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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锁:指环记
发布时间:2018-06-19 11:30:06   来源:《丝绸之路——内陆欧亚考古与历史》    点击:

指环记

刘文锁

我出东门游,邂逅承清尘。

思君即幽房,侍寝执衣巾。

时无桑中契,迫此路侧人。

我即媚君姿,君亦悦我颜。

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镮。

何以致殷勤?约指一双银。

何以致区区?耳中双明珠。

何以致叩叩?香囊系肘后。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何以结恩情?佩玉缀罗缨。

  ——(东汉)繁钦《定情诗》

  南朝陈人徐陵编的《玉台新咏》里,收录了东汉人繁钦的《定情诗》,[1]歌咏了汉代的一种恋爱习俗。宋人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时,为这首绝唱加了个题解:

  “《定情诗》,汉繁钦所作也。言妇人不能以礼从人而自相悦媚,乃解衣服玩好致之,以结绸缪之志。若臂环致拳拳,指环致殷勤,耳珠致区区,香囊致扣扣,跳脱致契阔,佩玉结恩情,自以为志而期于山隅、山阳、山西、山北,终而不答,乃自伤悔焉。[2]”

  这是男女间私情的表达方式,以身上佩戴的金银首饰作为信物赠送给情郎,其中的约指(指环)所起的定情功用,延续到了今天。

  中国古人戴指环的习俗,根据文献记载看,具有隐秘又传奇的色彩。上古传说,纣“刑鬼侯之女,取其环”。[3]宋人高承以为是指环的来历,是从异族的鬼方贵族女人佩戴的首饰沿袭而来,用于宫中的嫔妃,最初是佩戴来区别妊娠的标记物——这种用途令人联想到定情信物的本义;但鬼方酋长之女戴指环的习俗,暗示了它不是古代华夏族所本有。所以,《太平御览》引《胡俗传》,说“始结婚姻相然许,便下金同心指环”。[4]到那时还看成是“胡俗”,而非华夏的传统文化。

  传世文献之中,关于指环(环、“约指”、戒指、“手记”)的记载一般都与男女爱情、婚俗有关,而且有一股蛮野、古朴的意味。如《定情诗》是乐府的作品,虽不如《诗经》里的诗歌那样得富有天性,但也是先民的赤子情怀。不过,我们也注意到,《定情诗》中所咏,似乎边裔女子的浑朴习性,更具传奇性。在中国历史的长河里,像这种表达情爱的指环题材,与《甄异传》、《茅君传》、《集灵记》、《异苑》、《搜神记》等灵怪传奇故事小说牵连在一起,成为古代文学的传统题材之一。

  不独是中国人如此,指环更贯穿于世界各民族的历史当中。《创世纪》中,埃及法老任命约瑟为首相时,是将手上的指环授予他;在《以斯贴记》一书中,也多次提及波斯王以戒指为印记及授戒指于他人,表示授以权柄。[5]欧洲古代流行的所谓“三圣王”传说,如在德、法等流传的版本,在护身符(amulet)、指环、饮杯等上镌刻辟邪的铭文以求取法力。[6]这种具有传奇性的器物,在东西方世界的故事里,都是引人入胜的话题。

  至于考古发现的指环的实物,在世界各地——中国、希腊、马其顿(Macedonia)、格鲁吉亚(Georgia)、英国、西班牙、埃及、土耳其,及内陆欧亚各地,均有大量的出土。看上去,戴指环的习俗在古代是普遍而又源远流长的,很难分清楚其起源。而中国出土的指环,数量既丰,分布地域也广,加上历史文献记载得也充分,值得做细致的研究。本文将中国历代史料里有代表性的文字记录略加整理,以供进一步研究及分析考古出土实物时的参考。

上古的指环传说与习俗

  羼杂在汉代学者书本里的上古指环的传说,有两条影迹可追寻:一个是商纣王杀鬼侯(九侯)的女儿而取了她的“环”,另一个是后宫生活里被“御”的妃子妊娠的标记物的金、银环。至于清代《奁史》里所引《竹书纪年》记妲己作宝干指环的传说,可能是后世的附会,更不足信。[7]

  (1)鬼侯女的环

  屈原《离骚》里有句“后辛之葅醢兮,殷宗用而不长”,[8]《礼记》说“昔殷纣乱天下,脯鬼侯以飨诸侯”。郑玄注释说“以人肉为荐,羞恶之甚也”。[9]描述殷纣的残暴。《吕氏春秋》则说纣王“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环”,东汉末学者高诱注释说:纣王是听了妲己的妒言,杀了鬼侯之女以为脯,“而取其所服之环也”。[10]

  汉代还保存着殷纣刑鬼女取其环的传说。淮南王刘安编撰《淮南子》,说纣“醢鬼侯之女,葅梅伯之骸”。[11]董仲殊《春秋繁露》里,可能是根据《吕览》的上述说法,亦说殷纣的暴行里有“刑鬼侯之女取其环”。[12]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紀》里,改“鬼侯”为“九侯”,说:“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13]宋高承径认鬼侯女之环即是指环。这些疑问,文献已不足征。

