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学术研究

首页 > 学术研究 > 正文

新出土赵弘燮墓志铭相关问题考证
发布时间:2020-10-29 11:47:46    作者:王琨 马建民   点击:

新出土赵弘燮墓志铭相关问题考证

王琨 马建民

  〔作者简介〕 王琨,男,1985 年生,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馆员,邮编 750001; 马建民,男,1983 年生,北方民族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副教授,邮编 750021。

  〔关 键 词〕赵弘燮 墓志铭 清代 宁夏

  〔内容提要〕赵弘燮是清初宁夏籍名将赵良栋次子,历任山东按察使、河南巡抚、直隶巡抚、直隶总督等职。赵弘燮去世后,其子赵之壁请求汪士撰写了赵弘燮墓志铭,该文被收录在《秋泉居士集》中,后又被《碑传集》等文献收录并流传至今。赵弘燮墓志铭的发掘出土,可与传世文献参照比较,为考证《赵公弘燮墓志铭》撰文者、书丹者、篆盖者及赵弘燮生平经历、埋葬地点等信息提供了新材料。

  〔中图分类号〕K249.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0483(2018)03 -0070 -07

  赵弘燮 (1656—1722 年),字亮工,号理菴,清宁夏府人,为清初宁夏籍名将赵良栋次子,初任直隶完县知县,后袭父世职一等精奇尼哈番。历官天津道、直隶巡抚加总督衔,任事勤劳,赈济捐俸、革除旧弊,政绩颇著,谥肃敏。

  目前所见较早收录赵弘燮墓志铭的文献是汪士 个人文集 《秋泉居士集》和钱仪吉纂《碑传集》。 《秋泉居士集》收录有 《赵公 (弘燮) 墓志铭》① , 《碑传集》收录有 《赵公宏(弘) 燮墓志铭》② 。汪士(1657—1723 年),字文升,号退谷,江苏长洲人。曾任庶吉士、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编修等职。从汪士 康熙六十年 (1721 年) 为《秋泉居士集》所作自序和沈德潜等人于乾隆十三年 (1748年) 所作序来看, 《秋泉居士集》刊刻于乾隆十三年 (1748 年)。钱仪吉 (1783—1850 年),字衎石,浙江嘉兴人,嘉庆十三年进士,官至给事中,曾任会典馆总纂。 《碑传集》编纂于道光三年 (1823 年),于光绪十九年 (1893年) 刻印成书。

  2013 年3 月24 日,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掌政中学扩建工程中挖出墓碑。银川市文物管理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报告随即赶往现场勘察,确认为清代名将赵弘燮及继配康氏合葬墓,共出土墓志 2 合,均黑青石质。赵弘燮墓志志盖左侧大块残落,志石右部边缘有泐蚀。志盖长110、宽 77、厚 20 厘米,阴刻单线边栏,竖行篆书阴刻 “皇清诰授光禄大夫总督直隶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世袭一等精奇尼哈番加十级仍管巡抚事 谥肃 敏 理庵赵公 墓 志 铭 并 序 ”65 字,凡8行,首行9字,余行各8字; 志石长 119、宽77、厚 19. 5 厘米,阴刻单线边栏,志文竖行楷书阴刻。该墓志现藏宁夏银川市文物管理处。

  一、赵弘燮墓志铭录文

  为便于论述,现根据出土墓志并参考 《秋泉居士集》和 《碑传集》,将赵弘燮墓志铭录

  文如下:皇清诰授光禄大夫 总 督 直 隶 等 处 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 部右 侍 郎 兼 都 察院右副督御史世袭一等精奇尼哈番加十级仍管巡抚事谥肃敏理菴赵公墓志铭并序 ③赐进 士 出 身光 禄 大夫经筵讲官文华殿大 学 士 兼礼部尚书加七级太仓王掞撰文

