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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宇文猛墓志考释
发布时间:2016-12-20 17:09:00   来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作者:耿志强 陈晓桦   点击:

  摘要: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固原市原州区南塬抢救性发掘了一座北周时期墓葬。根据出土墓志得知,为“周故大将军大都督原盐灵会交五州诸军事原州刺史盘头郡开国襄公墓”。墓主宇文猛,《周书》、《北史》均无传。对墓志相关问题及志文内容加以考释,可弥补西魏和北周史之阙如。

  关键词:固原;北周;宇文猛;墓志

  作者简介:耿志强(1956—),男,河南洛阳人,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文物考古;陈晓桦(1960—),男,宁夏银川人,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文物考古。

  1993年5至8月间,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固原市原州区南塬进行了初步调查钻探,发现了多处古代遗址和汉、北周至隋唐时期的古墓葬,因农田基本建设、修路和水利灌溉等原因,多座古墓葬遭到严重破坏。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报自治区文化厅和国家文物局,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在这里发掘了3座北周时期墓葬,1982年在宇文猛墓西北1.72公里处发掘了北周李贤墓[1]。1995年在该墓东侧0.67公里处发掘了北周田弘墓[2]。3座墓葬出土的墓志表明,在10年时间里这里埋葬了3座北周时期高官,充分说明宁夏南部固原是当时西魏“关陇集团”及其以后北周的重要统治地。

  宇文猛墓有封土堆、墓道、5个天井、过洞、壁龛、甬道、墓室等部分组成,全长53米[3]134-137。墓葬早年被盗,部分随葬器物的摆放位置被扰乱,墓志出土于甬道内侧,有志盖和志石两部分。青石质,志盖为盝顶式,素面,无字,正方形,边长44厘米、厚12厘米,四边斜杀。志石,正方形,边长52厘米、厚10厘米。横竖各27格,文字25行,满行27字,格内楷书阴刻字文,由右至左竖写,全文共516字。首题“周故大将军大都督原盐灵会交五州诸军事原州刺史盘头郡开国襄公墓志铭”,字迹清晰,出土时志文上有墨迹。中间部位稍有漫泐,文中第四行第8格、第16格,第5行第27格,第10行第26格,第12行第4格,第15行第27格,第18行第6格、第13格均为空格。现将志文著录并断句标点于下:

  周故大将军、大都督,原、盐、灵、会、交五州诸军事,原州刺史,盘头郡开国襄公墓志铭。公讳猛,字虎仁,平高人。其先帝颛顼之苗裔。长澜不竭,世济其真,备详典册,可略言也。唯祖唯父,世为民酋。公幼表令望,长而雄烈。出忠入孝,志夷国难。永安元(年),任都将,二年,补都督。普(太)中,除襄威将军,奉朝请。(太)昌元年,除镇远将军、步兵校尉,除龙骧将军、员外谏议大(夫)。后至永熙三年,大驾西迁,封长安县开国侯,食邑八百户。大统二年,加平东将军、(太)中大夫。四年,除安南(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又除通直散骑常侍,加安西将军,增邑八百户。通前一千六百户,进爵为公。十三年,加持节,(抚)军将军,右光禄大夫,除长乐郡守。十四年,授大都(督)、原州诸军事、原州刺史。十五(年),授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寻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乃属。宝历归周,以公先朝勋(鸾),赐姓宇文氏。改封盘头郡开国公,增邑一千户,通前二千九百户,既授左武伯。三年,转授左宫伯,以公宗室勋旧,授汾州诸军事、汾州刺史。保定四年,以公秉德贞固,掺识渊远,授大将军。余官封依旧。公勇同卫、霍,兵和孙、吴。东西战敌,无阵不经。当锋腹刃,临方谓应。兹及福降此,永年岂期。霜雰獯随,冥古春秋,六十有九。保定五年,岁次乙酉七月十五日遘疾,薨于长安县鸿固乡永贵里,亲朋号慕,朝野悛愕。皇上闻而悼焉,诏赠原、盐、(灵)、会、交五州诸军事,原州刺史。谥曰襄,礼也。既其年十月二十三日葬于斯原。公子等恐川移谷从,无闻声烈,托石或铭,以传永久。