  (2)后宫妃子妊娠标记物的金、银环

  汉代流传的上古传说里,还有后宫生活中由女史负责的金、银环,当天子“御”某位妃嫔时,由这种女史负责将银环戴于其右手上,俟怀孕了再用金环戴在左手上,并将日期记录下来。在这里,金、银环是用作区分妊娠的标记物。

  这个说法,是西汉末刘向在《五经要义》里提到的。西汉毛亨注《诗经·北风》里“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句子时,可能与刘向的说法同一来源,也说:

  “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14]”

  所谓“成法”,是指女史管理后妃进御、妊娠的“女史彤管之法”,是一套制度。唐初孔颖达为《毛诗》作疏时,认为女史的这套制度“似有成文,未闻所出定本”。[15]清代汉学家孙志祖批评孔颖达“作正义已不能详”,所谓的“成文”说是“未闻所由”。[16]但孔氏的推测可能有所根据,即《太平预览·服用部·指环》里所引的《女史书》。[17]

  女史是先秦一种宫廷内女官,据《周礼·天官·女史》:“女史,掌王后之礼职,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逆内宫,书内令。凡后之事,以礼从。”[18]孔颖达引郑玄的说法,说这种女史由“女奴晓书者”充任。但我们感兴趣的指环,在这套宫闱制度里,扮演了有点神秘的角色,而且可与女史的身份产生联想。因为殷、周女奴的来历,可能主要是在与边裔征战时虏获的异族妇女。郑玄的说法虽可能是猜测,但也可以作为参考,以思索上古时代指环进入宫廷生活的途径。

  上述两种关于上古指环的传说和习俗,在宋人那里已经视为当然。高承的《事物纪原》,说纣王杀鬼侯女所取的,是其佩戴的指环,及女史给进御怀孕的后妃佩戴的金、银环,都可说是后世指环的滥觞(“今有指环,此之遗事也,本三代之制。”[19])宋李如篪撰《东园丛说》,也持相同的说法:“世俗之人用金银为指环,置于指间以记事,自古有之也。”[20]康熙朝大学士陈元龙(即“陈阁老”)撰《格致镜原》,综考说:

  “《物原》:纣作宝干指环。《广韵》:镮,指镮也,以金镀之,曰镀镮。《三余赘笔》: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月日,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镮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贤奕编》:戒指又云“手记”。[21]”

  指环能“记事”者,除了妊娠、定情,还有什么隐秘、不足道哉之处?上古的指环传说和习俗是否如此,或者还有别的情形,我们现在还找不到多少的反证。值得注意的是,指环(戒指)的别名“手记”,都有一个相同的蕴意,如《三余赘笔》(明都卬著)所说,这种含有告诫意义的特别器物似乎专用于女人,与情爱、妊娠有关。后世文人将指环与相思联系在一起,如南宋朱胜非《绀珠集》卷十一《丽情集》,云“崔莺寄张生信,有玉指环,云环者还也”。[22]取“还”的谐音以寓意指环,相思还聚,是诗情的别意之表达也。

  汉代以后,关于指环的记录比比皆是、丰富多彩,根据历代的文字史料,可以梳理出一部指环的历史。

汉代的指环故实

  汉人佩戴指环的习俗,比上古富于花样与色彩,也具有文化的性质。浑朴的上古固然可爱,中古的汉人仍保留了一部分的天性,给今人以想象的余地。

  一是用作定情的信物,《定情诗》里已经描叙出来(唐乔知之、施肩吾有仿作[23])。汉乐府里,描述两情相思、定情的歌辞,还有《鼓吹曲辞》的《汉铙歌古辞》(繁钦《定情诗》为《杂曲歌辞》),里面有一首《有所思》,叙述定情物:

  “何用问遗君?双珠玳瑁簪。[24]”

  珠即明珠,与作簪的玳瑁都是南海的珍物,像金、银环一样都是当时青年女子的配饰,也可以用来赠与情郎作定情的信物。将指环用于定情,也许是汉人的发明。

  传习到汉代的上古遗风里,在指环的用途上,也有宫中生活里使用金、银指环当标记物以区别妊娠的习俗。《汉旧仪》记:“宫人御幸,赐金环。”[25]《西京杂记》里,汉高祖宠幸的戚夫人用百炼金制作指环,据说可以照见指骨,令高祖看了很厌恶,转赐给了侍女。[26]又记赵昭仪赠送飞燕的礼物,里面有“五色文玉环”,[27]《飞燕外传》云“上精金彄环四指”。[28]戚夫人以歌舞才艺擅长,所戴的百炼金(钢)指环,可能是由宫廷的工匠所制作。由这两条记载,可以推测汉宫遗传了上古戴指环的“女史彤管之法”与习俗,或许还更复杂,汉后也有传承。后宫生活的历史因为与指环的关联,而具有传奇性。明代宋应升的《汉宫行》,借此俗而发挥:

  “任是银环已注名,不到承恩身未明。

  血染守宫常在臂,的施胖变几含情。[29]”

  前引纣刑鬼侯女取其指环的说法,恐怕都是汉人的衍义。因为汉人对于指环已很熟悉,其实物在各地的汉墓里也有一些发现。但是汉代指环的来源也是个问题,是否是舶来品或者仿制品,尚待进一步的研究。

中古的指环传奇

  (1)虞道施受赠银指环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诺皋记》:

  “虞道施义,熙中乘车山行,忽有一人,乌衣,径上车言寄载。头上有光,口目皆赤,面被毛,行十里方去,临别语施曰:“我是驱除大将军,感尔相容。”因留赠银环一双。[30]”

  (2)玉儿金指环

  《魏书·咸阳王禧弟树传》记北魏时投奔南梁的宗室元树,受爱姝玉儿赠送金指环的故事,《北史·元树传》叙事较详。元树辞别梁京北征时,其爱姝玉儿赠之以金指环,作为相思定情的信物。元树兵败被羁洛阳景明寺时,将这枚指环寄回了建康,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

  “咸阳王禧弟树,字秀和,位宗正卿。后奔梁,武帝尤器之。后复归魏。初,辞梁,其爱妹玉儿以金指环与别,树常着之,寄以还梁表必还之意。朝廷知之,俄而赐死。[31]”

  这个故事的传奇色彩,在于背信的魏将杜徳等三人,在元树被赐死后,也相继而亡。明代《天中记·玉儿》:

  “元树奔梁时,年十五,未及富贵。每见嵩山云向南来,未尝不引领歔欷。后为樊子鹄杜徳李昭所绐北归。初发时,覩其爱妹玉儿,以金指环与别。树常着之,寄还梁表必还之意。朝廷知之,俄而赐死。未几,三人皆死。树为祟云。[32]”

  (3)鱼腹金约指

  清王士祯撰《池北偶谈》里,讲述一个“鱼腹书”的故事:

  “张生太室言,顺治十三年,渡河至荆隆口龙王庙下,见堤夫买得大鳣鱼,长六尺许,剖其腹,得红锦袋一枚,中藏珍珠一,琲金约指四,玉条脱一,牛黄丸子一,红甲二片,香药一裹。又私书一纸,半已浥烂,词甚凄惋,似是妇人欲寄所私,不遂,投河死,而入鱼腹也。张赋《鱼腹怨》纪之。[33]”

  (4)“玉箫之约”

  中唐剑南西川节度使、南康郡王韦皋,流传下一段与小青衣玉箫的凄婉情话。男人不得志时萍水相逢、逢场作戏的姻缘,及痴心女子红颜薄命的故事,是我们“神州文化”的传统题材之一,在此不值细究。这个故事里,穿插有指环的线索,于三千年指环的情史有缘。其版本首先见载于晚唐文人范摅(五云溪人)的笔记《云溪友议》(卷中《玉箫化》,四部丛刊续编景明本),字数较长,情节委婉。宋代流传的版本简约成的梗概,有曾慥编的《类说》,及朱胜非的《嘉话录》等。

  《类说》:

  “韦皋游江夏,与姜荆室青衣玉箫有情,临别约七年再会,因留玉指环。逾八年不至,玉箫绝食而殒。后镇蜀,相山人有少公之术,乃见玉箫,曰:后三年再为侍妾。后东川虚八坐送一歌姬,真玉箫也,而中指有玉隠出,不异玉环。[34]”

  与一般的定情故事不同,这个故事里,赠送玉指环的是韦皋。《云溪友议》曾说:玉箫殉情绝食而终后,“姜氏愍其节操,以玉环著于中指而同殡焉”。[35]是将定情信物用来随葬,而且戴在中指上。有意思的是,“玉箫化”的后话里将韦皋镇西南、教化诸蕃部落的政绩,都与当年与玉箫的一段情缘联系在一起,似乎为了抹煞“始乱终弃”的嫌疑。

  (5)白衣美女玉指环

  唐代传奇小说集《集异记》,讲述过一个儒生奇遇“白衣美女”赠送玉指环的故事,乃淫情墨客非非的幻想,与《聊斋》里的书生狐女故事同趣。宋人李昉编的《太平广记》里,关于“白衣美女”的故事有多篇,如“岑氏”(卷四百四《宝五·杂宝下》)、“高昱”(卷四百七十《水族七》)等。《集异记》里的叙事太细节,结局悲惨,以儒生悔恨成病死去告终。[36]康熙朝汪灏等人奉旨编《广群芳谱》,在《花谱·百合花》里将此故事加以征引、简约,而侧重于神秘的白玉指环与百合花的联系上:

  “兖州徂徕山寺曰“光化“,客有习儒业者坚志栖焉。夏日,因阅画壁于廊序,忽逢白衣美女,年十五、六,姿貌绝异。因诱至于室,情欵甚密,及去,以白玉指环遗之。因上寺门楼隠身,目送白衣行,计百歩许奄然不见。乃识其处,寻见百合苖一枝,白花绝伟。客因劚之,根本如拱瑰,异不类常者。及归,乃启其重跗,百迭既尽,白玉指环宛在其内。[37]”

  (6)骷髅女金指环

  南朝齐人祖冲之撰有《述异纪》,里面讲述过一个陈留周氏婢进山取柴,从一具女尸骷髅里得到一对金指环的故事。据《述异记》,周氏婢进山打柴时做了一梦,梦见一位女子求她拔去眼中的刺,有厚报。周婢醒来后见到一具朽棺,棺中尸骨的骷髅滚落于地,眼窝中生长了野草。周婢将草拔去,把骷髅放回棺中,便在骷髅下捡到一对金指环。《太平御览》将此故事列为人事部“应梦”类。[38]

  (7)神女赠萧总玉指环

  明人董斯张撰有《广博物志》,里面有一则灵异故事,讲述南朝时人萧总游明月峡,奇遇巫山神女赠送玉指环故事。与《集异记》白衣美女赠儒生玉指环,及《才鬼记》美妇赠李章武白玉环一样,都是白玉指环的因子。巫山神女(三峡女神)的传说由来已久,而萧总受赠玉指环的故事是后世编撰的一个较完备的版本。

  “萧总,字彦。先自建业归江陵,值宋废帝元徽中,四方多乱,因游明月峡。(见神女)……神女手执一玉指环,谓曰:“此妾尝服玩,未曾离手,今永别,宁不相遗愿!郎穿指,慎勿忘心。”总曰:“幸见顾录,感恨徒深,执此怀中,终身是宝。”天渐明,总乃拜辞,掩涕而别。携手出户已,见路分明,总下数步,回顾宿处,宛见巫山神女之祠也。他日,持玉环至建业,因话于张景山。景山惊曰:“吾尝游巫峡,见神女,指上有此玉环。世人相传,云是晋简文帝李后,曾梦游巫峡,见神女。神女乞后玉环。觉后乃告帝,帝遣使赐神女。吾亲见在神女指上,今又令卿得之,是世世异人矣。”[39]”

  (8)秦树墓冢鬼指环

  《甄异传》里,讲述过一个沛郡人秦树深夜投宿墓冢,受女鬼赠送一双指环的故事。宋刘敬叔《异苑》录之而有润色,使之与一般的“鬼故事”不同,读之既有“鬼趣”,又有情致。可堪注意者,即中古此类指环故事里,指环都是成双出现的,暗示这种尤物与男女之情的关系:

  “沛郡人秦树者,家在曲阿小辛村。尝自京归,未至二十里许,天暗失道,遥望火光,往投之宿。见一女子秉烛出,云女弱独居不得宿客。树曰:“欲进路,碍夜不可前去,乞寄外住。”女然之。树既进坐,竟以此女独居一室,虑其夫至,不敢安眠。女曰:“何似过嫌,保无虞不相误也。”为树设食,食物悉是陈久。树曰:“承未出,适我亦未婚,欲结大义,能相顾否?”女笑曰:“自顾鄙薄,岂足伉俪。”遂与寝止。向晨,树去,乃俱起执别。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树低头急去数十歩,顾其宿处,乃是冡墓。居数日,亡其指环,结带如故。[40]”

  (9)畴昔老人授玉戒指

  明皇甫汸《皇甫司勋集》里,录有《水部君墓志铭》,提及皇甫水部的母亲黄氏怀孕水部时,梦见畴昔老人授以玉戒指一枚,日后成为贵人:

  “皇甫水部君者,名濓,字子约,一字道隆,中宪公第四子也。母黄氏恭人方姙时,梦畴昔老人授以玉戒指一枚,上负以鼎。翼日语于中宪公,公曰:“鼎,男象而玉,至宝也。指者止也。汝殆产子必贵。”[41]”

  (10)沈万山妻戒指宝盆

  明初豪富沈万山的发财史,明代民间的传说里,将之归诸一个“聚宝盆”的故事,而且与指环有关。明代文人周人龙的《挑灯集异》里,记录了这个故事。据清代王初桐《奁史》:

  “沈万山贫时,得瓦盆持归,为盥水具。万山妻于盆中灌濯,遗一银记于其中。已而盆中银记盈满,以金银试之亦如是,由是财雄天下,盖聚宝盆也。[42]”

  “银记”即银手记,即银戒指。

  (11)指环占梦

  宋代的占卜技术里,有用指环占梦的类型。《梦林玄解》说:“占曰:环者,圜也,有圜转相生之意。梦之者每事之来,首尾相接不断,行人必归,讼难明。”总体上说是吉利的。戒指也属于环之一种,所以,戒指之占也应与之相通;但关于戒指之占,另有说法:

  “占曰:戒指者,戒之也。梦者凡事宜敛不宜肆,宜藏不宜露。可安心守分,待时而动,不可希图妄作,致滋烦恼。语云: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人。盍自省焉。[43]”

  其中的原理,都是望文生义而已。

西域戴指环的“胡俗”

  《胡俗传》、《外国杂俗》、《西域记》等,都说胡人有“始结婚姻,相然许者,便下金同心指环”的习俗。[44]这条史料的来源,可能是《晋书·西戎传》里所记“(大宛国)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镮为聘,又以三婢试之,不男者绝婚”。[45]所谓“同心”,可能是指戒面上的纹饰。这种婚俗里,金指环所起的是类似定亲的作用,即是婚约的一个凭信。

  《新唐书·宪宗十八女传》记载下嫁回鹘崇德可汗的定安公主,会昌三年(843年)归唐抵达太原时,“诏使劳问系涂,以黠戛斯所献白貂皮、玉指环往赐”。[46]

  在关于西域习俗、贡物的记载里,指环的线索并不显多。清张英撰《渊鉴类函·指环四》,注引《天中记》云天竺、大秦国出金指环。[47]据《册府元龟·纳贡献》所记,地处西陲的沙州曹氏归义军,曾进贡指环等物,可能也是玉指环:

  “天佑四年二月,沙州曹义全进和市马百匹,羚羊角、碙砂、牦牛尾,又进皇后白玉符、金青符、白玉狮子、指环、金刚杵。[48]”

  另一条关于古代西域地区戴指环的“胡俗”的记录,来自明初曾出使西域的陈诚,撰有《进呈御览西域山川风物纪录》,提到了哈烈国一个习俗,即用国王等的戒指来当作印章加盖于公文上,以作凭信:

  “官府文书行移,不用印信。国主而次与凡任事之人,有所施行,止用小纸一方于上,直书事体,用各人花押印记,即便奉行。花押之置,以金银为戒指,上镌本主姓名。别无关防,罔有为奸伪者。[49]”

  此种指环的形制,即在戒面上镌刻所有者的名字。这里镌刻名字之说法,实际上,它可能就是我们考古发现的那种戒面上带图案的指环类型(详后文),所谓的名字可能是专用图案的变化的形式。这种指环在塔里木盆地等地发现了很多,是尤其富有西域特色的指环。

南海诸国的贡物与指环习俗

  除西域地区带指环的“胡俗”外,在南朝史书里,也有若干关于南海诸国进贡指环等物的记录。《宋书》里记载了宋元嘉五年(428年)和七年(430年),自南亚印度迦毗黎国和东南亚呵罗单国(Karitan,今印尼苏门答腊岛北部),分别遣使进贡的指环等方物。

  《宋书·天竺迦毗黎国》:“(元嘉五年,国王月爱遣使)奉献金刚指环、摩勒金环诸宝物,赤白鹦鹉各一头。”[50]

  《宋书·呵罗单国传》:“呵罗单国都阇婆洲。元嘉七年,遣使献金刚指环、赤鹦鹉鸟、天竺国白叠古贝、叶波国古贝等物。”[51]

  据《宋史·三佛齐传》记录的开宝七年(974年)三佛齐国“又贡象牙、乳香、蔷薇水、万岁枣、褊桃、白沙糖、水晶指环、琉璃瓶、珊瑚树”,[52]像金刚、水晶等材料制作的指环,是南海诸国的特产,至明朝等时仍舶入中国。明黄衷《海语》说:“西洋诸国,异产奇货辐辏其地。匠艺工致嵌宝指环,时至中国,一枚值数十金。”[53]明代史书里,关于东南亚、南亚诸国进贡指环等物的记录很多,如《礼部志稿·朝贡》:

  暹罗国(Siam,今泰国)贡物金戒指。

  浡泥国(Borneo,婆罗洲,今加里曼丹岛Kalimatan)贡物有金戒指。

  满剌加国(Malacca,今马六甲)贡物有金镶戒指。

  锡兰山国(应为Serang,印尼爪哇岛西北万丹之Serang港一带)贡物有金戒指。[54]

  按《宋史》、《皇清职贡图》等的记载,当地的土著一直有佩戴指环和耳环等身体装饰物的习俗,如《皇清职贡图·暹罗国》记:“妇人以金银为簪、钏、约指,上衣披五色花缦,下衣五彩织金。”[55]清代台海土著(罗番)也有相同习俗,《台海使槎录·北路诸罗番一》记其妇人的装饰:

  “头上珠饰名曰“沙其落玛”,瑙珠名曰“卑那苓”,颈挂银钱、约指、螺贝及红毛钱璎珞,累累盘绕数匝,名曰“夏落”。[56]”