图一 赵弘燮墓志铭志盖拓片

  赐进士 出 身 日讲起居注官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编修长洲汪士 书丹赐进士出身户科给事中前翰林院编修金坛王澍篆盖 ④康熙六十一年六月十八日 ⑤ ,直隶总督赵公以疾薨于位,天子震悼,特遣皇孙临奠并赐御制挽诗一章与祭葬,谥肃敏,哀荣并至。公为勇略将军襄忠公次子,惟天子永念旧劳,以公能世笃忠贞,服劳王家,所以待公者至重至久,在直隶十有七年,宠遇尤渥。至是公薨,天子念谁可使者,乃命其兄恪敏公之子署光禄卿之垣往署巡抚事,特加佥都御史以重其任,前此未有也。

  公讳弘燮,字亮工,号理菴,系出山左。先世以军功隶陕西绥德卫,后以襄忠公初任宁夏水利都司 ⑥ ,遂占籍宁夏。当吴逆之变,诸将与襄忠龃龉不合,襄忠提孤军入阳平关,取全蜀。复独当一面,入滇除其孽。其功在史册,至今赫赫照人耳目。世言将略者推襄忠,惟公能承其业,与其兄恪敏公秉旄对仗,垂功名于不朽。公自直隶由完县令起家 ⑦ ,迁南路同知,特升天津道。丁襄忠公艰,服未阙,特授直隶巡道。三年,复补天津道。明年,升山东按察使司。又明年,即其地升布政司。逾年,特命河南巡抚使。一年,特调直隶巡抚,在位十年。天子以公习知畿辅民情土俗,吏民相与安之,不可以易人,特加公总督仍管巡抚事,俾久其职。直隶之有总督自公始。其治吏也,去其太甚者,而不毛举细故。其治民也,务期休息,而不以多事扰民。其兴学校也,请广州县、进学额。又立义学,以课生徒。保定左卫有学无庙,公捐资创建。上尝巡行近甸,见畿内之民日有起色,弦诵之声不绝。特制诗章,亲洒宸翰以奖励之。既而遂有总督之命。襄忠公尝镇天津,公又两任天津道,以先公旧棠,思人勿拜。有河东地,距天津仅一武,而去武清百余里。徭役病其远涉,公请以地归卫,民便焉。卫有西沽渡,为九河下流,当伏秋水涨,诸河之水汇集于此,奔湍激涛,行人病涉。公创立浮桥,商旅往来如织,未尝濡裳。至今丰碑矗然也。天津关税旧设监督,后特命公兼理,行旅载颂。其在完县也,邻邑飞蝗弊天,公具衣冠祷于神,于是有蝗不入境之异。其在天津也,火延烧居民屋庐,公复肃衣冠拜之,于是有返风灭火之异。公自县令及捕盗,皆不畏强御。及任巡抚,庄头有李甲,欲圈旗退纳粮地六百余倾,民几失业,公为民请命,特旨免其圈占,民歌乐土。其在中州,巡抚虽未久,而条奏地方利弊,靡不措置得宜。请去病民者数十条,而免办官柳为尤著。中州密迩,黄河筑堤需柳,民间办运数倍其值,公请官为代运,民困立苏。公久劳于外,勤恤民隐,遂以成疾。上既特加总督以慰其心,复遣御医诊视,亲督医院制药。公感激恩眷 ⑧ ,疾日益差,而天子温伦宠锡,所以优待者视前有加。尝迎驾赵北口,上欲周悉民情,特命中使刺船召公,傍御舟以对。在热河命内侍棹小舟召见,复令近侍扶掖遍游避暑山庄三十六景。前此迎驾,白河忽跃一兔,上引弓射之,应弦而获。遂以赐公。皆旷世之奇荣也。其他恩赐上方珍物,不可枚举。其巡抚赐翎亦自公始。公自幼育于外曾大父母,每思所以报其勤劬。康熙四十七年,恭遇覃恩,请以己官阶貤赠。外孙为外祖父母请封,亘古所无。上特允俞,遂为著。令公于地方水旱疾疫尤所关心,请蠲请赈靡不举行。惟公之明德,天子之求,旧所谓君臣一德,交孚共契,于斯极矣。公生于顺治十三年三月二十日寅时,卒于今年六月十八日申时,春秋六十有七。配吴氏,诰赠一品夫人。继康氏,有子曰之壁。次靡氏,有女二人。次贾氏,抚一子,曰之增。长女适户部郎中张公子候补知府渠。次适刑部尚书张公子右春坊右中允缙。之壁幼,未聘。之增聘宁夏总镇叶公女。公自少为文操笔立就,及居显位,手不废书,知公固能文武以世其家者也。其子之壁将以雍正二年秋月日葬公于汉渠东岸李祥堡 ⑨ ,来请铭。词曰:公秉旄节畿辅旁,身依日月照为光。股肱心膂帝命将,曰余 一臣守封疆 ⑩ 。燕南赵北汝障防,谨守管钥弗敢忘。吏民恬熙皆乐康,惟帝之德臣何长。鞠躬尽力勖赞襄,夔龙卫霍世不常。惟公父子遥相望,诒谋燕翼厥后昌。 高牙猎猎旗风扬⑪ ,行人过者攀遗棠。载道丹兆返故乡,涕洟从之馈壶浆。琢石纪幽铭其芳⑫?维帝之褒终允藏。雍正二年岁次甲辰秋月朔日⑬ 

