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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乌二年金方奇及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18 11:51:31   来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作者:马强   点击:

  2006年9月,宁夏盐中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在盐池县青山乡古峰庄村一个山峁上出土三件金质文物,其中一件自铭“方奇”,经考古工作者现场勘察,出土地附近未发现遗址和墓葬。这三件方奇出土后有学者对其进行了报道,认为其为隋大业九年(614年)称帝建元白乌的向海明政权遗物[1]。经过对方奇纹饰、铭文以及相关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上述结论有待商榷,现将方奇涉及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  方奇的形制与特点

  (一)方奇一

  长方形,长18、宽14、厚1厘米,乳丁高0.7~0.8、径0.2~0.3厘米,重842.1克(封三∶1)。

  正中为侧视的狩猎图,可分为上、下两部分。

  下半部分左、右下角各有一屈膝呈半蹲状引弓搭箭的武士。武士身着铠甲,足蹬短靴,腰横挂“山”字形口沿箭箙。头戴高冠,帽缨系至耳后。帽子两角翘起,饰卷云纹,正中隆起一束较粗的穗状装饰。两武士手中箭镞分别为三角形和扁平的铲状。左下角武士面前有一棵树,有枝无叶。树下左侧一犬,右侧一豹。豹子头顶蹲着一只狐狸。右下角武士面前有一翼狮,左后爪踩一扁圆棱状物。狮子的头顶蹲伏着一只豪猪,武士高冠左侧为一只鹰隼类钩喙猛禽。

  上半部分正中为一奔马,左前蹄踩在鹰隼颈部。右前蹄踏在豪猪的背部,马额上有螺旋状饰物,未见马镫。鞍上骑有一武士,长目,高鼻。足蹬短靴,身着铠甲,张弓前射。马前一只立虎,其背部立有一狼。马头和虎头上横向蹲着一只体型略小的老虎。左下角武士冠顶踩着一只猿猴,马臀上方有一奔兔。兔背上方有一只雄鹰,鹰左侧有一只体型较大的老虎,嘴中咬住鹰隼的尾羽,其背部亦伏有一兽。

  图像周边以双排乳丁纹做边框。边框与外层乳丁纹之间为一圈龙纹,上下方正中各有一正面龙首。龙首左侧有一向左的行龙,右侧接一向右的行龙,上下对称。左右两侧仅有龙身,无龙首。最外缘一周平沿。

  方奇背面的左右两侧及下方阴刻有隶书铭文,每句四字,共82字(封三∶2)。铭文如下:

  金鎠灵质,盛衰不移。良工刻构,造兹方奇。明明彀骋,百兽飞驰。猿猴腾踯,狡兔奋髭。九龙衔穗,韩卢盻陂。洸洸巨例,御世庄丽。保国宜民,千载不亏。白乌二年,岁在戊午,三月丙申朔,九日甲辰,中御府造,用黄金四斤。

  (二)方奇二

  长方形,长20、宽16.5、厚1厘米,乳丁高1、径0.15厘米,重1166.8克(封三∶3)。正中图像为侧视的两只凤鸟衔环相对而立。第二重为一周勾连云纹。第三重为一周侧视龙纹带,上下方各两条龙,每一龙嘴前有一竖向界栏分隔,界栏左侧龙之形体完全,但右侧仅到后爪部分,余皆省略。外围以三排乳丁纹做边框。背面因正面的三凸棱所致,呈三个相套的凹槽状长方形框。

  (三)方奇三

  长方形,长20、残宽16.1、厚1厘米,乳丁高0.7~0.9、径0.2厘米。残重937.8克。整体形制和方奇二近似,下边沿破损。正中为两只凤鸟相对而立,第二重为波浪形卷云纹,第三重为龙纹带。外围以三排乳丁纹做边框。

二  方奇图案的艺术特征与文化属性

  方奇一表现了狩猎场景,有树、武士以及马、犬、兔子、猿猴、豪猪、老虎、狮子、豹子、鹰隼等动物,另有龙纹。部分动物在铭文中也有提及,如猿猴、狡兔、九龙、韩卢等。狩猎题材的图像在古代世界各地都很流行,中国早在战国、汉代的陶器和青铜器上就已经出现,其后也绘于墓葬的墙壁上。方奇的图案,如武士身上的着装和冠饰、有翼狮子、马踏鹰隼、武士所持铲形的箭镞等,表现出浓厚的域外文化特色,应与西亚地区的艺术传统有关。

  方奇一图案中狩猎武士表现出了游牧民族的特征。助猎动物有犬、鹰隼、豹子等,控弦待发的细节刻画与波斯萨珊时期银盘的细部相同。翼狮形象是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艺术特征。马踏鹰隼、武士搭弓射箭的姿势等与萨珊王朝时流行的狩猎图表现手法一致。张广达曾指出,这种风格的“豹猎”方式来自西亚或中亚[2]。