  约指(指环)用作颈饰的一分子,而不是戴在指上。

  明代随郑和下西洋的费信,撰有《星槎胜览》,记录南亚榜葛剌国(Bengal,今孟加拉国及印度西孟加拉邦一带)、古里国(Calicut,今印度西南部海岸)妇人手、足皆戴指环的情形。[57]明人罗懋登撰《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里,借夜不收之口,将这段史记也表述了一番。脚趾所戴者即脚环,也可以称之为戒指。此种习俗地域色彩极强,而较少见于文献的记载。

  南朝以来史书记录的南海地区的习俗中,指环的用途有多种:

  (1)判案

  《南齐书·东南夷传》记载扶南(Banam,今越南、柬埔寨南部等地)人的一个判案方法,似乎是当地土著的习惯法:

  “扶南人黠惠知巧,……无牢狱,有讼者,则以金指环若鸡子投沸汤中,令探之,又烧锁令赤,著手上捧行七步,有罪者手皆燋烂,无罪者不伤。[58]”

  干宝《搜神记》提及:

  “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有犯罪者投与虎,不噬乃宥之,故山名大虫,亦名大灵。又养鳄鱼十头,若犯罪者投与鳄鱼,不噬乃赦之,无罪者皆不噬,故有鳄鱼池。又尝煑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入汤即焦。[59]”

  这种酷法,原是扶南王的发明。

  (2)国王的指环用作印章

  《宋史·三佛齐传》又记:

  “国中文字用梵书,以其王指环为印,亦有中国文字,上章表即用焉。[60]”

  这种情况与明代陈诚在西域哈烈国了解的相似。

  (3)定亲的信物

  勃泥国有用指环作定亲信物的习俗,《宋史·勃泥传》:

  “昏聘之资,先以椰子酒,槟榔次之,指环又次之。然后以吉贝布,或量出金银成其礼。[61]”

  注辇国(Čola,今印度南部Coromandel海岸一带)也有相同的习俗,同传《注辇》:

  “其嫁娶,先用金银指环使媒妇至女家,后二日,会男家亲族,约以土田、生畜、槟榔酒等,称其有无为礼。女家复以金银指环、越诺布及女所服锦衣遗婿。[62]”

  相似的记录,还见于清人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北路“罗番”的婚俗:

  “婚姻曰“三问”,男女先私通,投契,男以银锡约指赠女为定,曰“猫六”。[63]”

古代指环的形制、佩戴法则及起源的推测

  古代各种著作的记载里,指环的形制有素金、银、玉及镶嵌宝、玉石等几种。而花样应该都在上面的装饰上。在汉语里,指环的名称有多种,除前引戒指、约指、环、指环、手记及明人所说的“表记”外,另据明人顾起元《客座赘语·女饰》:“金玉追炼,约于指间,曰‘戒指’。又以金丝绕而箍之,曰‘缠子’。”[64]也是一种俗称,“缠子”之“子”,或许是“指”字的谐意,也可能是假借的同音字。

  据有限的史料,指环主要是女人所戴,似乎从少女时就佩戴在指上。情窦已开的妙龄女郎,也因此有了相思的寄托。这是《定情诗》之类表达各种委婉情意的题材。

  佩戴指环的方法,是在左手指上,有云中指的例子。但都是“小说家言”,难以信之。尼雅遗址墓葬里出土过一枚青铜戒指,是戴在女墓主的右手食指上。[65]或许从一些图像资料中找到线索。而我们知道,今世各民族指环的戴法,已难分你我;各个不同的手掌和指节,分别寓以表示婚姻状况等的不同意思。对于离我们远去的古人来说,他们的指环世界,恐怕既有超越我们的丰富之处,也有未如我们之处。

  据清王应奎撰《柳南随笔》:“妇人以金银为介指,见于《五经要义》,即指环也。又,相传古者妇人月经与娠则带,否则去之。今人常带在手,为饰手之物。殊昧戒止之义。”[66]这个说法里,也“相传”了妇人月经、妊娠时戴指环的习俗,而且以为是起到“戒止之义”,即此特殊时间里的色戒也。似乎有道理。而历经时代的风云,指环的文化变迁也在上演着。

  关于指环的起源,我们暂且假设是非世界性的,是由若干原创的中心传播到了近邻的民族,然后再进一步的扩散到世界。史前时代可能有非金属材料制作的指环,如用石(包括玉石)和蚌壳之类材料磨制的环。进入金属器时代,青铜的环状物开始出现,其中或许有佩戴于指上的指环。我们假设,指环是从较大型的环状物衍变而来,细小化之而佩于方寸指间的尤物。上述的推测,文献不足征之,惟有史前考古学发现、研究的途径,才能给出一定的答案。青铜时代之后的指环,选材更为广泛,工艺更为复杂、精湛,贵金属是其主流。根据中国材料(包括考古材料在内),我们也无法断言中国古人戴指环的习俗,是原创的抑或是受到外界民族文化的影响。对于漫长历史来讲,这个问题似乎也无关宏旨,而只是我们生活中的细节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史料里关于指环的特点,在上古传说里是与妊娠有关的;汉代发展出的定情的意义,史料里也模糊地指示与之同时具有的妊娠标记物的功用。我们不妨推测:定情的意义是从妊娠上衍申出来的;而妊娠的原初意义,可能又与保护身体的用意有关,而不是为了起到标记的作用。在关于“原始文化”的知识里,身体装饰的目的,是具有巫术功能在内的,审美在其次。[67]这一巫术的功能,在中古编撰的指环传奇里,有或多或少的影射,赋予指环以魔力(此时也仍然隐寓着爱情的因素)。这一点与欧洲等的指环传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一部情史,也就是一部指环史。