  二、赵弘燮墓志铭相关问题考证

  墓志铭的独特性 “一,它……撰写完成后,必须首先获得死者亲属或者僚属友朋的认可……二,它……会有两个版本———纸本和石本……比较同一墓志的两种版本,会发现有时二者……差距较大” ⑭通过比较,我们发现传世文献所收录赵弘燮墓志铭和新出土墓志铭也存在较多不同之处:

  (一) 墓志铭首题标题不同。首题标题一般记载志主的姓名、职位勋衔等信息。赵弘燮墓志铭纸本无首题,石质版本有,但数处字迹漫漶不清。经过查阅文献,我们可以根据档案文献记载对其首题进行补充。赵弘燮任直隶总督期间的奏折署名时都有职官等信息。如: 康熙六十一年正月初二日,署名: “总督管理直隶巡抚事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督御史加十级臣赵弘燮。” ⑮ 据此,墓志首题补为 “皇清诰授光禄大夫总 督 直 隶 等 处 地 方军务兼理粮饷兵 部 右 侍 郎 兼 都 察院右副督御史世袭一等精奇尼哈番加十级仍管巡抚事谥肃敏理菴赵公墓志铭并序”。

  (二) 撰文者、书丹者不同。纸质版本赵弘燮墓志铭署名只有汪士一人,而石质版本记载其撰文者、书丹者、篆盖者分别为王掞、汪士、王澍。那么,两种版本赵弘燮墓志铭为何有如此不同呢? 这实际上和两种版本的先后形成过程有关。

  1. 汪士是纸本撰文者、书丹者

  汪士是清代著名诗文大家、书法家,擅长撰写碑志铭文,且喜欢游历并结交文人雅士。“先生少颖异,好读书,有才略,有作,能下笔立成,不加点窜。与其兄武曹、份右、衡均,皆以文学知名……为书有奇势,横纵自放,而分间布白无分寸失,名公卿碑版多出其手。” ⑯自明清之际,工书者,河北以王铎、傅山为冠,继则江左王鸿绪、姜宸英、何焯、汪士、张照等,接踵而起,多见他传。” ⑰

  《秋泉居士集》中收录了包括 《赵公 (弘燮) 墓志铭》在内的七篇墓志铭。这其中既有汪士自己撰写的,也有代他人撰写的。如《敕授儒林郎皇太子讲官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修撰胡君墓志铭》署名 “代竹垞先生作”,这是汪士代朱彝尊为胡孟行所作墓志铭。另外,《诰封一品夫人蒋母刘太夫人墓志铭》署名代”,这是汪士代别人为蒋裕庵夫人刘氏所作的墓志铭。而 《赵公 (弘燮) 墓志铭》并无代别人撰文的相关信息,则汪士就是其撰文人。另外,汪士为 《秋泉居士集》所作自序在康熙六十年,而沈德潜、张灿等人的序作于乾隆十三年。可见,沈德潜、张灿等人也曾通览全集,且乾隆十三年 《秋泉居士集》付梓时,《赵公 (弘燮) 墓志铭》就已收录在《秋泉居士集》中。

