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勘探管理办法》,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拟委托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对固原—彭阳联络管道工程所涉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区域开展考古勘探工作,有意向的单位请积极参与。
一、委托内容
1.工作地点:原州区
2.工作内容: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区域考古勘探。
3.勘探面积: 40000平方米。
二、资格要求
1.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包含钻探业务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三年以上考古钻探业务经验。
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文物法规、政策。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相对稳定的文物考古勘探队伍。具备一定的设备及符合国家财务制度的业务往来账目。
5.文物考古勘探单位,特别是领队、技术员、长期使用的探工,应有准确地识别土质土色、历代墓葬、古文化遗址及其它文物遗迹的特征,熟练写出勘探记录,及时测绘出正规的勘探图纸和书写勘探报告的技能。
三、公告日期
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平平
电话:15009505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