畹(Edouard Chavannes)整理斯坦因第二次中亚考察所获楼兰文书,刊于《斯坦因在突厥斯坦沙漠发现的汉文文书》(Les Documents Chinois Découverts par Aurel Stein dans les Sables du Tukestan Oriental. Oxford, 1913)。1917年沙畹去世后,由马伯乐(Henri Maspero)继续整理,1953年发表《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察所获汉文文书》(Les Documents Chinois de la troiseme Expédition de Sir Aurel Stein en Asie Centrale. London, 1953),其中包括斯坦因重访楼兰发现的文书。

  [3] 罗森撰,阿拉腾奥其尔译:《斯文赫定中亚抄本及刻本收藏品概述》,收入马大正等编《西域考察与研究》,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

  [4] 福田俊昭:《〈へデイン文书〉新たに5片を“发现”》,《书道美术新闻》257,1989年;福田俊昭:《楼蘭文書の発見》,《东洋研究》vol.96,1990年9月,第43~62页。斯文赫定为何没有及时公布这几件文书,目前尚不得而知。

  [5] 冨谷至主编:《流沙出土の文字資料——楼兰·尼雅文书を中心に》,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1年,第177-214页。

  [6] 王国维:《简牍检署考》,《王国维遗书》第九册,上海书店,1983年。

  [7] 新刊文书及两件较完整李柏文书的尺寸如下表所示(晋尺采用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1晋尺=23.04厘米”的说法):

  [8] 《淳化阁帖》,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肃府本,1999年版。[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刘石点校,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9] 林梅村:《楼兰尼雅出土文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

  [10] 郭锋:《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所获甘肃新疆出土汉文文书——未经马斯伯乐刊布的部分》,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

  [11] [梁]萧统编 [唐]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北京,1977年版,中册,第602页。

  [12] [晋]陈寿撰 [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吴金华点校,岳麓出版社,2002年版,上册,第213页。

  [13] 《三国志》下册,第634页。

  [14] 《文选》上册,第63页。

  [15] 同上,下册,第958页。

  [16] [北齐]魏收:《魏书》,中华书局,北京,1974年版,第二册,第492页。

  [17] [唐]房玄龄等:《晋书》,中华书局,北京,1974年版,第十册,第3151页。

  [18] 《魏书》第五册,第1815页。

  [19] 《晋书》第八册,第2575页。

  [20] 《晋书》第十册,第3192~3193页。

  [21] 《魏书》第四册,第1431页。

  [22] [唐]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北京,1973年版,第五册,第1435页。

  [23] 《隋书》第五册,第1408页。

  [24] 同上,第五册,第1320页。

  [25] [唐]李延寿:《北史》,中华书局,北京,1983年版,第二册,第606~607页。

  [26] 《北史》第七册,第2062~2064页。

  [27] 《三国志》下册,第949~950页。

  [28] [清]王先谦:《后汉书补注》下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90页。

  [29] 《三国志》下册,第947页。

  [30] 《晋书》第五册,第1585页。

  [31] 同上书,第六册,第1707页。

  [32] 《北史》第七册,第2180页。

  [33] 《三国志》下册,第609页。

  [34] 《晋书》第五册,第1355页。

  [35] 《魏书》第五册,第1835页。

  [36] [唐]令狐德棻:《周书》第二册,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336页;《魏书》第七册,第2390页。

  [37] [唐]李延寿:《南史》第六册,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681~82页。

  [38] 同上书,第1680页。

  [39] [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缪启愉校释,北京:农业出版社,1998年版,第519页。

  [40] 《三国志》上册,第551页。

  [41] 《晋书》第七册,第1959页;汤球《九家旧晋书辑本》臧荣绪《晋书》卷十五《王湛》。

  [42]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73页。

  [43] [梁]萧子显:《南齐书》第二册,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462页。

  [44] 《周书》第二册,第370页。

  [45] 《周书》第三册,第669页。

  [46] [梁]沈约:《宋书》第一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3页。

  [47] [清]王先谦:《汉书补注》下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6页。

  [48] 《后汉书补注》上册,第156页。

  [49] 《晋书》,第七册,第2286页。

  [50] 《魏书》第三册,第1111页。

  [51] 王先谦《荀子集解》上册,沈啸寰、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9月版,第24~25页。