  汪士不仅熟悉赵弘燮父亲赵良栋事迹,且与赵弘燮有过交往。汪士与赵弘燮侄子赵之垣同在刑部任职,是较好的朋友。《秋泉居士集》收录了《直隶总督赵公序》 《祭直隶总督赵公文》《书赵襄忠公传后》三篇文章。《直隶总督赵公序》一文讲述了汪士 在直隶兴办学校时,曾得到赵弘燮的支持。“ ,吴人也。而往来房山……以其民之朴野,思有以教之,而系官朝列,未得舍去。今屏居城南,行谋葺讲堂以教授于其中,辱公许为经纪,将以广公之志也。余与公之从子□斋比部善,且职在史官,知襄忠公之丰功伟绩载于典册者为尤详,因述其文武家世以颂公之德。” ⑱《祭直隶总督赵公文》是汪士为赵弘燮写的祭文,《书赵襄忠公传后》是汪士 读完赵良栋传记后所写,这表明汪士非常熟悉赵弘燮家族情况。赵弘燮儿子赵之壁曾跟随汪士 学习书法。“赵之壁,宁夏人。字学退翁。能擘窠书。” ⑲之壁跟随学习书法的老师 “退翁”就是汪士。“赵之壁,宁夏人。以世袭一等子官两淮运司。字学退翁,(按: 谓汪退谷) 能擘窠大书 ( 《扬州画舫录》)。” ⑳

  关于汪士撰写赵弘燮墓志铭的缘由和时间。墓志记载: “其子之壁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来请铭。”可见,赵之壁请求既擅长撰写碑志铭文,又熟悉赵弘燮家族情况,又是自己老师的汪士为父亲撰写并书丹墓志铭文,是非常方便的。纸质版本墓志铭文中有赵弘燮 的死亡时间和汪士撰写墓志铭文的落款时间。“(赵弘燮) 公生于顺治十三年三月二十日寅时,卒于今年六月十八日申时,春秋六十有七。”“康熙六十一年岁次任寅九月某日吉旦。”由此可见,赵弘燮去世于康熙六十一年六月,而汪士 于康熙六十一年九月完成了墓志铭的撰文和书丹,但当时赵弘燮下葬的时间、地点都未确定,因此铭文中有较多地方留空待填。

  2. 王掞可能是石质版本撰文者

  明代著名藏书家叶盛在 《水东日记·碑刻撰书人皆非实》中曾指出: “古人好尚多简而实,后世则繁而伪矣。如碑刻一事,亦可见。汉、魏碑多不著书人姓名,唐碑多书其人,而亦多实,欧、虞、颜、柳、李北海等碑是已。今人诗文尚有伪为他人姓名,若碑志中所题书篆人,则例借名公显人官衔姓名,间虽有一二从实者,亦不多见也。”21可见,至明代时,假托名人撰书墓志碑文的现象已经很普遍了。尽管石质版本记载撰文者是王掞,但通过梳理相关信息,笔者认为王掞并不是墓志铭文的撰文者,而很可能是赵弘燮家人假托王掞之名。原因如下:

  (1) 石质版本赵弘燮墓志铭补刻完成时,汪士已经去世。

  上文指出,汪士于康熙六十一年九月完成墓志铭撰文,时赵弘燮尚未下葬,因此铭文中的下葬时间、地点等信息都是留空待填。而在石质版本赵弘燮墓志铭中,下葬时间、地点等信息都被补充完整: “其子之壁将以雍正二年秋月日葬公于汉渠东岸李祥堡,来请铭。”不仅如此,石质版本赵弘燮墓志铭还有落款时间:雍正二年岁次甲辰秋月朔日。”由此可见,石质版本赵弘燮墓志铭的完成是在雍正二年。实际上,汪士 已经于雍正元年 (1723 年) 去世。尽管汪士已经完成了墓志铭文的撰写,但是关于下葬时间、下葬地点等内容的补充,是无法由已经去世的人来完成。因此,赵弘燮家人假托王掞之名撰写铭文。