  夫人新平郡君冯

  世子仪同永

  次子元贵

  次子兴贵

  次子右仁

  宇文猛,《周书》《北史》均无传。西魏、北周是以宇文泰为首的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的联合政权,统治区域大致包括今天陕西、宁夏、甘肃和四川大部、山西西南部、湖北西部及河南西部。《周书》记述了从公元534年东、西魏分裂到581年杨坚代周为止48年的西魏、北周历史[4]1。《周书》出版说明中也明确指出:《周书》在收集、考订史料方面也存在着问题。它的资料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旧史,包括西魏史官柳虬所写(可能北周史官曾经续写)的官史和隋代牛弘没有完成的周史;二是唐初为了修史而征集的家状之类。周书资料相对贫乏[4]3-4,“周书在宋初已经残缺,后人以北史和唐人某种史钞补上的”。所以《北史》、《周书》对宇文猛的漏载也是可能的。当然也可能是其它原因无载,通过墓志考释,对北周史研究有补阙价值。

  公讳猛,字虎仁,平高人。

  “平高人”,即原州高平,治所在今固原市原州区。北魏时,固原市原州区属高平镇。太延二年(436年)置高平镇,正光五年(524年)改为原州,治高平城。北魏显德时,有柔然万余户降附,“居于高平,薄骨律(今灵武)二镇”[5]1279-1291。北魏视高平为河西重镇,称之为“国之藩屏[6]。正光五年(524年),同时所置还有高平郡。高平郡辖县二:高平、里亭。《魏书·地形志》高平郡下领里亭,在今固原市原州区南瓦亭[7]90。高平,北魏置县,西魏、北周依旧。《周书·武帝纪》曰:“天和四年六月,筑原州城及泾州东城”[4]76。《北周·地理志》云:“西魏初尚曰高平,西魏末,改为平高郡”。《隋书·地理志》亦云:“平高,后魏置高平郡,后改为高平,开皇初废郡”。时在西魏恭帝之世,避北齐高欢讳而改高平为平高。

  关于改高平为平高的时间,《嘉庆一统志》说“后周改郡县俱曰平高”[8]。据《周书·于翼传》云:西魏恭帝中,以李穆为原州刺史,又以李贤子为平高郡守,李远子为平高令[4]527-528。据北周柱国大将军李贤妻吴辉墓志载:郡君讳辉,高平人。大统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薨于州治,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葬于高平。大统十三年(公元547),为西魏文帝时期,当时仍称高平。而据宇文猛的墓志载:公讳猛、字虎仁,平高人。保定五年(公元565年)七月十五日薨于长安,十月二十三日葬于平高。吴辉比宇文猛早亡18年,此时已改高平为“平高”。墓志和《周书》记载基本吻合,以此断定在西魏末年高平郡、县俱已改为平高。

  其先帝颛顼之苗裔。长澜不竭,世济其真,备详典册,可略言也。

  其先帝颛顼之苗裔。“颛顼”,传说中古代部族首领。《史记·五帝纪》载:“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魏书·序纪》曰:“昔黄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内列诸华,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远徙,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纪契而已,世事远近,人相传授,如史官之记录焉。皇帝以土德王,北俗谓土为托,谓后为跋,故以为氏。其裔始均,入仕尧世,逐女魃于弱水之北,民赖其勤,帝舜嘉之,命为田租。爰历三代,以及秦汉,獯鬻,猃狁,山戎、匈奴之属,累代残暴,作害中州,而始均之裔,不交南夏,是以载籍无闻焉。”[5]1宇文猛墓志将其祖先和颛顼后裔高阳帝相联系,是为了炫耀其家世地位之显赫。