  在中亚、西亚的金银器装饰艺术中,生命树较为常见,方奇一图案中萌芽状的树正是生命孕育的象征。另外,左右对称的构图方式也被认为是帕提亚美术的特色,方奇一左右对称的武士、左右攀爬状对称的兽类,方奇二、方奇三相对的鸟,都体现了对称的艺术特征。

  方奇一中骑马人位于上半部分的中间位置,且人和马的形象均高大勇猛,凸显了骑马人的地位。目前流传于世的数十件萨珊银盘中,饰帝王狩猎图的占三分之二以上,几乎是标志性装饰[3]。“在西亚波斯美术中,勇壮的帝王与凶猛野兽格斗的主题,是颂扬国王的权威和勇猛,并有着浓厚的宗教色彩,从祆教的观念来看,帝王代表了光明、正义之神阿胡拉·马兹达(Ahura Mazda),怪兽、狮子则是黑暗、罪恶之神阿赫里曼(Ahriman)的化身……这种题材在波斯艺术中历史悠久。”[4]

三  相关问题探讨

  (一)铭文释读及相关史实

  “方奇”在文献中意为各地出产的珍奇物品。《后汉书》:“自兵威之所肃服,财赂之所怀诱,莫不献方奇,纳爱质,露顶肘行,东向而朝天子。”[5]《大唐西域记》:“是知候律以归化,饮泽而来宾,越重险而欵玉门,贡方奇而拜绛阙者,盖难得而言焉。”[6]“彀骋”指张满弓弩的武士骑马驰骋,文献中有彀骑、彀马、彀弓之称。《史记》:“委任而责成功,故李牧乃得尽其智能,遣选车千三百乘,彀骑万三千,百金之士十万……”《索隐》引如淳曰:“彀骑,张弓之骑也。”[7]《新唐书》:“贞观初……(苏定方)从李靖袭突厥颉利于碛口,率彀马二百为前锋……”[8]《新序》:“梁君出猎,见白雁群。梁君下车,彀弓欲射之。”[9]“韩卢盻陂”指良犬怒视山坡。韩卢,亦作“韩子卢”、“韩獹”,战国时韩国良犬,色墨。《战国策》:“以秦卒之勇,车骑之多,以当诸侯,譬若驰韩卢而逐蹇兔也,霸王之业可致。”鲍本注“韩卢”曰:“俊犬名。《博物志》:“韩有黑犬,名卢。””[10]《战国策》:“韩子卢者,天下之疾犬也。东郭逡者,海内之狡兔也。韩子卢逐东郭逡……”[11]“洸洸”指威武的样子。《毛诗·大雅·江汉》:“江汉汤汤,武夫洸洸。”“白乌”指白色乌鸦。《说文》:“乌,孝鸟也。”古人谓乌有反哺之德,是为孝鸟。在文献中多有“白乌见”、“获白乌”、“献白乌”的记载,故白乌之见,是王者至孝,谨事宗庙之征。一般将白乌视为祥瑞之兆。《太平御览》引薛综《白乌颂》曰:“粲焉白乌,皓体如素。宗庙致敬,乃胥来顾。”[12]《梁书》:“时进见齐高帝,值有献白乌者,帝问此为何瑞?云位卑,最后答曰:“臣闻王者敬宗庙,则白乌至。’””[13]从文献中可见建元“白乌”可能有特殊的含义,所以希望通过方奇“金刚灵质,盛衰不移”的特点,达到“保国宜民,千载不亏”的目的。“中御府”为官署名称,最早见于战国齐,后被汉代继承,应为掌管国家府库金玉帑帛的机构。《史记》:“齐中御府长信病,臣意入诊其脉……”[14]《后汉书》:“而今中尚方敛诸郡之宝,中御府积天下之缯,西园引司农之臧,中厩聚太仆之马,而所输之府,辄有导行之财。”[15]

  (二)方奇的年代及归属

  方奇出土后,学者多认为其应为隋代向海明政权的遗物[16]。文献中关于向海明举兵称帝的记载不多,隋炀帝大业九年十二月,“丁亥,扶风人向海明举兵作乱,称皇帝,建元白乌”[17]。“(大业)九年,帝在高阳……其后复有桑门向海明,于扶风自称弥勒佛出世,潜谋逆乱。人有归心者,辄获吉梦。由是人皆惑之,三辅之士,翕然称为大圣。因举兵反,众至数万。官军(太仆卿杨义臣)击破之。”[18]“后三岁……妖贼向海公聚众作乱,寇扶风、安定间,义臣奉诏击平之。”[19]从文献中可知向海明在隋炀帝大业九年十二月丁亥(614年2月2日)举兵称帝,建元白乌,但在大业九年十二月底就被杨义臣击破(平),历时不到一个月。大业十年(615年)二月,隋炀帝征高丽,杨义臣随行,可见向海明政权的确是被剿灭了,因此,不存在向海明政权时“白乌二年”的纪年。向海明政权主要活动范围是扶风和安定,而方奇出土地盐池县在隋代属盐川郡管辖,距扶风郡甚远。从文献中可知向海明是汉人,且为佛教徒,而方奇的制作艺术为西亚的波斯风格,方奇一中三武士皆为胡人,尤其是头顶冠饰,有着北方游牧民族的鲜明特色,这与向海明的身份不符。

