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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石砚子汉墓发掘简报
发布时间:2020-07-30 09:18:33   来源:《发现与研究》   点击:

宁夏海原石砚子汉墓发掘简报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摘要:海原石砚子墓地清理了10座汉墓,虽大多经历盗扰,但仍出土了较为丰富的随葬器物。出土器物以陶罐、壶、灶、铜镜、带钩、车马器、五铢钱等器物为主。在随葬器物和体质人类学上都表明石砚子墓地的居民是深受汉文化和游牧文化融合影响的一群混合人群,对研究宁夏地区汉代的墓葬习俗以及民族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石砚子墓地 墨书 混合人群

  Abstract:At the Shiyanzi Cemeteryin Haiyuan, Ningxia, 10 burials of the Han Dynasty are recovered. Most of themhave been looted before excavation, but they still yield rich grave goods,including pottery jars, pots, stoves, bronze mirrors, belt hooks, chariot andhorse fittings, wuzhu coins, etc. Both the grave goods and the evidence ofphysical anthropology show that the occupants of the Shiyanzi Cemetery were amixed human group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Han Culture and nomadic cultures,which is significantly meaningful for the researches on the funeral customs andthe ethnic amalgamation in Ningxia area during the Han Dynasty.

  Key words:Shiyanzi Cemetery;Ink-written Inscriptions; Mixed Human Group

  石砚子墓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高崖乡石砚子村东侧约400米的荒地中,东侧紧邻福银高速公路(图一)。石砚子墓地发现于 2002 年 11月,占地面积约 3000 平方米。海原县文管所曾经清理过一座带天井的砖室墓,但是已经被盗掘,除一具扰乱的人骨架外,再无其它遗物。

  为配合西气东输二线和中贵线在宁夏段的工程,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在2009年和2011年两次对该墓地进行了发掘,共清理墓葬 12 座(图二),其中汉墓 10 座(M1、M2、M3、M4、M7、M8、M9、 M10、M11、M12),宋元墓葬 2 座(M5、M6)。现将汉墓发掘情况做一简要介绍。

  一、墓葬形制

  石砚子墓地位于村东侧的荒地中,原种植有庄稼,后因地势过高,无法灌溉而荒废。墓葬原来应有封土,现已不存。开口在一层厚约 0.2 ~ 0.5 米的砂土层下。砂土层包含有大量的小石子、砂砾,不适合耕种。

  墓葬多被盗掘,墓内遗物较少,人骨和遗物也被扰动。按照墓葬形制可以分为土坑墓 1 座(M4),长斜坡墓道土洞墓 7 座(M1、M2、M7、M8、M9、M11、M12),长斜坡墓道砖室墓 2 座(M3、M10)。

  M4 平面呈长方形,口大底小,上部长 2.76、宽 1.47 米;底部长 2.62、宽 1.47 米(图三)。墓壁较直,工具痕迹不明显。距墓口 2.74 米处有一平台,在其西南角有一不规则石块,用途不明。在此台面中间向下挖一方坑用于放置棺木及随葬品,东侧有部分深入墓壁,坑长 2.45、宽 0.74、深 0.3 米。棺木保存较差,仅存棺痕。棺长2.08、宽 0.6 米。棺木西侧两侧棺板比脚挡板多出 0.03 米,未发现棺钉,推测可能为榫卯结构。棺木南侧发现有泥质灰陶罐3件以及羊骨数块。墓室内清理出成年人骨架一具,长 1.75 米,仰身直肢葬,头向朝东,骨架保存较差,多已腐朽,性别无法辨别。

