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内容
1.工作地点:固原原州区。
2.工作内容:普探+重点勘探,拟勘探面积:42000平方米。
二、资格要求
1.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包含钻探业务的营业执照。
2.持有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考古勘探资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考古钻探业务经验。
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文物法规、政策。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相对稳定的文物考古钻探队伍。具备一定的设备及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业务往来账目。
5.文物考古钻探单位,特别是领队、技术员、长期使用的探工,应有准确地识别土质土色、历代墓葬、古文化遗址及其它文物遗迹的特征,熟练写出钻探记录,及时测绘出正规的钻探图纸和书写钻探报告的技能。
三、公告日期
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琨
电话:0951-5014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