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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 10:01:22   来源:国家文物局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2020年6月13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有关活动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举行。为切实做好各地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传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物赋彩全面小康

  二、宣传口号

  1. 传播文物价值 展现中华风采

  2. 全民参与保护 资源你我共享

  3. 文物珍藏记忆 见证抗疫历程

  4. 在线云观展 文博新样态

  5. 一城文化满城绿 多彩文化数桂林(主场城市口号)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凝聚文物保护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二)加强抗疫文物展示宣传,体现文博单位社会责任。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抗疫文物征集,鼓励举办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或疫情防控知识普及的展览展示活动,展现各地各部门共克时艰、齐心抗疫的生动事迹,体现文物抗疫的独特作用。

  (三)开展文物惠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地文物部门可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因地制宜举办文物保护单位预约参观、线下或线上文物展览展示及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网络展览、线上讲解、文博云课堂等惠民服务。

  (四)加大传播力度,展现文物赋彩全面小康工作成就。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媒体融合传播,宣传推介文物资源在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传播文物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方面的显著成绩。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疫情防控,加大线上传播。严格按照中央和本地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有序组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相关活动。减少人员聚集,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强数字化展示和网络化传播,保障文物安全和人员健康。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政治导向管理和内容审核把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务求实效,酌情控制活动规模、避免铺张浪费。

  (三)发挥联动效应,形成宣传合力。加强统筹协调、央地联动,形成主场城市和各地活动精彩纷呈的遗产日宣传效应。国家文物局将联合有关新闻单位搭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线上宣传传播平台,请各地于5月15日前报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活动安排(附件),我局将择优选取并集合宣传推广。

  联系电话:

  010-56792054 13691395141

  邮箱:zfsxc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计划表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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