  唯祖唯父,世为民酋。公幼表令望,长而雄烈,出忠入孝。

  “唯祖唯父,世为民酋”。酋长是北方少数民族部族的称号。周一良先生在《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一文中作了详尽探讨,指出“领民酋长皆鲜卑或服于鲜卑之敕勒、匈奴、契胡族、昭然可晓”[9]190-214。基本上都是北方部族的酋帅,而鲜有西域、中亚之民族。领民酋长在北魏历史上是一种相当独特的制度,其范围只限于自己采邑所在地,严格的说他们并不受一般的官僚节制[10]99-104。当然也无升迁制度,很少出任中央官吏,只在个别情况下任地方官。《魏书·官氏志》载:“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5]2971这是在北魏初年之事,以后随着北魏势力范围的拓展,归属的部落越来越多,虽然没有领民酋长之称号,但基本都在这一模式下生存。唐长孺曾将北魏的领民酋长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世袭酋长,另一种则在部落进一步分化的条件下,北魏政权通过委任来确定。后者不一定是世袭,甚至有汉人担任此职①。领民酋长在北魏初期的军事和地方政治方面扮演过相当重要的角色,其所控制的地区成为世袭领地。墓志没有提及其祖父辈的些许事迹,更没有关于宇文猛赐姓前的任何蛛丝马迹,宇文只是赐姓,而他的本姓却无从查考。墓志称颂宇文猛,“公幼表令望,长而雄烈,出忠入孝,志夷国难”,只是墓志行文的一种促节四言,叙事如传,运用结言攀诗的比兴手法和赞颂之辞。

  永安元年任都将,二年补都督。普(太)中,除襄威将军,奉朝请。

  宇文猛于永安元年(528年,北魏孝庄帝建义元年),任都将;二年(529年)补都督。据《周书·卢辩传》,都督为“右七命”。北魏末年高平镇起义首领胡琛、莫折太提举行暴动后,胡琛被诱杀,万俟丑奴继任起义军首领,他是鲜卑族人。建义元年(公元528年),“高平镇人万俟丑奴僭称大位,年号神兽(或作神虎)。署置百官”[5]259,响应者甚众。宇文猛可能是响应者之一,后自原州归顺西魏。《周书·田弘传》云:“魏永安中,陷于万俟。尔朱天光入关,弘自原州归顺。授都督。”又据《周书·李贤传》记载:魏孝庄帝永安中,(公元528—529年)“万俟丑奴据岐、泾等诸州反叛,魏孝庄帝遣尔朱天光率兵击破之,其党万俟道洛,费连少浑犹居原州……天光遣使造贤,令密图道洛……逐克原州,以贤为原州主簿。”其后屡建战功,“累迁威烈将军,殿中将军,高平令”。“太祖西征,贤与其弟远、穆等应侯莫陈崇,以功授都督,仍守原州。”李贤和田弘相关史料与墓志都和宇文猛墓志记载相似,他们都在永安中授都督之职,说明他们三人在魏永安中都在原州为官。“永安以后,远近多事,置京畿大都督,复立州都督,俱总军人。②”

  “普太中,除襄威将军”,据《周书·卢辩传》,襄威将军为“右四命”[4]406、[5]2999。另见《魏书·官氏志》,襄威将军为“第六品”。据《通典·后周官品》,襄威将军为“正三命”,。《周书》卷二十四,《卢辩传》,奉朝请为“右四命”[4]406。“奉朝请”,古代以春季朝见为朝,秋季朝见为请,故名。汉代退职的大臣、将军和皇室、外戚,多以奉朝请名义参加朝会。晋代以皇帝侍从官及驸马都尉为奉朝请。南朝为安置闲散官员,奉朝请曾增至六百多人,成为管号之一。隋初罢奉朝请,另设朝请大夫、朝请郎,作为散官官号。