  M11 由墓道、封门、墓室组成。坐北朝南,全长 14.54 米(图四)。

  墓道位于墓室南部,为长斜坡墓道,全长 9.9 米,倾斜度为 24°。平面呈长方形,宽 0.92、深0.66 ~ 4.78、底部长 10.7 米。填土为较疏松的五花土。墓道壁加工痕迹明显,工具尺寸痕迹为:长 16、宽 4 ~ 6、深 1 厘米。墓道内有两个横插木的柱洞,为椭圆形。1 号直径约 0.14 ~ 0.22、距墓道口深约3.5 米;2 号直径约 0.16 ~ 0.22 米,深 0.12 米,距墓道口深约 3.5 米。

  封门位于墓室和墓道之间,为零散的石块在墓室前侧堆砌形成。宽约2.08、厚约 0.32、高约 1.68米。在封门上侧的平面上有两个柱槽。3 号柱洞直径约 0.1 ~ 0.14、深约 0.18 米。4 号柱洞长约 0.13、深约 0.36 米。

  墓室位于封门北侧,顶部已经坍塌,无法辨别为穹窿顶或者是平顶土洞式。平面为长方形,南北长4.64、东西宽2.08~2.32米。残存高度为 1.38、底部距地表约4.42米。墓室和墓道并不在同一平面上,比墓道高出约 0.65 米,形成一个生土台棺床。墓室前侧较宽,深入墓壁。左右两侧各有一柱槽,在其内发现有朽木痕迹,嵌入墓室壁内。西侧柱槽长约 0.12、宽约 0.1、残高约1.22 米;东侧柱槽长约 0.12、宽约 0.1、残高约 1.2米。在木柱和墓壁之间用土块和石块填充,椁木和墓室南壁也用碎石块和土块填充,填充层厚约 0.06米。墓室前部左右两侧壁上有人为垒砌的石块,左侧有 4 块,距底部约 1.5 米;右侧有 2 块,距底部 1.3、高约 1.2 米。

  墓室内清理出两具尸骸,为男女合葬墓,葬式均为仰身直肢葬。1号棺木内的为一男性尸骸,保存状况较好,身长约 1.8 米,有口含及耳塞,随葬有铁销及带钩等。2 号棺木内的为一女性尸骸,保存状况较差,身长约 1.6 米。无任何的随葬品出土。

  墓室内清理出椁木一副,棺木两副,但均已腐朽。椁顶痕迹不明显,无法辨别是否有椁顶。

  椁木仅余椁痕,与墓室壁之间有淤泥填充。南壁距墓壁 0.06、北壁距墓室壁 0.24、东壁距墓室壁 0.04、西壁距墓室壁 0.06 米。椁木长约 4.24、宽约1.93米,可清理出来椁木痕迹的残高有1.22米。椁木底部由东西向的木板铺砌而成,没有发现铁钉联合的痕迹。在椁木的下侧有两根南北向的横木槽,应该是用于支撑椁木,防止受潮。西侧的横木长约 4.4、宽约 0.8、厚约 0.06 米;东侧的横木长约 4.42 米,宽约0.4 米,厚约 0.07 米。

  1号棺木长约2.16、宽约 0.7、残高约 0.38 米。2号棺木长约 2.02、宽约 0.7、残高约 0.16 米。两副棺木腐朽严重,发现有较多的铁钉。两具棺木因为被水侵及淤泥抬升的作用,已经不再原来的椁底面上,高出椁底约 1 米。

  M3由墓道、封门、墓室组成。坐北朝南,方向 20°,全长 10.1米(图五)。

  墓道位于墓室南侧,为斜坡式墓道,倾斜度为 29°。总长约 7.04 米,斜坡墓道底部长 8 米。平面呈梯形,南宽北窄,南侧宽约 1.28、北部宽约 0.86、墓道深约3.8 米。填土为泛红色沙土,含少量石子,土质较硬。两壁较为平整,未发现工具加工痕迹。

  前封门位于墓道和墓室相连接处,宽 0.86、高 2.02、厚 0.36 米,为双层错缝垒砌。普通砖长 0.36、宽 0.19、厚 0.06 米;带榫卯口的特制砖长 0.35、宽0.18、厚 0.045 ~ 0.06 米,榫和卯口均长约 0.04、宽约 0.06 米。封门砖共33 层。