  (2) 王掞的身份和社会地位较高

  关于赵弘燮墓志中王掞的职官信息,我们可以根据其他资料补充。如王掞在为王士祯撰写的神道碑铭中署名: “赐进士出身光禄大夫经筵讲官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加七级娄水弟掞顿首拜撰。22” 据此,我们可以补充王掞的职官信息: “赐进 士 出 身 光 禄 大夫经筵讲官文华殿大学 士 兼礼部尚书加七级太仓王掞。”王掞 (1645—1728 年) 字藻儒,号颛庵,江苏太仓人。王掞先后任户部侍郎、刑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等职,对康熙时期朝政有重要影响。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不仅收录了王掞本传㉓,还收录了钱大昕、袁枚、王昶为王掞所作传记及相关纪闻。《碑传集》也收录了钱大昕、袁枚、王昶为王掞所作传记 ㉔《清史列传》㉕《清史稿》㉖也列有王掞传。其中,《清史稿·王掞传》评价其: “累历工、兵、礼诸部,务总纪纲,持大体。” ㉗

  雍正二年,王掞在经历了康熙时期建储事件被责罚及官复原职后,也因年龄原因乞休致仕。“六十一年元旦,诸大臣表贺,未列掞名,上发表命列名以进。翌日,赐宴太和殿,再召见西煖阁,赐坐,慰谕有加。寻起原官,视事如故。” ㉘“雍正元年,以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嘉,以原官致仕,仍留京师备顾问。” ㉙尽管王掞已经致仕,但雍正仍然给他很高的礼遇,他仍然有很高的威望。可能正是如此,赵弘燮家人假托王掞之名撰写铭文。

  (3) 王掞擅长诗文,常常受到他人邀请而撰写墓志铭文。如,康熙五十年 (1711 年),王掞曾为浙江诸暨枫溪陈氏作《诸暨枫溪陈氏续修世谱序》,王掞在序文中署名: “康熙五十年岁在辛卯冬十一月上浣赐进士出身经筵讲官礼部尚书加四级前提督浙江学正娄水王掞顿首拜撰。” ㉚康熙五十一年 (1712 年),王掞曾为同乡王士祯撰写《诰授资政大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王公

  神道碑铭》,王掞在铭文中署名: “康熙岁次壬辰季秋榖旦,赐进士出身光禄大夫经筵讲官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加七级娄水弟掞顿首拜撰。” ㉛康熙五十八年 (1719年),王掞曾受钱我持邀请作 《< 四书朱注发明 > 序》,王掞在序文中署名: “康熙五十八年二月上浣娄水王掞序“。㉜从王掞所撰上述三篇序铭内容来看,王掞受邀作文的缘由或是因为他曾任浙江学政,或是因为他与王士祯是同乡,或是为了鼓励后学钱我持。从三篇序文的写作缘由和署名方式看,这些序文都是王掞亲自作文。但是,我们注意到,王掞本人在受邀撰写墓志铭文时,署名均作 “娄水王掞”,这和他人为王掞撰写传记时著录籍贯 “太仓王掞”的表达方式不一样。如,《国朝耆献类征》所收录王掞本传著录其籍贯为: “王掞,江南太仓人。” ㉝王昶为王掞所作传记著录王掞的籍贯为: “王掞,字藻儒,太仓人。” ㉞袁枚为王掞所作传记著录王掞的籍贯为: “公讳掞,字藻儒,一字颛菴,江南太仓州人。” ㉟钱大昕为王掞所作传记著录王掞的籍贯为: “公讳掞,字藻儒,号颛庵,太仓州人。” ㊱王掞去世于雍正六年 (1728年),从以上传记内容包括乾隆年间相关事宜来看,钱大昕等人所撰王掞传记都完成于王掞去世数年之后,且都将其籍贯著录为 “江南太仓州人”或 “太仓人”。在石质版本赵弘燮墓志铭中,王掞也署名“太仓王掞”,这和传统文献所收录王掞传记中王掞籍贯的著录方式一样。如果说赵墓志铭是王掞亲自撰写的墓志铭文,他应该不会将自己的籍贯写错。关于王掞籍贯的两种不同著录方式,是自己书写与他人书写、当朝人书写与他朝人书写两种语境下不同的表述方式。可见,赵弘燮墓志铭署名王掞可能是赵弘燮家人假托之名而完成的。