  (太)昌元年,除镇远将军、步兵校尉,出龙骧将军、员外谏议大(夫)。

  北周镇远将军为右正六命[4]405。据《魏书·官氏志》,镇远将军为右第四品[5]2999。“步兵校尉”,汉时军职之称,略次于将军,随其职务冠以名号。步兵校尉为武帝所置京师屯兵八校之一,为西汉时期专掌特种军队的将领,东汉以后成为掌管少数民族地区的长官,亦有称校尉者。《汉书·百官公卿表》云:掌上林苑门屯兵,晋犹沿置[11]71。《魏书·官氏志》曰,步兵校尉为“右从第三品中”。太昌元年二月,万俟丑奴攻关中。魏帝以尔朱天光为骠骑大将军,领大都督贺拔岳、候莫陈悦和宇文泰等征讨万俟丑奴。万俟丑奴义军失败,魏以步兵校尉宇文泰行原州事。据宇文猛墓志,这一年宇文猛已为镇远将军、步兵校尉,和宇文泰的官位相同,同年又除龙骧将军。《魏书·官氏志》曰,龙骧将军为“右从第三品”[5]2995,《通典·职官十九》龙骧将军为“第四品”[12]1003。“员外谏议大夫”,西汉置谏大夫,掌议论,属光禄勋,无定员。东汉改称谏议大夫,隋唐隶门下省,掌侍从规谏。《周书·卢辩传》载:谏议大夫为“右正六命”[4]405。《通典·职官典》北齐职品条云:谏议大夫,“第五品。”《魏书·官氏志》云:谏议大夫为“右从第四品”[5]2997。唐初以后是最重要的谏职,据《唐会要》云:谏议大夫,定额四员,秩正五品上。贞观时“中书门下三品以上入内平章国计,必使谏官随入,得闻政事。有所开说,太宗必虚己纳之”[13]39。

  永熙三年,大驾西迁,封长安县开国侯,

  食邑八百户。

  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公元534年)一月,高欢出兵攻打已归款于贺拔岳的纥豆陵伊利,与贺拔岳的矛盾公开化。二月,贺拔岳召侯莫陈悦会师高平,共讨灵州刺史曹泥等。此时,候莫陈悦已暗中投靠高欢,受命伺机杀岳。贺拔岳对此没有察觉,反命侯莫陈悦为先锋。当侯莫陈悦进军河曲时,诱贺拔岳入其营幕中杀之。魏帝以宇文泰为大都督,统领贺拔岳旧部。四月,宇文泰留其侄宇文导为都督,镇守原州,自领大军南下攻侯莫陈悦。七月③,宇文泰奉魏帝之命,迎魏帝西迁。八月,魏帝从洛阳至长安。《魏书·废帝纪》云:“帝亲总六军十余万众次于河桥”[5]291。宇文泰迎帝于东阳,入长安,以雍州公廨为宫。宇文猛、田弘、李贤都为平高人,他们有可能一起迎奉魏孝武帝入关。据《周书·李贤传》记载:永熙三年七月,“魏孝武西迁,太祖令贤率骑兵迎卫。时山东之众,多欲逃归,帝乃令贤以精骑三百为殿,众皆惮之,莫敢亡叛。封下邽县公,邑一千户,俄授左都督,安东将军。还镇原州”[4]415。田弘也在这次迎奉中获封鹑阴县开国子,邑五百户[2]177。宇文猛墓志载:永熙三年,封长安县开国侯,食邑八百户,和李贤、田弘同时被封。《通典·职官典》后魏官云,初有九品及有从品。开国县侯,“从二品,侯爵。”北齐职品,开国县侯,“正三品”[12]1037、1046。《魏书·官氏志》云:开国县侯,“右第二品”[5]2994。《通典·历代王后封爵》云:旧制,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皆位次三公。中兴以后,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车骑将军,赐为朝侯。后魏道武皇始元年,始封五等。至天赐元年,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之号。“王封大郡,公封小郡,侯封大县,子封小县”。后周封爵,郡县亦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者,皆加开国[12]857-866。其食邑并无定数,在二百户至两千户之间[14]555-556。从当时李贤、田弘、宇文猛的封爵和食邑情况看,李贤封下邽县公,食邑一千户,田弘封鹑阴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宇文猛封长安县开国侯,食邑八百户,以此推知,当时宇文猛比李贤的爵位低,较田弘高。

  大统二年,加平东将军、太中大夫。

  西魏文帝大统元年(公元535年)一月,赵贵、李弼等受宇文泰令,攻灵州刺史曹泥,从灵州入西魏,迁其民于咸阳郡(今陕西泾阳)。大统二年,原州州民豆卢狼率众起事,杀原州都督大野树儿等,据州城反叛。李弼等攻灵州刺史曹泥,左都督李贤率敢死队分两路袭击,起事者大惊,战败,豆卢狼夺门而逃,李贤率轻骑追杀之。墓志载:“东西战敌,无阵不经”。宇文猛当参加了这次战斗,立有战功,加平东将军、太中大夫。据《魏书·官氏志》载:四平将军,即平南、平西、平北、平东将军,为“右六卿”[5]2995。《周书·卢辩传》载:平西、平南、平北、平东将军为“右正七命”[4]405。《通典·职官三十九》后周官品条云:平东将军为“七命”。《魏书·官氏志》条云:太中大夫为“右从第三品”[5]2995。《周书·卢辩传》云:太中大夫为“右七命”[4]405。《通典·职官典》“后周官品”条云:太中大夫为“正六命”[12]1065。