  前六层均为横砖错缝摆放;第七层至第九层西侧为横砖错缝摆放,东侧有两块竖砖并行摆放;第十层通体为横砖错缝摆放;第十一层至第十六层西侧为错缝横砖,东侧有两层竖砖并行摆放;第十七层至第二十八层西侧为四层竖砖并行摆放,东侧均为横砖错缝摆放;第二十九层至第三十三层均为横砖错缝摆放。

  墓室位于墓道北端。平面呈长方形。顶部南北向由为 7 层整砖。2 层残破砖垒砌而成。墓室长 2.88、宽 1.6、高 1.62 米。墓室东西两壁由下至上前十七层均为横砖错缝垒砌,第十八层开始起拱。底部铺砖为横砖平置错缝摆放。

 
   后封门由普通砖单层错缝垒砌而成。共 22 层,最顶层为竖砖并排垒砌而成。高 1.6、宽 1.58 米。

  墓室内清理出人骨残骸一副,保存较差。因被盗墓者翻动,凌乱地分布于墓室之内,葬式不详。在墓室中间清理出厚约 0.3 厘米厚的灰层,有可能为木质葬具腐朽后所留。

  二、出土遗物

  10 座墓葬共出土陶器 48 件(套),包括釉陶器 1 件;铜器 155 件,铁器 13 件(其中采集铁钉 3 枚),铅器 2 件,玉石器 22 件,骨器 3 件,料器 3 件,钱币 332 枚,采集墓砖 3 块。

  (一)陶器

  陶器多为泥质灰陶,夹砂灰陶和泥质红陶较少。制法以轮制为主,部分器物手制。

  壶 14 件,根据器物形制可以分为三型。

  A 型 1 件。标本 M2:7,侈口,尖圆唇,束颈,鼓腹,平底。颈及腹部饰弦纹,底部有线切纹。口径 8.3、底径 6、高 13.5 厘米(图六,10)。

  B 型 9 件。侈口,方唇,唇上有一周凹槽,束颈,鼓腹,假圈足,平底稍内凹。在颈部及腹部均有一道或两道凹弦纹。足部和器身分别制作后粘接而成。部分器物表面残存有彩绘及文字。标本 M10:5,器身饰有白色底,其上有红黑双彩波浪状云纹等图案,上腹部有墨书“美”字。口径 6、底径 8、高 13.8 厘米(图六,3)。标本 M10:10,器身饰有白色底,其上有红黑双彩波浪状云纹等图案,上腹部有墨书“朌”字。口径 6.8、底径 7.8、高 14.5 厘米(图六,2)。

  C 型 4 件。侈口,方唇,束颈,鼓腹,假圈足,多为平底。颈部及腹部饰有凹弦纹,腹部有一对乳突。器身和底部分别制作,粘结而成,轮制。标本 M9:6,口径 6.7、底径 8.2、高 13.5 厘米(图六, 4)。标本 M9:7,口径 6.6、底径 8、高 13.5 厘米(图六,5)。

