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学术研究

首页 > 学术研究 > 正文

中原制造--关于北方动物纹金属牌饰
发布时间:2016-11-11 17:46:00   来源: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    作者:罗丰   点击:

  北方系青铜文化中最引人注目者,莫过于动物纹样的金属牌饰,质地有黄金或青铜,以后者为大宗。金属牌饰上的动物纹样多数是以独体动物或动物间的搏斗为题材,这种动物或动物间的戏嬉、搏斗题材是北方草原地区现实生态和生活的反映。进而推知,动物纹样的金属牌饰是北方区域工匠的杰作,换言之,它们制造地点应该在北方地区。问题是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制作地点?随着考古工作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表明,除了北方,中原地区也曾经制作过动物纹样的金属牌饰。这就为我们探讨中原民族与北方民族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北方系遗物的来源和流传渠道提供了新的资料。

一、西沟畔、辛庄头和西安北郊战国墓出土的动物纹牌饰

  1.西沟畔战国墓

  内蒙古准格尔旗的西沟畔战国墓由3座墓组成,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有马、羊头骨殉葬。其中M2保存较好,出土金银器,上有动物纹样,其中青铜兵器和有着动物造型的饰件是典型的北方系风格。墓主人是位成年男子,据发掘者推测,应是匈奴某一部落的酋长或王[1]。当然,这些墓的时代、地望及墓主人身份还有待于进一步推敲[2]。

  西沟畔墓出土数件有铭文的金银器。其中一件虎豕咬斗纹金牌饰的背面左侧有一行刻划铭文,为“一斤五两四朱少半”,右侧下边有一行字迹较小的铭文,为“故寺豕虎三”。另一件虎豕咬斗金牌饰的背面边缘有“一斤二两廿朱少半”铭文(图一∶1)。另外7件兽首银节约的背面均刻有铭文,内容有“少府二两十四朱”(图一∶3)、“晏工二两十朱”、“晏工二两十二朱”、“晏工二两五朱”等。以上金牌饰经田广金等实测,重量为251克和249克,大约与战国时秦每斤重量250克吻合。银节约按照田氏表中折算下来,平均每斤约合220克左右,其中最后一行的100克显然是折算有误。折算不合当时衡制因素,田氏认为,银器锈蚀、表面颜料脱落是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3]。

  金牌饰背面除刻铭重量以外,还有“故寺豕虎三”,“豕虎”显然是表示金牌饰的图案内容。关于“故寺”,黄盛璋认为,这可能与制作器物的官府有关,寺就是官府办公的地方。秦汉铭文中常见寺工,设有工师与工匠[4]。

  值得注意的是,金牌饰铭文中“两”、“半”二字均与秦文字相同,实测结果亦与秦衡制相符合,此金牌饰的制造无疑与秦国有密切的关联,甚至可能就是在秦地制造。银节约上有一件除刻有重量外,亦有“少府”二字,其中“府”字的写法见于韩长子、中府铜杖首,是三晋文字系统特有的写法[5]。7件银节约的形制、字体、衡制内容差别不大,当是同时、同地制造,可能是三晋赵国制造[6]。这样一来,西沟畔战国墓中的部分金银器,分别为秦、赵二国制造。

  2.辛庄头墓区30号战国墓

  在中原贵族墓葬中发现北方民族风格的金银器中,也有与之相类似的铭刻。河北易县辛庄头墓区30号墓是一座规模较大的战国墓。墓主人是燕国贵族,随葬品众多,其中金柄铁剑和金银动物纹牌饰数量较多,具有浓郁的北方风格,大部分都是牛、马、羊、骆驼、鹿、熊和怪兽[7](图一∶2)。金银器上刻有铭文的共20件,有6件镶嵌绿松石,采用两、铢、分等计量单位。发掘者认为,铭文内容涉及燕国的衡制单位,并认为战国时期,各国衡制趋于一致[8]。

  圆形骆驼纹金牌饰的左侧铭文为“十两十九朱”;右侧4字,为“成人虎豕”。在另外一件金牌饰上,有铭文“工所为四两九朱”[9]。“工”释为“工”,在赵国器中可找出相同的铭文。三晋铭文中均有“工”,但写作“工”者只有赵国器铭[10]。关于“成人虎豕”中的“虎豕”,多数学者认为与金饰牌的虎豕纹饰有关,可能专指兽形纹饰。另外,金饰中还有5件武士头像,“成人”或指后者[11]。不过,用一件器物上的铭文说明其他饰件内容,尚缺乏旁证。

  辛庄头战国墓的主人是燕国贵族,他本人对于北方民族风格的金银器(如金柄铁剑、动物搏斗纹牌饰等)有着特殊的爱好,或许他本人就是一位北方民族的首领。墓里出土的金银器中,动物纹样等北方因素占据相当大的比重,但金银器铭文表明,它们是赵国官府制作的器物。

  3.西安北郊34号战国秦工匠墓

  1999年冬,陕西考古工作者在西安北郊康村发掘了一座金属手工匠的墓葬[12]。墓主为男性,是一个有一定身份的铸铜工匠。随葬的铜印有一“苍”字,可能是工匠的名字。最引人注目的是,墓中随葬25件陶模具,其中动物纹饰牌模的图案有怪兽纹、羊纹、鹰虎搏斗纹等(图一∶4~7)。

  发掘者认为,其年代大约在战国晚期[13]。学者们曾经对关中秦墓进行分期[14],其中有学者将战国时期的秦墓分为四期[15]。比照战国晚期的墓葬形制和器物组合特征,我们认为,发掘者的结论可以采信。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技术支持:云汉传媒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利民街121号 邮编:750001 联系电话:0951-5014363 电子邮箱:nxkgs@sina.cn

ADD:Ningxia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eology
No.121,Limin Street,Xingqing District,Yinchuan City,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750001,China

TEL:0951 5014363    FAX:0951 5035563    E-mail:nxkgs@sina.cn

备案号:宁ICP备16001783号-1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77号