  注释:

  [1](陈)徐陵编,(清)吴兆宜注、程琰删补,穆克宏点校《玉台新咏笺注》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0页。

  [2](宋)郭茂倩辑《乐府诗集》巻七十六《杂曲歌辞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076页。

  [3]《太平御览》卷七百十八《服用部二十·指环》引《春秋繁露》、《五经要义》和《女史书》,第3183页;(宋)高承撰《事物纪原》卷三《衣裘带服部》“指环”:“今有指环,此之遗事也,本三代之制。”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52页。

  [4]《太平御览》卷七百十八《服用部二十·指环》,第3184页。

  [5]《旧约全书·创世纪》第四十一章:“法老又对约瑟说:‘我派你治理埃及全地。’法老就摘下手上打印的戒指,戴在约瑟的手上。给他穿上细麻衣,把金链带在他的颈项上。”《以斯帖记》第三章:“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太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上海美国圣经会印发《新旧约全书》官话和合译本,1923年,第62、720页)

  [6] W. L. Hildburgh, “Notes on Some Amulets of the Three Magi Kings”, Folklore Vol.19, No.1 (Mar., 1908), pp. 83-87.

  [7](清)王初桐撰《奁史》卷七十《钗钏门三·指环》(清嘉庆刻本)引《竹书纪年》:“纣嬖妲已作宝干指环。”

  [8](汉)王逸、(宋)洪兴祖《楚辞章句补注》卷一《离骚经章句第一》,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3-24页。

  [9](汉)郑氏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注疏》卷第三十一《明堂位》,(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88页。

  [10](秦)吕不韦撰、(汉)高诱注《吕氏春秋》卷第二十三《贵直论·过理》,四部备要子部周秦诸子,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第173页。

  [11] 参见刘文典著《淮南鸿烈集解》卷二《俶眞训》,民国丛书第五编13哲学宗教类,上海:上海书店,1931年,第50页。

  [12] 参见王心湛校勘《春秋繁露集解》《王道》,上海:广益书局,1936年,第29页。

  [13]《史记》卷三《殷本纪》,第106页。

  [14](汉)郑氏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注疏》卷二《国风·北风》,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310页。

  [15]《毛诗注疏》卷二《国风·北风》,《十三经注疏》,第311页。

  [16](清)孙志祖撰《读书脞录·续编》卷一《毛传逸典》(中国基本古籍库清刻皇清经解本)。

  [17]《太平御览》卷七百十八《服用部二十·指环》,第3183页。

  [18] 郑氏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八《天官·女史》,《十三经注疏》,第690页。唐代宫廷职官的“尚仪局”里,设有“彤史”(二人,正六品)一职,是因袭周官的制度。参见(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50页。

  [19]《事物纪原》,第152页。

  [20](宋)李如篪撰《东园丛说》卷上《诗说》,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26页。

  [21](清)陈元龙撰《格致镜原》卷五十五《香奁器物一·指环》,《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十一类书类,第1032册,第120页。

  [22](宋)朱胜非撰《绀珠集》卷十一张君房《丽情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十杂家类五。

  [23](唐)乔知之《定情篇》、(唐)施肩吾《定情乐》,(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七十六《杂曲歌辞》,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077-1078页。

  [24]《乐府诗集》卷十六《鼓吹曲辞·汉铙歌古辞》,第230页。

  [25](唐)虞世南撰、(清)孔广陶校注《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六《服饰部三·指环七十二》,北京:中国书店,1989年,第555页。《奁史》卷七十《钗钏门三·指环》引《汉旧仪》:“汉宫人御幸,赐银指环,令数环以计月。”

  [26](晋)葛洪撰、周天游校注《西京杂记》(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卷一,第17-18页:“戚姬以百錬金为彄环,照见指骨。上恶之,以赐侍儿鸣玉、耀光等,各四枚。” 唐牛僧孺《周秦行纪》:“太后请戚夫人鼓琴,夫人约指以玉环,光照于座。”见[元]陶宗仪撰《说郛》卷一百十四。

  [27]《西京杂记》卷一,第63页。

  [28]《奁史》卷七十《钗钏门三·指环》。

  [29](明)宋应升撰《方玉堂集》《诗稿卷二·汉宫行》(中国基本古籍库清乾隆刻本)。

  [30](唐)段成式撰《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四《诺皋记上》,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32页。