  四年,除安南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又除通直散骑常侍,加安西将军,增邑八百户,通前一千六百户,进爵为公。

  西魏文帝大统四年(公元538年),原州人莫折后炽等领众起事,“徒众甚多,数州之人皆为其用”。李贤和代行泾州事史宁、平凉郡守梁台等领兵攻讨,数为莫折后炽所败。李贤转而偷袭莫折后炽营地,大胜,俘数百,获其辎重,莫折后炽败。据宇文猛墓志载:大统四年,不仅授安南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又授通直散骑常侍,加安西将军,并进爵为公。推测宇文猛在此次战事中战绩显赫,才会在同一年获授这么多的官职和爵位。墓志载:大统四年,除安南将军、加安西将军。《魏书·官氏志九》载:“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右三卿”[5]2995。《通典·职官典》后周官品条云:“四安将军”,“七命”[12]1065。银青光禄大夫,汉武帝时始改称光禄大夫,掌顾问应对,属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青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魏书·官氏志》云:“右第三品”[5]2995。《周书·卢辩传》云:银青光禄大夫“右正七命”[4]405,通直散骑常侍,三国魏置,即汉代散骑(皇帝的骑从)和中常侍的合称。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晋以后,增加员额,称员外散骑常侍,或通直散骑常侍,往往预闻要政,南北朝时属集书省。《魏书·官氏志》云:“右第四品”[4]405。《通典·职官典》北齐职品条云:“从四品”[12]1047。进爵为公,周代定公、侯、伯、子、男五等之封,后世相承,多以公为王以下最高爵号。惟汉代仅有王、侯两级,其它皆废除。至魏、晋始恢复五等,后皆沿袭。《通典·职官典二》“三公总叙”条云:后周置六卿之外,又改三师官谓之三公,兼置三孤以贰之[12]508。

  十三年加持节,(抚)军将军,右光禄大夫,除长乐郡守。

  在宇文猛的墓志记载中,从西魏文帝大统四年至大统十三年的8年中,墓志中没有任何关于宇文猛的记载,这是巧合,还是有其它原因,暂且存疑。

  持节、(抚)军将军。《宋书·百官志》曰:“前汉遣使,始有持节。”按魏晋制,“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15]1225。《周书·卢辩传》载:“抚军将军”,“右八命”[4]405。《通典·职官典》载:抚军将军“正七命”[12]1065。《通典·职官典》云:“右光禄大夫”,“八命”[12]1064。《魏书·官氏志》:“右光禄大夫”,“右第二品”。《周书·卢辩传》载:右光禄大夫“右正八命”[4]404。“长乐郡守”,长乐,在今河北省冀州市(引《周书·地理志》)。据《历代职官表》载:郡守始置于秦,初为武职,防守边郡,后逐渐成为地方长官。秦统一全国后,以郡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自南北朝末期开始,郡守之职权为州刺史所代。隋代统一以后将郡废去,以州刺史代郡太守[11]120。《通典·职官典》载:郡守,秦官。后魏初,郡置三太守。孝文初,二千石能静二郡至三郡者,迁为刺史。北齐制,郡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之差,自上上郡至下下郡凡九等。后周郡太守各以户多少定品命。《周书·卢辩传》载:周制,封郡县五等爵者,皆加开国,户一万五千以上郡守,“右七命”[4]405。