  罐 19 件。根据器物形制可以分为六型。

  A 型 3 件。均出土与 M4 中。器型稍大,敞口,平沿,圆唇,束颈,腹微鼓,下腹斜收成平底,稍内凹。可以分为三个亚型。

  Aa 型 1 件。标本 M4:1,器身刮抹痕迹明显,图六海原石砚子墓地出土陶器底部有线切纹。口径 8、底径 9.4、高 19 厘米(图六,14)。

  Ab 型 1 件。标本 M4:2,器身轮制痕迹明显,底部有线切纹。口径 9.4、底径 9.4、高 20 厘米(图六,18)。

  Ac 型 1 件。标本 M4:3,下腹部分区域饰有交错绳纹,底部有线切纹。口径 8、底径 8.8、高 18.6 厘米(图六,17)。

  B 型 4 件。均出土于 M7 中,肩部有墨书文字。侈口,平沿,方唇,唇上有一周凹槽,束颈,鼓腹,下腹斜收,平底。轮制。标本 M7:16,肩部有一 “駱”字。口径 5.4、底径 7、高 11.5 厘米(图六, 9)。标本 M7:19,肩部有一“沐”字。口径 5、底径 7.5、高 11.5 厘米(图六,11)。标本 M7:20,肩部有一“䑈”字。口径 5、底径 7.5、高 11.5 厘米(图六,12)。标本 M7:21,刚出土时肩部有一“水” 字。口径 5、底径 7.5、高 11.8 厘米(图六,13)。

  C型 9件。根据腹部形态又可以分为两个亚型。

  Ca 型 7 件。侈口,方唇,唇上有一周凹槽,矮领,圆肩,腹斜直,平底。鼓腹部轮制痕迹明显,罐底和罐身分别制作,而后粘结在一起。标本 M7: 18,肩部有墨书“醲”字。下腹近底部有一钻孔。口径 8.1、底径 8.7、高 9.4 厘米(图六,8)。

  Cb 型 2 件。直口,方唇,矮领,折肩,上腹微鼓,下腹斜直,平底。下腹近底部有一圆形钻孔。 M10:8,口径 10、底径 6.6、高 7.8 厘米(图六,1)。

  D 型 1 件。标本 M10:1,侈口,小平沿,方唇,矮领,圆腹,平底。上腹有数道凹弦纹。口径7.5、底径23.2、高 19 厘米(图六,7)。

  E 型 1 件。标本 M10:29,侈口,小平沿,方唇,束颈,直腹,平底。肩部有刮抹形成的弦纹。口径 5.5、底径 13.2、高 12.4 厘米(图六,6)。

  F 型 1 件。标本 M9:5,夹砂灰陶。侈口,圆唇,束颈,鼓腹,圜底,口沿及颈部有一单耳,足部有三矮短足。口径14、高 17.8 厘米(图六,15)。

  灶 8 件。根据灶孔数量分为两型。

  A 型 5 件。两孔,配有盆、甑各一个。平面呈圆头方形,两釜前后排列,前方有一方形灶门。釜、灶面、灶壁分别制作,而后粘结而成。标本 M11:24,尾部一圆孔烟囱,灶面边缘有几何形纹饰。长 17、宽 14、通高 8 厘米(图七,5)。标本 M11:13,小陶盆,侈口,圆唇,小平沿,上腹斜直,下腹及底部有人为刮削痕迹,底部因刮削不平,稍外突。口径6.7、底径 2.2、高 3.7 厘米(图七,2)。标本 M11:14,小陶甑,侈口,圆唇,斜腹,上腹有一周凸棱,下腹有人为切削的痕迹,近平底,底部有三个小孔。口径 5.3、底径 1.8、高 4.6 厘米(图七,3)。

  B 型 3 件。3 孔。灶体平面呈马蹄形,前方后圆,灶面三釜呈“品”字形分布,尾部一圆孔烟囱,前有长方形灶门。灶面有几何形纹饰及圆点纹。标本 M2:8,长 23.5、宽 19.5、通高 10 厘米(图七, 1)。标本 M2:9,小陶盆,敞口,小平沿,腹部刮削痕迹明显,平底。口径 6.6、底径 4、高 3 厘米(图七,4)。标本 M9:4,灶面后部稍方,长 20.5、宽17.5、高 10 厘米(图七,10)。

  博山炉 2 件。标本 M9:1,泥质灰陶,炉身子母口内敛,深腹,圜底近平,有一小孔,空心柱形柄,圆盘状底拖,熏炉盖为博山形,有圆形小孔,顶部有一柄状提手。器身口径 8.2、底径 16、通高 20 厘米(图七,6)。标本 M8:6-1,仅余盖,出土时盖面向上。盖面为半球形,顶端为瓶口式圆形手柄,盖面戳刺有三圈扁圆形气孔,有红色彩绘纹饰。熏炉盖手柄已残损。盖径 11.8、高 7 厘米(图七,9)。