  (4) 赵弘燮家人假托汪士同乡王掞撰写墓志铭文。

  从相关文献记载来看,汪士 和王掞是同乡,且汪士也非常敬重王掞,曾称王掞是太仓王氏之首。《秋泉居士集》收录有汪士为王掞撰写的 《太仓王相国七十寿序》,给王掞以很高的评价: “而吾乡之缙绅学士言曰,天下之甲第,吴中首焉。吴中之甲第,太仓王氏首焉。今公当太平之时,有忠诚笃实之心,以与天下贤士大夫共立于朝。盖天赐公纯嘏以上佐万寿无疆之天子。而吾侪幸属梓里,可无一言以为公颂乎!” ㊲按照墓志铭文的撰写特点,逝者的家人一般要携带行状等材料去邀请逝者的亲朋好友、同僚或有名望的人撰写墓志铭文。尽管赵弘燮与王掞同朝为官,他们可能会有工作上的往来。赵弘燮侄子赵之垣也曾经以 “署理光禄寺事务刑部山东司郎中”的身份参与王掞担任总裁的《钦定春秋传说汇纂》编纂工作,承担校刊工作。㊳但是,我们没有发现王掞与赵弘燮家族人员交往的其他材料。

  (5) 如果石质版本赵弘燮墓志铭的撰文者王掞和书丹者汪士准确无误,根据石质版本墓志雍正二年的落款时间,赵弘燮墓志铭应该是王掞于雍正二年亲自撰写。但是,汪士早于雍正元年就已经去世,他又是如何书丹墓志铭文呢?由此可见,可能是赵弘燮家人在汪士去世后,假托既具有很高社会地位,又擅长撰写墓志碑文,又是汪士同乡的王掞来完善赵弘燮墓志铭,并补充下葬时间、下葬地点等信息。但是,他们没有想到,汪士 撰文并署名的赵弘燮墓志铭后来收入 《秋泉居士集》被刊刻付梓并流传至今,假托王掞之名补刻的赵弘燮墓志铭在后世也被发掘出土。

  (三) 墓志篆盖者不同。上文指出,纸质版本墓志铭署名只有汪士一人,而石质版本

  墓志记载墓志铭篆盖者为王澍。王澍,字若林,号虚舟,江南金坛人。王澍擅长书法,尤以篆书为最。“绩学工文,尤以书名。康熙五十一年进士,入翰林,累迁户科给事中……摹古名搨殆遍,四体并工。於唐贤欧、褚两家,致力尤深,辄跋尾自道所得。后内阁学士翁方纲持论与异,谓其篆书得古法,行书次之,正书又次之。” ㊴王澍也曾以户科给事中的身份,与赵之垣一起,参与王掞担任总裁的《钦定春秋传说汇纂》编纂工作。可能是在补刻墓志时,赵弘燮家人邀请王澍为赵弘燮墓志铭篆盖。

  (四) 赵弘燮死亡时间、下葬时间、地点及墓志制作时间。关于赵弘燮死亡时间,纸质版本和石质版本墓志铭明确去世于康熙六十一年六月十八日,而其埋葬时间和地点,纸质版

  本墓志铭记载比较模糊 “其子之壁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从这条记载来看,撰写墓志铭文时埋葬时间和地点还没有确定,因此留空待填。而《清实录》记载了赵弘燮祭葬时间:“壬子,予故直隶总督赵弘燮祭葬,谥肃敏。” ㊵可见,赵弘燮祭葬日期为康熙六十一年七月壬子 (二十九日)。关于赵弘燮埋葬时间和地点,石质版本墓志铭记载,“其子之壁将以雍正二年秋月日葬公于汉渠东岸李祥堡”, “雍正二年岁次甲辰秋月朔日”可见,赵弘燮于雍正二年被埋葬在汉渠东岸李祥堡。关于墓志铭文撰文时间和完善时间。尽管 《秋泉居士集》所收录墓志铭文末未著录撰文时间,但通过文内 “今年”的表述方式和《碑传集》所收录