  十四年授大都督、原州诸军事、原州刺史。

  文帝大统十四年(公元548年),以宇文泰为太师。宇文泰携魏太子巡视西境,至原州刺史李贤家。同年,以王德为泾州刺史,以原州长城人田弘为原州刺史[16]。据宇文猛墓志载,他也在这次被任命为原州刺史。原州是宇文泰起家之地,授原州刺史者多为宇文氏亲信。大统八年(公元542年),李贤授原州刺史[4]416,大统九年(公元543年),蔡佑由青州刺史转原州刺史[4]444,大统十四年(公元548年),田弘授原州刺史[4]449,西魏废帝元年(公元552年),窦炽为原州刺史,在任十年。宇文猛墓志载,其也是大统十四

  年授大都督、原州诸军事、原州刺史,同年宇文猛、田弘二人同任原州刺史,不知何故?大都督,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汉末始有此称,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魏晋以后,都督诸军事往往兼任所在州刺史。至北周及隋,改为总管。据《周书·卢辩传》载,大都督“右八命”[4]405。《通典·职官典》载,大都督“正七命”[12]1065,“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军事,或领刺史。”“晋受魏禅,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12]893。《魏书·官氏志》云,都督一州诸军事,“右从第二品下”[5]2979。

  十五年授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寻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乃属。

  宇文泰辅政西魏,多居同州,胡三省《通鉴》注解释道,其地扼关河之要,齐人来侵,便于接应[7]55。大统十五年十一月,遣开府杨忠率兵于行台,攻克随郡[4]31-32。宇文猛的授职可能在此捷后。

  使持节,魏晋南北朝时,掌地方军政之官往往加使持节称号,有诛杀中级以下官吏之权。次一等的称持节,可诛杀无官职之人。再次称假节,可杀犯军令之人。

  开府,原指成立府署、自选僚属。汉代仅三公、大将军、将军可以开府,随着开府的逐渐增多,有开府、仪同三司(开府置官,按照三公)的名号。晋代诸州刺史多以将军开府,都督军事。西魏和北周时全国府兵分属于二十四军,毎军设一开府,兵额约二千人。

  仪同三司,官名,始于东汉。原意指非三公而给以与三公同等的待遇。魏晋以后,将军之开府置官属者称开府仪同三司。至南北朝末期,遂以仪同三司为一种官号,并置开府仪同大将军、仪同大将军等官。《周书·卢辩传》载:骠骑、车骑等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右(正)九命”[4]404。《周书·卢辩传》云:授开府、仪同者,并加使持节。《魏书·官氏志》载:诸开府,骠骑将军、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位在三司上,右第一品下[5]2977,“开府乃属”。据《通典》后周官品条云,骠骑大将军、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为“九命”[12]1064。

  宝历归周,以公先朝动鸾,赐姓宇文氏。

  西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九月,西魏太师宇文泰北巡,到牵屯山(今之六盘山)发病④。十月,宇文泰死。十二月,恭帝退位,周代西魏[4]36-37。“以公先朝动鸾,赐姓宇文氏”。大统十五年(公元549年)以前,由于宇文猛在西魏的战功,所以赐皇姓宇文氏,这是对有功之臣的最高赏赐。据统计,“西魏北周时期赐姓宇文氏者前后达二十六人”[17]169。“西魏大统中,赐姓宇文氏者有13人”。宇文猛在北周初年加官、封侯、进公,又赐姓,足见其当时地位之显赫,然而史籍却无载,令人费解。

  改封盘头郡开国公,增邑一千户,通前二千九百户,即授龙(右)武伯,三年,转授龙(左)宫伯。

  周代西魏,初行周礼,建六官,改封宇文猛为盘头郡开国公。盘头郡,属东益州,东益州治武兴,领郡七、县十六。盘头郡位于今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领武世[5]2613、长举二县⑤。盘头郡开国公,《周书·文帝下》云,三年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内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魏书·官氏志》载:开国郡公,“右第一品”、“正九命”⑥。宇文猛食邑一千户,通前二千九百户,授龙武伯。三年,转授龙宫伯。墓志中“龙武伯”、“龙宫伯”,可能为左宫伯,右武伯。《通典·职官二十一》“后周官品”条目中有“左宫伯”、“右武伯”[12]1066,属“正五命”,在正五命中又分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墓志中的“龙武伯、龙宫伯”,在《通典·职官典二十一》条中未见,只有右武伯,左宫伯。右武伯属于“夏官”,左宫伯属于“天官”,高于夏官右武伯,所以墓志中才有三年转授左宫伯之说。