  器盖 1 件。标本 M8:6-2,圆形,中心有一小突起。直径 7.2、厚 1.7 厘米(图七,8)。

  陶环 2 件,均半残。标本 M8:9,残损。泥质灰陶。残长 3.5、宽 1、厚 0.6 厘米(图七,7)。

  釉陶器仅出土 1 件,为陶锺。标本 M11:11,泥质红陶,器表饰有一层绿釉。盘口,束颈,鼓腹,假圈足,平底稍内凹。肩部及腹部各饰两周一组的弦纹,在其间贴塑有对称的衔环铺首。口径 13、底径 17.5、通高 33.5 厘米(图六,16)。

  (二)铜器

  铜器出土较多,有铜镜、带钩、弩机、当卢、衔镳、棺花、衔环铺首、泡钉等。

  铜镜 7 件。根据铜镜背面纹饰及文字可以分为三型。

  A 型 四乳四螭镜,2 件。标本 M7:13,锈蚀较轻,器形完整。四乳四螭镜,圆形,半圆形钮,镜背面有四个圆形乳突及螭形纹饰。面径 8.3、背径 8.1、钮高 0.6、钮宽 1.2、缘厚 0.5、缘宽 1 厘米,重 130 克(图八,2)

  B 型 昭明连弧铭带镜,4 件。圆形,半圆钮,宽素平缘,镜面微凸。座外四组短竖线与短弧线相间环列,外有一周凸弦纹圈带和一周内向八连弧纹,其间饰以变形“山”字纹与三角纹相间环列,之外两周短斜线纹间有字体略微方正的铭文带。标本 M10:35,铭文为 “内而清而以而昭而明而光而象夫日而月而不泄”。面径 9.7、背径 9.6、钮高0.8、钮宽 1.3、缘厚 0.6、缘宽 1.1、肉厚0.3 厘米,重 1080 克(图八,3)。。

  C 型 日光连弧铭带镜,1 件。标本 M7:5,1 枚。圆形,半圆钮,宽素平缘,镜面微凸。钮外有一周圆点装饰及内向八连弧纹,其间饰以变形“山”字纹与三角纹相间环列,之外两周短斜线纹间有字体略微方正的铭文带,铭文为“谏冶铜华清而明,以之为镜而宜文章,延年益寿而祥不王,与天无极,如日之光”。面径 19、背径 18.5、钮高 1.4、钮宽 2.1、缘厚 0.9、缘宽 1.6,重 1080 克(图八,1)。

  带钩 2 件。整体呈 “S”形,钩首龙形,钩体琵琶形,剖面呈半圆形,圆柱帽形钮为主钩背中部。标本 M7:25,长 10.4、钮径 1.2 厘米(图九,6)。

  弩机 6 件。多为陪葬明器,器型较小,仅 1 件器型稍大为实用器。根据器型大小及用途,可以分为两型。

  A 型 1 件。标本 M9:3,保存完整,应为实用器。器形较大。长 15.4、宽 3.5 厘米(图九,1)。

  B 型 5 件。标本 M2:4,形制较小。长 5.2、宽2、高 3.3 厘米(图九,2)。

  当卢 4 件。标本 M7:10,似马面形,鼻梁部分镂空,背面上下各有一个半圆钮。长 10.8、宽 3 厘米(图九,7)。

  衔镳 4件。根据其形态不同,又可以分为两型。

  A 型 2 件。马镳呈“S”形,外弧一侧有镂空云朵纹饰,马衔有 2 节,每节两侧各有一环用于衔接本身和马衔。标本 M11:15,器身有锈蚀马衔长 10.5、马镳长11.2、宽 1.2 厘米(图九,8)。