  《赵公宏 (弘) 燮墓志铭》文末著录撰文时间“康熙六十一年岁次壬寅某日吉旦”,可以肯定,赵弘燮墓志铭撰写于康熙六十一年。关于墓志完善时间和埋入时间。赵弘燮去世于康熙

  六十一年六月,而出土墓志记载 “雍正二年秋葬于汉渠东岸李祥堡”,从死亡时间和埋葬时间跨度如此之长可以推定,赵弘燮墓志是雍正二年才补刻制作完成并埋入墓中。那么,赵弘燮墓志铭文撰写和墓志制作为什么时间跨度如此之长呢? 这可能和清代的丧葬制度有关, 《大清律》等律法规定丧葬必须要在三个月内下葬 “丧葬, (职官、庶民三月而葬)”, ㊶但是,据 《清史稿》记载,品官丧礼时间最长可至 27 个月: “品官丧礼……迄,改题神主,诣庙设东室,奉祧主藏夹室。乃撤灵座。后一月禫。丧至此计二十有七月。” ㊷

  因此,赵弘燮家人可能是在丧礼结束之后,才将补刻完成的墓志埋入墓中。综上,通过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比较研究,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完整的赵弘燮墓志铭,还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关于墓志铭的完成过程及撰文者、书丹人者、篆盖者及墓志补刻时间、埋藏时间、埋藏地点等信息,有助于我们对相关问题的探讨。当然,墓志中提及的赵弘燮请求封外祖父母并成为一项制度,赵弘燮任直隶巡抚加总督衔等这样并非常例的事件,限于篇幅,笔者将在他文进行详细考证,此不赘述。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新中国出土墓志整理与研究” (批准号: 12&ZD137);2013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 “宁夏历代石刻文献资料整理与研究”(13XZS004)。重点和注意事项提出了建议。5. 设计施工一体化,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便于设计人员在现场与施工人员一起探讨工艺特点和技术措施,使修缮能够更完整的保留文物建筑的历史信息。

  注释:

  ①〔清〕汪士: 《秋泉居士集》卷 6 《赵公墓志铭》,载 《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 《清代诗文集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0 年,第 125 页。

  ② 〔清〕钱仪吉纂,靳斯标点: 《碑传集》 卷 68 《赵公宏(弘) 燮墓志铭》,中华书局 1993 年,第 1957 页。

  ③ “ 总 ”字等表示出土墓志原文漫漶不清或破损的文字,但根据相关内容可以直接补出。补文依据见下文。

  ④ 《秋泉居士集》和 《碑传集》所收录赵弘燮墓志铭文皆署名汪士,而无首题和撰文者、书丹者、篆盖者信息。

  ⑤ 《秋泉居士集》和 《碑传集》无 “康熙六十一年六月十八日”记载。

  ⑥ 出土墓志原无 “水利”二字,据《秋泉居士集》和《碑传集》补。另外,据 《赵良栋墓志铭》记载,赵良栋于雍正二年至三年平定宁夏叛乱后, “因署其地屯田水利都司”( 《碑传集》卷 14 《赵良栋墓志铭》,第 375 页)。

  ⑦ 出土墓志原无 “由” 字,据《秋泉居士集》和 《碑传集》补。

  ⑧ “恩眷”,《秋泉居士集》和《碑传集》均作 “圣恩”。

  ⑨ “其子之壁将以雍正二年秋月日葬公于汉渠东岸李祥堡”,《秋泉居士集》和 《碑传集》均作 “其子之壁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

  ⑩ “ 余 ”,出土墓志脱此字,据《秋泉居士集》和 《碑传集》补。

  ⑪“ 高 ”,出土墓志脱此字,据 《秋泉居士集》 和 《碑传集》补。

  ⑫“芳”,出土墓志原作 “房”,据《秋泉居士集》和 《碑传集》改。

  ⑬《秋泉居士集》无撰文时间,《碑传集》作 “康熙六十一年岁次壬寅某日吉旦”。?