  [31]《北史》卷十九《咸阳王禧传附翼弟树传》,第692页。

  [32](明)陈耀文编《天中记》卷十九《贤妇·玉儿》,扬州:广陵书社,2007年,第620页。

  [33](清)王士祯撰、勒斯仁点校《池北偶谈》卷二十六《谈异七》,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613-614页。

  [34](宋)曾慥编《类说》卷四十一《云溪友议》,《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62子部杂家类,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702页。

  [35](唐)范摅撰《云溪友议》卷中“玉箫化”,《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十二小说家类一,第1035册,第580-581页。

  [36] 见(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四百一十七《花卉怪下·光化寺客》,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3394-3395页。

  [37](清)汪灏等编《御定佩文斋广群芳谱》卷四十七《花谱二十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子部谱录类草木禽鱼之属。

  [38]《太平御览》卷三九九《人事部四〇·应梦》,第1845页。

  [39](明)董斯张撰《广博物志》卷十四《灵异三·神》,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第320-321页。

  [40](宋)刘敬叔撰《异苑》卷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十二小说家类二,第1042册,第529页。

  [41](明)皇甫汸撰《皇甫司勋集》卷五十七《家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六别集类五,第1275册,第881页。

  [42](清)王初桐撰《奁史》卷七十《钗钏门三·指环》(中国基本古籍库清嘉庆刻本)。

  [43](宋)邵雍辑《梦林玄解》卷十四《梦占·什物部三·环吉》(中国基本古籍库明崇祯刻本)。

  [44]《太平预览》卷第七百一十八《服用部二十·指环》,第3184页;卷八百《四夷部二十一·北狄二》,第3353页。

  [45]《晋书》卷九十七《四夷传·西戎》,第2543页。

  [46]《新唐书》卷八十三《宪宗十八女传》,第3669页。

  [47](清)张英、王士祯等纂《渊鉴类函》卷三百八十一《服饰部十二·指环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十一类书类,第992册,第359页。

  [48](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九《帝王部·纳贡献》,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036页。

  [49](明)陈诚撰《陈竹山先生文集》内篇卷一《进呈御览西域山川风物纪录·哈烈》,《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二六,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317页。另见(明)陈诚著、周连宽校注《西域番国志》,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67页。

  [50]《宋书》卷九十七《夷蛮传·天竺迦毗黎国》,第2386页;《南史》卷七十八《海南诸国传·天竺迦毗黎国》,第1962页。

  [51]《宋书》卷九十七《夷蛮传·呵罗单国》,第2381页;《南史》卷七十八《海南诸国传·呵罗单国》,第1957页。

  [52]《宋史》卷四百八十九《外国传五·三佛齐》,第14089页。

  [53](明)黄衷撰《海语》卷上《风俗·暹罗》,《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十一地理类十,第594册,第120页。

  [54](明)俞汝楫编《礼部志稿》卷三十五《主客司职掌·朝贡》,《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十二职官类一,第597册,第650、652、655-656页。

  [55] 《皇清职贡图》卷一《暹罗国》,《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十一地理类三,第594册,第413页。

  [56](清)黄叔璥撰《台海使槎录》卷五《北路诸罗番一》,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90-91页。

  [57](明)费信撰、冯承钧校注《星槎胜览校注》前集《古里国》、《榜葛剌国》,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34、40页。

  [58]《南齐书》卷五十八《东南夷传》,第1017页。

  [59](晋)干宝撰、贾二强校点《搜神记》卷二,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3页。

  [60]《宋史》卷四百八十九《外国传五·三佛齐》,第14088页。另见(宋)赵汝适原著、杨博文校释《诸蕃志校释》卷上《志国·三佛齐国》,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5页,等。

  [61]《宋史》卷四百八十九《外国传五·勃泥》,第14094页。另参《诸蕃志》卷上《志国·渤泥国》,第136页,等。

  [62]《宋史》卷四百八十九《外国传五·注辇》,第14096页。另参《诸蕃志》卷上《志国·注辇国》,第75页。

  [63]《台海使槎录》卷六《北路诸罗番八》“婚嫁”,第116页。

  [64](明)顾起元撰《客座赘语》卷四《女饰》(中国基本古籍库明万历四十六年自刻本)。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民丰县北大沙漠中古遗址墓葬区东汉合葬墓清理简报》,《文物》1960年第6期。

  [66] 转引自《奁史》卷七十《钗钏门三·指环》。

  [67] 生活于11世纪的喀喇汗王朝学者麻赫默德·喀什噶里,在《突厥语大词典》里引述突厥人的一个谚语“谁身边有玉石,闪电触不了他”时说:“玉石是白色透明的,人们用它做戒指戴。戴这种戒指的人不会触闪电,因为它的属性如此。”就是说,玉石戒指有避电的魔力。参见麻赫默德·喀什噶里著、何锐等翻译《突厥语大词典》,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三卷,第18页。

  编者按:本文原载刘文锁《丝绸之路——内陆欧亚考古与历史》,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年。引用请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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