  B 型 2 件。标本 M10:13,马镳呈“S”形,马衔有 2 节,每节两侧各有一环用于衔接本身和马衔。马镳长 10.3、宽 0.7 厘米。马衔长 10、宽 1.3 厘米(图九,9)。

 

  车軎 11 件。根据其形态可以分为两型。

  A 型 3 件。喇叭形,顶部及中部有凸棱,下部有辖孔,器身内中空。标本 M10:18,1 件,直径1.1 ~ 2.1、高 2.9 厘米(图九,14)。

  B 型 8 件。截锥状,中部有一台棱,下部中空。部分孔内残存有朽木。标本 M12:24,残存有朽木,长 1.5、直径 1 ~ 1.2 厘米(图九,15)。标本 M12: 25,残存有朽木。长 1.8、直径 0.8 ~ 1.1 厘米(图九,16)。

  盖弓帽 35 件。柱状,一端中空,一端封闭呈圆帽状,器身有倒刺,部分柱内残存有朽木痕迹。标本 M12:12,长 2.6、直径 0.7 厘米(图九,17)。

  棺花 35 件。器身有锈蚀。整体呈柿蒂形,和泡钉一起出土。标本 M11:4,长 10.6、泡钉厚 2.2 厘米(图九,11)。

  铺首 20 件。形制基本相同,兽面,眼睛突出,下部有一圆环,背面有一榫。标本 M7:6,兽面宽 3.3、环径 2.2 厘米(图九,4)。标本 M7:9,兽面宽 1.4、环径 1 厘米(图九,5)。

  铜铃 2 件。半圆形钮,平顶,扁腹,两铣下垂,腔内有舌。铣上有横格纹,其内饰圆点。标本 M12:14,宽4.5、高 5 厘米(图九,12)。

  烟斗形器 1 件。标本 M7:11,呈烟锅状,头部中空,内有腐朽木质,尾部末端稍微弯曲。长 10 厘米(图九,13)。

  铜环 2 件。圆环状,表面锈蚀。标本 M1:4,外径 3.5、内径 2.4 厘米(图九,3)。

  (三)铁器

  铁器出土较少,主要有剑、削、烛台、锸、钉、车軎等。

  铁剑 1件。标本M12:1,出土于盗洞中。剑柄残缺,仅余剑身。双面刃,中部较厚。长83厘米(图一〇,1)。

  铁削 4 件。环手柄,直背直刃,断面呈三角形,末端有弧刃。标本 M11:9,出土于男性肩胛骨下,手柄部分残损,残长 24 厘米(图一〇,2)。标本M11:10,出土于男性指骨下,器身外侧还包裹有一层木质刀鞘,长 25 厘米(图一〇,3)。

  烛台 1件。标本M10:2,表面锈蚀严重。柱状,底部较大,顶部较小。直径 5.8 ~ 6.8、高 9 厘米(图一〇,6)。

  铁锸 1 件。标本 M9:11,表面锈蚀严重。近梯形,剖面呈尖三角形。上部较窄,中空,内有朽木,刃部较宽。宽 7.5、高8、厚 2.6 厘米(图一〇,7)。

  铁钉 采集 3 件,均为圆形钉帽,断面呈“T”字形。标本M11:20-1,钉帽直径3.4,长19厘米(图一〇,4)。标本M11:20-2,钉帽直径 6.5,残长 10 厘米(图一〇,5)。