  以公宗室勋旧,授汾州诸军事、汾州刺史。

  西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恭帝退位,周代西魏[4]31。改流外品为九秩,又改置州郡及县,改阳都为汾州,汾州为丹州。汾州,西魏为“西河郡”(今山西省汾阳市)。保定元年春正月,高祖武皇帝诏曰:“寒暑亟周,奄及徂岁,改元命始,国之典章。可改武成三年(公元561年)为保定元年。嘉号既新,惠泽宜布,文武百官,各增四级[4]64。”宇文猛在保定元年,也就是武成三年,以宗室勋旧之故转授左宫伯,这与《周书·武帝上》的记载相符。宇文猛在天成三年(公元561年),“授左宫伯、汾州诸军事、汾州刺史”,自三国至南北朝各州多置刺史,一般以都督兼任,并加将军之号,权力很大。不加将军的,称为“单车刺史”。

  保定四年,以公秉徳贞固,掺识源远,授大将军,余官封依旧。

  《周书·武帝上》云,春正月,杨忠破齐长城,至晋阳而还。据1995年固原南塬出土田弘墓志云:“朝廷有晋阳之师,追公受赈。太原寒食之乡,呼河守冰之路,无钟远袭,走马凌城,奇决异谋,斯之谓矣。拜大将军,增邑千户,余官如故[2]183。《神道碑》也云,“(保定)四年,拜大将军,余官如故。”《周书·杨忠传》亦载:“保定四年正月朔,攻晋阳。是时大雪数旬,风寒惨烈”[4]318。宇文猛墓志亦载:“保定四年,以公秉德贞固,掺职渊远,授大将军,余官封依旧。”可见宇文猛和田弘等随杨忠一起参加了这次东伐,因而授大将军之职。

  大将军“右正九命”[4]404,始于战国,汉代沿置,为将军的最高称号,掌统兵征战。事实上多由贵戚担任,在大将军之上冠以称号者,如骠骑大将军之类。三国至南北朝时

  大臣执政,亦多兼大将军官号。北周行府兵制,以柱国领兵,柱国下置大将军。《通典·职官典》“后周官品”条云:大将军为“正九命”,北周时以大将军为勋官[14]575。《魏书·官氏志九》载:大将军为“右第一品上”[5]2977。

  公勇同卫、霍,兵和孙、吴。东西战敌,无阵不经。

  卫青是西汉抗击匈奴的名将,官至大将军,封长平侯[18]2490。霍去病,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两次大败匈奴,控制河西地区,打开了通往西域的道路。元狩四年(公元前123年),又和卫青共同击败匈奴主力,前后六次出击匈奴,解除了匈奴对汉王朝的威胁[19]2939,官至骠骑将军,封冠军侯。孙武,春秋时兵家,著有“兵法”十三篇和著名的《孙子兵法》[19]2161,是我国古代军事史上最伟大的军事理论家。吴起,战国时兵家,著有《吴起兵法》,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改革家、军事将领和军事理论家[19]2165,与孙武齐名。用此二典故宇文猛的用兵如神。

  “东西战敌,无阵不经”,总结了宇文猛一生所经历的战事。特别是几次大的战役,如“平窦军、复弘农、破沙苑、战河桥”,著名将领均曾参加,成为追述一些将领战功的标志,出现在许多传纪、墓志之中。虽然宇文猛的墓志中记载有“东西战敌,无阵不经”,但却没有记载一次具体战斗,如“破沙苑、战河桥”等。可能宇文猛历经战事较多,不胜列举,故略而统之。

  冥古春秋六十有九,保定五年,岁次乙酉七月十五日,薨于长安县鸿固乡永贵里。

  宇文猛于保定五年(公元565年)卒于长安县(陕西西安),终年六十九岁。以此推算,宇文猛应生于北魏太和二十三年(公元496年)。宇文猛于保定五年七月十五日薨于长安,十月二十三日归葬于平高县之西南,葬期三月有余,这些葬俗对后世“王公大臣皆三月而葬”也有很大影响。