  ⑭彭国忠: 《从纸上到石上: 墓志铭的生产过程》,《安徽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 3 期。

  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 《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 (第八册) 二九七〇 “直隶总督赵弘燮奏贺元旦折”,档案出版社 1985 年,第 869 页。

  五、结 语

  普陀宗乘之庙是清代鼎盛时期遗留下来的具有民族、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遗存,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该时期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通过本次修缮,排除了文物的安全隐患,解决了文物整体保护、展示、开放等相关问题,恢复了古建筑的历史原貌,丰富了展示内容,提升了寺庙的整体环境,维护了普陀宗乘之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附记: 参与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人员有:张建勋、孟琦、孙颖卓、檀平川、张枫、张勇、董旭等。

  注释:

  ① 乾隆三十六年 (1771 年) 《御制普陀宗乘之庙碑记》。

  ② 杨煦: 《热河普陀宗乘之庙乾隆朝建筑原状考》,《故宫博物院院刊》2013 年第1期。

  ③ 资料来源于承德市文物局资料室。

  ④ 黄崇文: 《普陀宗乘之庙的建立及其历史作用》, 《西藏研究》1988 年第2期。

  ⑤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 年修订)。

  ⑯〔清〕钱仪吉撰,靳斯校点: 《碑传集》卷 47 《右春坊右中允汪先生士行状》,第 1317 ~1318 页。

  ⑰㊴《清史稿》卷 503 《王澍传》,中华书局 1977 年,下同,第 13887 页。

  ?⑱ ㊲〔清〕汪士: 《秋泉居士集》卷 2,第 35 ~ 36 页; 第78 页。

  ⑲〔清〕李斗: 《扬州画舫录》,中华书局 1960 年,第 54 页。

  ⑳〔清〕李放纂辑: 《皇清书史》卷 25,周骏富辑: 《清代传记丛刊》(第 84 册) “艺林类 23”,明文书局 1985 年,下同,第 274 页。

  ㉑〔明〕叶盛: 《水东日记》卷 25 《碑刻撰书人皆非实》,《元明史料笔记丛刊》,中华书局 1980 年,第 248 页。

  ㉒㉛〔清〕王士祯撰,孙言诚点校: 《王士祯年谱》附录一《诰授资政大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王公神道碑铭》,中华书局 1992 年,第 106 页。

  ㉓ ㉝ ㉞ ㉟ ㊱〔清〕李桓: 《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11 《宰辅十一 (王掞)》,周骏富辑: 《清代传记丛刊》第 137 册 “综录类 7”,第 479 页; 第 479 页; 第 485 页; 第 489 页;

  ㉔ 钱大昕、袁枚、王昶为王掞所作传题名分别为 《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王公掞传》 《文渊阁大学士太仓王公传》《王相国传》( 《碑传集》卷 13,第 340 ~348 页)。

  ㉕ 王钟翰点校: 《清史列传》卷 9 《王掞》,中华书局 1987年,第 650 页。

  ㉖㉗㉘㉙《清史稿》卷 286 《王掞传》,第 10209 页; 第 10210页; 第 10211 页; 第 10211 页。

  ㉚ 杨士安: 《陈洪绶家世》,北京出版社 2004 年,第 288 页。

  ㉛〔宋〕朱熹撰,朱杰人主编: 《朱子全书》 (第 27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2 年,第 700 页。

  ㊳〔清〕王掞等撰: 《钦定春秋传说汇纂》,《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经部第 44 册,世界书局 1990 年,第 4 页。

  ㊵《清圣祖实录》卷 298 “康熙六十一年七月壬子条”,中华书局 1985 年,第 888 页。

  ㊶〔清〕沈之奇撰,怀效锋等点校: 《大清律辑注·大清律集解附例》卷 12 《礼律》,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第 418 页。

  ㊷《清史稿》卷 93,第 2724 页。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技术支持:云汉传媒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利民街121号 邮编:750001 联系电话:0951-5014363 电子邮箱:nxkgs@sina.cn

ADD:Ningxia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eology
No.121,Limin Street,Xingqing District,Yinchuan City,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750001,China

TEL:0951 5014363    FAX:0951 5035563    E-mail:nxkgs@sina.cn

备案号:宁ICP备16001783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