  (四)铅器

  铅器出土较少,均为衔镳。2 件。形制与 B 型铜衔镳相同。

  标本 M12:18,马镳残损,器身有两个穿孔,马衔保存较好,由两节组成。马衔长 8、宽 1.6 厘米,马镳残长 5.2、宽0.5 厘米(图九,10)。

  (五)玉、石器

  主要有口琀、鼻塞、壁、磨石等。

  口琀 6 件。整体为蝉型,根据其上纹饰可以分为三型。

  A 型 1 件。标本 M7:24,玉质,似蝉形,中部有一条脊。长 4.5、宽 2.9、厚 0.8 厘米(图一一,1)。

  B 型 1 件。标本 M2:10,石质,乳白色,呈蝉形。用印刻线条刻画出双眼、翅膀。背微鼓,腹底平。长 4.2、宽 3、厚 1 厘米(图一一,2)。

  C 型 4 件。标本 M3:8,石质,背部用印刻线条刻画出头部、翅膀等,底腹扁平,背部凸起。长5.3、宽 3.1、厚 0.7 厘米(图一一,3)。

  鼻塞 14 件。石质,乳白色,呈截锥状,两端大小不一。标本 M11:7-1,长 2.2、直径 0.7 ~ 0.9 厘米(图一一,5);标本 M11:7-2,长 2.4、直径 0.7 ~ 0.8 厘米(图一一,6);标本 M11:7-3,长2.3、直径 0.7 ~ 0.8 厘米(图一一,7)。

  壁 1 件。出土时平置于头骨西侧。标本 M8: 12,玉质,直径 3.3 厘米,孔径 1.5 厘米,厚 0.2 厘米(图一一,10)。

  砚 1 件。标本 M7:26,青灰色页岩,长方形,表面留有墨痕。长 15.4、宽 5、厚 0.3 厘米(图一一,11)。

  (六)骨器

  有尺、耳铛。

  尺 1 件。标本 M2:1,骨质,残,条状,表面有红色颜料,侧棱上有黑色刻度,尾部有一圆形穿孔,出于盗洞。残长 10.6、宽 2.3、厚 0.4 厘米(图一一,4)。

  耳珰 2 件。呈“T”字形,上端上端纽扣状,细颈圆柱形,中间有穿孔,通体浅黄色。标本 M7:22,1 件。帽径 1、高 1.5 厘米(图一一,8)。

  (七)琉璃器

  仅有耳珰一类。

  耳珰 3 件。呈伞状,中间有一穿孔,剖面呈 “T”形。标本 M10:31, 高 1.4、直径 0.7 ~ 1.4 厘米(图一一,9)。

  (八)墓砖

  墓砖均为青灰色,有子母口和长条形砖两种形制。采集墓砖 3 块。

  1.子母口砖 整体呈长条状,两侧有榫头和卯口。标本 M3:12-1,砖面上有小孩子脚丫印记。长 35、宽 18、厚 4.5 ~ 6 厘米,榫卯口长 4、宽 6 厘米(图一二,1) 。

  2. 长条形砖 青灰色,砖表面饰有绳纹。标本 M10:42,砖长 36、宽 19、厚 6 厘米(图一二,2) 。

  (九)钱币

  钱币类型主要有货布、半两、五铢三类。

  货布 2 枚。铲形,有一圆形穿,正面两个篆书“货布”二字。 标本 M3:1-1,长 5.8、宽 2.3 厘米,重 15.24 克(图一三,1)。标本M3:1-2,长5.9、宽 2.3 厘米,重 16.76 克。

  半两 1 枚。标本 M2:6-3,半两,无郭,钱径2.4、穿宽 0.9、肉厚 0.09 厘米,重2.75 克(图一三,2)。

  五铢 329 枚。根据《洛阳烧沟汉墓》 [1] 中出土铜钱可以分为三式。

  Ⅰ式 五字左右两笔较直,铢字金字头部略尖,朱字头部方折。标本 M12:26-5,郭径 2.5、钱径2.3、穿宽 1.2、郭宽 0.1、郭厚 0.13 厘米,重 3.64 克(图一三,3)。

  Ⅱ式 五字屈曲,上下横笔略长,朱字头方折。标本 M11:19-5,郭径 2.6、钱径 2.3、穿宽 1.2、郭宽 0.15、郭厚 0.17厘米,重 4.35 克(图一三,4)。