  从考古发现看,最早的马镫发现于3~4世纪中国东北鲜卑人活动区域[20],北魏以后马镫开始在中国北方地区普遍使用。而方奇中不见马镫图像,可排除其为北魏以后遗物的可能。方奇铭文中的“明明彀骋”没有避向海明之“明”字讳。《隋书》明确记载向海明已称帝,即便是向海明政权覆灭后,其旧部仍使用“白乌”这一年号,但避讳当是要遵从的。因此,通过“白乌”年号来断定方奇为向海明政权遗物的证据并不充分,其铸造者当另有其人。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当从“戊午三月丙申朔九日甲辰”入手,通过检索《二十史朔闰表》符合这个纪年条件的有:东晋安帝义熙十四年、北魏泰常三年、夏赫连勃勃昌武元年、西凉李歆嘉兴二年(418年)、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这五个年号中,可排除“唐玄宗开元六年”,因铭文“御世庄丽”、“保国宜民”中不讳“世”、“民”二字,故其不可能为唐代遗物。

  公元417年,正是东晋权臣刘裕平后秦之年,晋军随后亦退,北魏势力尚未介入,关中处于权力真空时期,北边有赫连勃勃,西边有沮渠蒙逊,因此,地方上出现小政权的可能性较大。史称的十六国,是在当时影响最大的十六国,十六国以外,没有被记录到《晋书·载记》中,而事实上存在着的政权是比较多的。对于夏赫连氏的记载,史书记录较详细,年号排列很紧密,漏掉白乌纪年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也可排除方奇属夏赫连氏政权的可能性。

  南匈奴附汉时,建庭于距五原西部塞八十里处,后徙居西河美稷(今内蒙古准格尔旗纳林),而诸部王分布在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郡等地。此七郡,连同西河,东汉设置有太守等官吏和行政机构,是南匈奴部民与汉、乌桓、鲜卑等族混居之边郡。宁夏同心县发现的汉代匈奴墓葬正是这时期内附匈奴的印证[21]。曹魏时期设置新兴郡,治所九原(今山西忻州),黄河东西岸的陕西、山西、内蒙古、宁夏诸地都是规划内迁南匈奴的区域。后为进一步分化匈奴势力,将其一分为五,“太康中,改置都尉,左部居太原兹氏,右部居祁,南部居蒲子,北部居新兴,中部居大陵”[22],成为五部匈奴居住地。该区域的部族主要有羯、稽、杂胡等。这一时期,纷杂的小政权不绝于史乘:《魏书》神瑞二年(415年)三月,“河西饥胡屯聚上党,推白亚栗斯为盟主,号大将军,反于上党,自号单于,称建平元年,以司马顺宰为之谋主”[23];《周书》“魏孝昌中(525年),有刘蠡升者,居云阳谷,自称天子,立年号,署百官。属魏氏政乱,力不能讨。蠡升遂分遣部众,抄掠居民,汾、晋之间,略无宁岁”[24];《北史》天平三年(536年)九月辛亥,“汾州胡王迢触、曹贰龙聚众反,署立百官,年号平都。神武讨平之”[25];《周书》建德五年(576年),“稽胡乘间窃出,并盗而有之。乃立蠡升孙没铎为主,号圣武皇帝,年曰石平”[26]。从文献来看,内迁的五部匈奴,经常建立地方割据政权。可以据此推测,公元417年,内迁匈奴其中一支自称天子,署立百官,建元白乌。方奇出土地所在的盐池县也是内迁草原游牧民族的区域,十六国晚期,在该区域出现一个割据的地方政权是很可能的,只是史书漏载而已。

四  结语

  通过对铭文的释读、结合文献中的有关记载,我们认为这三件金方奇不是隋代向海明政权的遗物,其年代应为十六国晚期。公元417年,内迁南匈奴的某一支称帝、建元白乌,并于白乌二年(418年)铸造了这三件方奇。方奇的构图与波斯萨珊王朝时期的美术风格相似,是丝绸之路上文化交流的又一例证。这三件方奇为研究十六国晚期内迁胡人的历史提供了实物资料。