  [52] [梁]萧子显:《南齐书》第二册,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413页。

  [53] 《魏书》第二册,第573页。

  [54] 《流沙坠简》,第115页。

  [55] 《松江本急就章》,上海书店影印,1987年1月版。

  [56] [宋]晁公武著 孙猛点校:《郡斋读书志校证·后志》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49页。

  [57] [明]顾炎武著 [清]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卷二十一《急就篇》,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760页。

  [58] 《晋书》卷五十五《夏侯湛传》,第五册,第1493页。

  [59] 《日知录集释》卷二十一《急就篇》,第760页。

  [60] [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七载张怀瓘《书断》卷上《章草》,新世纪万有文库本,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18—119页。

  [61] 林梅村:《楼兰尼雅出土文书》,第59-60和第107页。

  [62] 小山满:《张济文书の——考察》,《东洋学术研究》11-1,1972年。

  [63] 郭峰:《甘肃新疆出土汉文文书——斯坦因第三次中亚探险所获未经马斯伯乐刊布的部分》,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页。

  [64] 孟凡人:《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楼兰文化研究丛书),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第20-21页;

  [65] 郭锋,前揭书,第11页。

  [66] 孟凡人:《楼兰新史》,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第246-247页;孟凡人:《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第24页。

  [67] 孟凡人:《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第24页。

  [68] 文书图版见侯灿编《魏晋残纸书风》(二),重庆出版社,2000年版,第22页。

  [69] 《晋书》卷86《张骏传》称:“时骏尽有陇西之地,士马强盛,虽称臣于晋,而不行中兴正朔。”楼兰出土的简牍证明了这一点。楼兰出土所见纪年最晚的有建兴十八年(330年)。建兴十八年也即东晋成帝咸和五年。

  [70] 《晋书》卷86《张骏传》。

  [71] 本段所述史事主要依据《晋书》、《资治通鉴》相关记载,并参考了唐长孺:《高昌郡纪年》,《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7,香港中华科技出版社,1992年,第31—34页。

  [72] [汉]蔡邕:《独断》,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全书本,1990年版,第4页。

  [73]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56~459页。

  [74] 《大唐六典》卷一左右司郎中员外郎条注,广池千九郎本,三秦出版社影印,1991年版,第19页。

  [75] 《文选》中册,第568~570页。

  [76] 苏治光:《东汉后期至北魏对西域的管辖》,《中国史研究》1984年第2期,第31~38页;余太山《两汉魏晋南北朝与西域关系史研究》上编之三《曹魏、西晋与西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第104~120页。

  [77] 《楼兰尼雅出土文书》,第50页。

  [78] 孟凡人:《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5-16页。

  [79] 侯灿:《楼兰简纸文书集成》,天地出版社,1999年,上册,179页。

  [80] 王国维称“从掾位谓品秩之视掾者,犹唐之员外置”(参见《流沙坠简》,第115页)。

  [81] 《晋书》卷三《武帝纪》(第一册,第58页);同书卷四十七《傅玄传》(第五册,第1322页);《资治通鉴》卷七十九晋纪一泰始五年二月纪事,中华书局点校本,1956年版(精装本第三册,第2509页)。

  [82] 《晋书》第七册,第2221页。

  [83] 《资治通鉴》卷84晋纪六惠帝永宁元年正月条(第3册,2650页)。按此年正月犹是永康二年,至四月方改元永宁。

  [84] 《晋书》卷八十六《张轨传附张骏传》(第七册,第2237页)。

  [85] 参见林梅村《楼兰尼雅出土文书》之《文书出土地点编号与著录编号一览表》。

  编者按:本文原刊余太山、李锦绣主编《欧亚学刊》第五辑,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05-131页。引用请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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