  Ⅲ式 五字屈曲更甚,铢字金字头为一三角形,朱字头变成圆折。标本 M7:8-6,穿上一横,郭径2.6、钱径 2.4、穿宽 1.2、郭宽 0.1、郭厚 0.15 厘米,重 3.33 克(图一三,5)。

  三、结语

  石砚子墓地清理的10座汉墓,出土器物以陶罐、壶、灶、铜镜、带钩、车马器、五铢钱等器物为主。大量五铢钱的出土为墓葬的断代提供了基础,M1、 M2、M7、M8、M10、M11、M12 等墓葬中均出土有接近洛阳烧沟汉墓Ⅲ型的五铢钱,铢字的金字顶部呈三角形,朱字较金字稍高,其年代不早于东汉初年。M9 中出土铜钱类似洛阳烧沟汉墓Ⅱ型铜钱。M3 中出土有新莽时期的货布,其年代应不早于新莽。

  M4 中未见有可断代的五铢,但其出土的三件陶罐和同心县倒墩子墓地中 [2] 出土的陶罐类似,因此其年代应不早于西汉中晚期期。整个墓地各个墓葬分布规范,不存在打破关系,埋葬年代应大致相同。总体来看,整个墓地的年代应为西汉中晚期至东汉初年。

  石砚子墓地中出土陶器出 A 型罐外,在固原地区汉墓中多有发现 [3]。陶器以罐、壶、灶为主,不见中原甚至固原地区的仓、奁、洗、鼎、陶动物等,器物组合较为简单。墓葬中出土的 F 型罐(M9:5)以往出土较少,发表的资料仅见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三段地墓地(M6:4)[4] 和陕西陇县店子村汉墓(M34:2、M1943:3)[5],出现发现区域仅局限于陕西、宁夏和内蒙古地区。或许和此处生活的游牧民族有关。

  宁夏在汉时属北地、安定郡。这里曾是汉、匈奴等民族杂居融合之地。《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卷一一一:(元狩二年,)乃分徙(匈奴)降着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史记正义》:以降来之民徙置五郡,各以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言属国也。五郡谓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安定郡是从北地郡析出。《汉书·地理志》卷二十八下:安定郡,武帝元鼎三年置。后又多次徙民实边,将汉文化因素传播到该区域。在受汉文化影响的同时,亦保留有一部分地域特征。石砚子墓地出土的部分陶器上有墨书駱、沐、水、醲、䑈、朌、美隶书,均为酒水和肉类,不见中原地区陶罐墨书粟、黍等粮食 [6] 的情况,应和该地区游牧民族有关。另外在体质人类学上亦有表现:墓地多数个体在颅骨明显区别于以中颅、狭颅为典型颅型特征的中原移民人群,而与东周时期在此地活动的游牧人群体质特征更为接近,但又有别于典型的低颅阔面的早期游牧人群,该人群很可能是一支经过高度融合的混合人群 [7]。

  石砚子墓地的发掘为研究汉代宁夏地区的丧葬习俗、民族融合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领 队:周 赟

  发 掘:王晓阳 马 强 陈安位 陈国强李成录 李小龙 绘 图:乔国平 王晓阳

  执 笔:王晓阳 乔国平 王静竹
 

  注释:

  [1] 洛阳区考古发掘队:《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

  [2]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宁夏同心县倒墩子汉代匈奴墓地发掘简报》,《考古》1987 年第 1 期。

  [3]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固原九龙山汉唐墓地》,科学出版社,2012 年。

  [4] 王志浩等:《鄂尔多斯汉墓三段地墓葬》,《内蒙古中南部汉代墓葬》第 148、153 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年。

  [5]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陇县店子村汉唐墓葬》,《考古与文物》1999 年第 4 期。

  [6] 陈直:《洛阳汉墓群陶器文字通释》,《考古》1961 年第11期。

  [7] 张全超等:《宁夏海原县石砚子墓地人骨研究》,《文博》2018 年第四期。

  本文出自《发现与研究》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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