  附记: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宁夏博物馆陈永耘、杨丽蔚的帮助。水涛先生、张学锋先生给予诸多指导。陆帅、刘萃峰同学提出了诸多建议,谨致谢忱。

  [1]白述礼《试论宁夏盐池新发现的黄金方奇》,《宁夏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刘先勇、王宗义《白乌二年金版:与天神交流的信物》,《东方收藏》2010年第6期;张树彬《千年“大射图”讲述隋末西北农民起义故事》,《东方收藏》2010年第6期;任晓霞《破译盐池古峰庄出土金版上的历史密码》,《东方收藏》2010年第6期。

  [2]张广达《唐代的豹猎——文化传播的一个实例》,《唐研究》第七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3]齐东方《唐代的狩猎形象》,(韩)《中国史研究》第35辑,2005年。

  [4]齐东方《虞弘墓人兽搏斗图像及其文化属性》,《文物》2006年第8期。

  [5]《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第2931页,中华书局,1965年。

  [6](唐)玄奘、辩机著,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卷一《三十四国·序论》,第45页,中华书局,1985年。另《宋大诏令集》卷二三七《赐谢恩进奉回书》、卷二四〇《赐于阗国鳞黑汗王进奉敕书》中有“献方奇”、“出方奇”的记载,第925、945页,中华书局,1962年。

  [7]《史记》卷一〇二《张释之冯唐列传》,第2758~2759页,中华书局,1959年。

  [8]《新唐书》卷一一《苏定方》,第4137页,中华书局,1975年。

  [9](西汉)刘向《新序》卷二《杂事》,第22页,中华书局,1985年。

  [10]《战国策》卷五《秦三·范睢至秦》,第18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11]《战国策》卷十《齐三·齐欲伐魏》,第39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

  [12]《太平御览》卷九二〇《羽族部七·乌》,该条下亦有6条有关“白乌”的史料,第4084页,中华书局,1960年。

  [13]《梁书》卷一三《范云传》,第230页,中华书局,1973年。

  [14]《史记》卷一〇五《扁鹊仓公列传》,第2800页,中华书局,1959年。

  [15]《后汉书》卷七八《吕强》,第2532页,中华书局,1965年。

  [16]参见[1],白述礼、刘先勇、张树彬、任晓霞等认为方奇铭文中的“白乌”是向海明的年号,并认为铭刻干支“岁在戊午三月丙申朔九日甲辰”与《隋书》记载的向海明称帝时间“大业九年十二月丁亥”不符,是因向海明称帝改元后,为了表示与隋王朝的决裂,实行了一套自制的干支纪年。

  [17]《隋书》卷四《炀帝下》,第86页;另本书校勘记:“向海明,本书《杨义臣传》作‘向海公’”,第97页,中华书局,1973年。

  [18]《隋书》卷二三《五行下》,第662~663页,中华书局,1973年。

  [19]《隋书》卷六三《杨义臣》,第1500页,中华书局,1973年。

  [20]王铁英《马镫的起源》,《欧亚学刊》第三辑,中华书局,2002年。

  [21]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宁夏同心倒墩子匈奴墓地》,《考古学报》1988年第3期;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宁夏同心县李家套子匈奴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88年第3期。

  [22]《晋书》卷一〇一《刘元海》,第2645页,中华书局,1974年。

  [23]《魏书》卷三《太宗纪》,第55页,中华书局,1974年。

  [24]《周书》卷四九《异域上》,第897页,中华书局,1971年。

  [25]《北史》卷六《齐本纪》,第225页,中华书局,1974年。

  [26]同[24],第898页。

  The Gold “Fangqi” Plaques With the Date of “the Second Year of Baiwu Era” and the Relevant Issues

  MaQiang

  The gold “fangqi” plaques with the date “the second year of Baiwu Era” were unearthed in Yanchi County, Ningxia. Some scholars suggested that it was made by Xiang Haiming, who proclaimed as emperor in the ninth year of Daye Era (614 AD) of the Sui Dynasty and set his own era named Baiwu. Through close observation to these three “fangqi” plaques, 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found that they had obvious features of the West Asian art and the flavor of Zoroastrianism, which went against Xi-ang Haiming's Buddhist belief. Meanwhile, with the reference of the relevant historic literatures, this paper inferred that the date mentioned in the inscription of the “fangqi” was 418 AD. It is possible that in the late Sixteen-Kingdoms Period, a branch of the South Xiongnu immigrated here and set the era named “Baiwu” ,and cast these three gold “fangqi” in the second year of this Baiwu Era(418 AD). The discovery of these gold “fangqi” provided physical materials for the research on the history of the immigrated Xiongnu and other northern tribes in the late Sixteen-Kingdoms Period.

  本文出自《文物》2015年第4期,91-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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