  即其年十月二十三日葬于斯原。

  宇文猛墓所在的位置在今固原市原州区之西南,可证时为北周平高县之西南。

  亲朋号慕,朝野悛愕,皇上闻而悼焉,诏赠原、盐、(灵)、会、交五州诸军事、原州刺史。谥曰襄,礼也。

  原、盐、(灵)、会、交五州诸军事、原州刺史,均为死后所追赠。

  夫人新平郡君冯,世子仪同永,次子元贵,次子兴贵,次子右仁。

  “夫人新平郡君冯”,亦应为追赠。例如李贤夫人吴辉,因抚养高祖及齐王宪有功,追赠长城郡君。据《诗·王风·大车》,“榖(生)则异室,死则同穴”。又汉乐府《孔雀东南飞》云:“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两汉时已有“归旧茔”之俗,归葬故里、合葬之例举不胜举。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载:“别开埏茔,是日迁伉俪于蒿里,合双魂而同穴”。这种自汉以来不再附葬、夫妻同茔的合葬制度在当时已很盛行。在固原的北周高官墓葬群中,李贤、田弘均为夫妻合葬墓,但宇文猛为单人葬。郡君,《唐六典》卷二曰:“汉高祖封萧何夫人为酂君。景帝封王皇后母曰平原君……。”此后贵妇人多封郡君、县君、乡君[20]。《周书·武帝纪》载:“保定二年(562年)正月乙丑,诏柱国以下、帅都督以上,母妻授太夫人、夫人,郡君、县君各有差”。宇文猛之妻在墓志中只有姓而无名,也无死亡时间,更无生平事迹,推断宇文猛之妻冯氏的卒年时间可能较晚。《魏书·地形志》载:新平郡属南邠州,即今陕西彬县。其妻当时仍居长安县鸿固乡永贵里,所以死后没能和其夫葬在一起。

  墓志所载,宇文猛有四子,只有长子继承其父爵位,官位为仪同,四子无史籍可查。

  综上所述,宇文猛墓是固原发现的第3座北周上层人物的墓葬。宁夏南部固原是“关陇集团”及其以后北周的重要统治地区,宇文猛等人墓葬的发现和发掘以及出土的文物、壁画和墓志的行文与书法等方面,都已和中原汉族没有什么区别。说明各民族之间文化交流与融合的程度已达相当水平,揭示了当时少数民族习俗和文化的一个方面。同时,对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及中西文化交流、民族关系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根据宇文猛墓志来看,他应属于北方少数民族,也是西魏、北周统治集团中的显赫人物,宇文猛墓志的出土可弥补文献记载之缺失。


宇文猛墓志铭

  注释:

  ①唐长孺《北魏末期的山胡敕勒起义》,《山居存稿》,1989年,第60~95页。唐氏认为,其酋长不一定世袭有时甚至不限本族,亦引《皇甫驎墓志》,皇甫氏为安定旧族,“延兴中,泾土夷民一万余家,诣京中诉请为统酋”。端方《陶斋藏石记》卷6,第17页。但因“戎华理隔,本不相豫”,而未获准。②《魏书》卷113《官氏志》,第3004页。《通典》卷33《职官典》,其后也云“立府置佐”,第893页。

  ③《北史》卷5作八月;《资治通鉴》卷156作六月。

  ④杜佑《通典·州郡典三》“高平县”条云:“汉高平县有笄头山,语讹亦曰汧屯山”,第4521页。牵屯山当系汧屯山之语讹,即今之六盘山。

  ⑤长举县,北魏所置,当时作苌举县,见《魏书》卷106《地形志》。隋时作长举县,见《隋书·地理志》,长举县以长举城为名,见《太平寰宇记》卷135《兴州》。

  ⑥关于北周郡公品名,史书无载。《魏书》卷113《官氏志》记载,太和二十三年职令:开国郡公,第一品,开国县公,从第一品,第2994页。王仲荦推测:“北周封爵之制,多沿袭北魏,北魏之第一品,准北周之正九命,故北周之开国公,当是正九命也”。参见王仲荦《北周六典》卷九,下册,第5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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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李林甫.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1.

  本文出自《西夏研究》2013年第2期,91—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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